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与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困境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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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与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困境探讨
摘要:作为国家战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区域
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战略性新兴产
业发展过程中,高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着密切的
联系,二者协同创新发展,有利于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高校人才需求的适应性,为其提供更好的教育和人才支持。
而当前河北省高职院校与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
协同创新发展面临着一些困境,主要表现在政府宏观指导缺位、高职院校自主创
新不足、校企协同创新意识薄弱、校企协同创新发展模式单一、“政校企”三方
联动机制不健全等。
因此,以河北省高职院校与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发
展为研究对象,探索两者协同创新发展困境及原因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本论文系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与
省域战略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编号SZ2023087)的研究成果。
一、高职院校自主创新不足
从整体上看,当前河北省高职院校的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对域内战略性新兴
产业的支撑作用还不够明显。
具体表现在:
第一,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效率较低。
河北省高职院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不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科
研成果转化率较低。
从2018年-2022年河北省高职院校获得的国家级、省级科技
成果奖和专利数量看,与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另
一方面,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
当前河北省高职院校的科研成果主要以
横向项目为主,成果转化大多局限于产品的技术升级或改造等方面;此外,高职
院校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也存在不足。
第二,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
河北省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比较
突出。
一方面,部分高职院校教师教学任务重、教学任务与科研任务相互冲突;
另一方面,部分教师科研意识淡薄、缺乏创新能力。
第三,教师创新能力不强。
河北省高职院校教师虽然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
实践经验,但仍存在缺乏系统的知识结构、技术应用能力不强的问题;此外,高
职院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与企业之间缺少有效沟通渠道等问题也比较突出。
二、校企协同创新意识薄弱
(一)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积极性不高。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企业认为
高职教育与自身发展没有太大关系,在人才培养上也只重视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对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重视程度不高,因而对高职教育参与到产业创新发展中持
观望态度。
此外,许多企业认为,高职教育只是高等教育的一部分,还需遵循市
场经济规律,与自身生产经营实际结合起来,所以并不愿意将资金、技术、知识
等投入到高职教育中。
(二)高校“产学研”合作积极性不高。
虽然一些高校建立了“产学研”合
作平台,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合作形式不够完善。
由于合作平台搭建起来后,各企业能充分利用平台优势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
但一些高校对“产学研”合作缺乏重视,没有结合实际情况与企业进行深入沟通与交流,只是进行简
单的对接。
二是合作内容单一。
校企合作主要以培养专业人才为主,而其他方面
的合作相对较少。
(三)政府政策引导力度不足。
虽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
决定》中提出要构建政府、学校、企业、行业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办学机制,但
从目前来看,校企协同创新发展缺乏相应政策支持和引导。
具体表现在:一是对
产学研合作缺乏规划。
由于校企双方都会存在利益诉求不一致的情况,高校希望
能从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或获得科研经费支持等;而企业则希望高校能为其
提供技术人才支持等。
二是政府对校企协同创新缺乏明确的激励政策。
三、校企协同创新发展模式单一
校企协同创新模式主要包括产学研合作、企业订单式培养、企业参与人才培
养等。
但当前高职院校与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发展模式还存在一定的局
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校企合作模式单一,仅局限于人才培养方面,其他方面的合作较少,缺乏深入合作;二是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模式单一,高
校与企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三是高职院校参与企业订单式培养模式单一,
主要以引进人才、接收学生实习等方式进行人才培养,缺乏深入的合作。
在协同
创新模式中,高校和企业作为两个主体,在培养目标、人才培养内容、培养方式
上各有不同,各主体间无法形成有效的沟通与联系。
这种模式导致高职院校难以
更好地把握和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而企业对高校的服务水平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因此,高职院校要根据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和企业需求制定相应的
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创新协同创新发展模式,形成适合高职院校与域内战略性新
兴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的新模式。
四、“政校企”三方联动机制不健全
高职院校与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发展,需要“政校企”三方联动。
目前,高职院校与企业协同创新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三方联动机制尚未健全。
政府主要发挥宏观指导作用,针对高校、企业以及区域经济发展需求进行宏观指导;企业作为高职院校与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的主体,积极参与高
职院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但自身并未参与到协同创新体系中来;而高校在协
同创新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高校的科研成果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
人才培养。
三方在协同创新机制方面尚未达成共识,对协同创新的认识存在偏差。
此外,由于各地方政府对于高职院校与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未能积极推动校企合作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因此在政策制定、执行、监
督等方面都存在不足。
此外,校企合作协议往往停留在表面形式上,缺乏实质性
内容。
五、结语
目前,河北省高职院校与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发展面临着高职院校自主创新不足、校企协同创新意识薄弱等困境。
为促进河北省高职院校与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政府加强宏观指导,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第二,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对高职院校的扶持力度,为校企协同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三,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等;第四,加强校企之间的交流合作,拓宽校企合作范围。
同时要加强对高职院校和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
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河北省高职院校与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因此,要推动河北省高职院校与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就必须遵循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校企合作三个基本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二者协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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