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城市景观保护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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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世纪60年代以来,⼈类开始反思⼯业⽂明所带来的⾼增长和⾃然破坏,城市环境问题得到了重视。

70 年代联合国教科⽂组织 (UNESCO) 开始实施⼈与⽣物圈计划 (MAB),⽣态城市、绿⾊城市的概念相继出现。

西⽅国家在治理城市污染、灾害等环境问题的同时,城市⾃然保护与⽣态重建活动也⼴泛开展,形成了⼀些概念与⽅法。

学习借鉴其相关经验,对我国城市⽣态建设理论与实践活动的开展有积极意义。

1 城市⾃然保护
20 世纪70年代以来,在城市动、植物⽣态研究的基础上,城市野⽣⽣物保护受到重视。

英国、德国等国家先后制定了相应的城市⽣物⽣境调查、制图及评价规范,保护恢复⽅法、措施也逐步被提出并推⼴。

同时,⼀些城市还颁布了城市⽣物保护政策和法律,并将城市⽣物保护内容纳⼊城市规划的范畴。

另外,城市地区⾃然景观保护、湿地保护也成为主要的城市⾃然保护内容。

1.1 城市⼩⽣境的调查与评价
1984 年在⼤伦敦议会(GLC)领导下开展了⼤伦敦地区野⽣⽣物⽣境的综合调查。

借助航空像⽚,对内城>0.5hm2,外城>1hm2 的所有地点做了调查,第⼀次提供了野⽣⽣物的⽣境范围、质量和分布的资料。

在此基础上,评价了每⼀地点的保护价值,绘制了1∶10000的不同⽣境的地图。

并提出以下 5 类地点或⼤区应受到重视和保护:有都市保护意义的地点、有⼤区保护意义的地点、有地⽅保护意义的地点、⽣物⾛廊和农村保护区域。

1990年德国对杜赛尔多夫市的⽣物栖息地的保护进⾏了规划。

⾸先对城市的⽣境进⾏了划分,分为公园地、弃地、河岸、⽔塘边缘等32个⽣境类型,然后选择维管束植物、蝴蝶、蚱蜢、蜗⽜等作为指⽰物种,对各物种在不同⽣境中的分布情况进⾏调查并制图,在评价的基础上将栖息地的保护和发展划分成 4 种类型:现存栖息地的保护、扩⼤范围并增加⽣境结构、栖息地的重建及栖息地的复原与发展。

以减少⽣境孤⽴为出发点,提出了城市栖息地络的设计⽅案。

1.2 城市⼩⽣境保护
1984 年⼤伦敦议会制定了相应的城市⾃然保护政策,强调城市野⽣⽣物保护和⾃然对居民提⾼⽣活质量的意义,⽤于指导专业⼈员和普通市民来参与城市⾃然保护活动。

在⽣境调查评价的基础上,伦敦市确定了有保护意义的地点达 1300 余处,包括森林、灌丛、河流、湿地、农场、公共草地、公园、校园、⾼尔夫球场、赛马场、运河、教堂绿地等。

通过保护,⽬前伦敦有狐、鼹、獾、美洲豪猪、灰松⿏等⼩型哺乳动物及 30 余种鸟类,城市综合⽣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3 城市周边⾃然景观的保护
环形城市 (Circle City)指空间分布上⼤致呈环形的城市带,是⼀具有启发性的指导城市周边⾃然景观保护的空间概念。

这⼀概念⽤区域⾃然要素的空间分布模式来组织城市群的空间展布,将城市群集中于环形城市带中,⽽将环形的中⼼(“绿⼼”)作为⾃然区域加以保护,从较⼤的尺度上提出了协调城市与⾃然关系的途径。

美国芝加哥市及其西北部城市组成的环形城市即是⼀例。

环形城市由芝加哥、密尔⽡基、明尼亚波利斯、圣保罗、达⽂波特、赛达尔雷佩兹及诸多⼩城镇组成,这⼀城市群中集中居住着 1700 万⼈⼝。

环形城市中⼼是地质历史时期未受冰川影响地区,包含⼭丘、林地、河流、⼩农场和历史遗存。

这⼀地区已被作为⾃然保护地加以管理。

荷兰西部兰斯塔德城市群的绿⾊景观结构也属于这⼀类型,被称为“荷兰的绿⼼”。

1.4 城市地区湿地的保护
1954 ⾄ 1974 年美国由于城市发展⽽导致湿地减少⾯积达 3.6×106hm2,⼤城市郊区的发展成为区域湿地⾯积减⼩、质量退化的主要原因。

受城市影响的湿地普遍有以下特点:⽔流被限制;滨⽔过渡⽣境被破坏;废物与污染物聚集;缺乏作为捕⾷者的动物物种。

湿地具有调节径流、防洪减灾、保护城市安全、改善城市⽓候、提供城市清洁⽤⽔、创造城市居民户外游憩空间、⽀持⽣物栖息地、保护⽣物多样性以及航运、废物处理、灌溉等多种功能。

湿地的保护也成为城市⾃然保护的主要内容之⼀。

城市地区湿地的保护包括以下内容:相应法规的制定,如美国新泽西州 1988 年实施的《淡⽔湿地保护法案》;湿地保护⽰范项⽬的开展,如1989年的美国伊利诺州的德斯普雷尼斯河湿地⽰范项⽬;公众教育项⽬的设计,如科罗拉多州的福特可林斯市的“庭院⽣境保护项⽬”;补偿政策的实施,即以⼈⼯湿地建设补偿开发占⽤,以保证区域湿地总量的相对稳定;具体的湿地保护⽣态措施运⽤,如滨⽔⽣境的恢复,⽔质改良等。

 2 城市⽣态重建
⽣态重建是以城市开放空间为对象,以⽣态学及相关学科为基础进⾏的城市⽣态系统建设。

它不同于⼀般的城市绿化和景观建设,注重⽣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恢复,以及健全⽣态过程的引⼊,从⽽使系统具有⼀定的⾃稳性和持续性。

80年代城市绿地、公园的⽣物保护功能被重视,使城市绿地功能从以前的美化与游憩向⽣态恢复和⾃然保护⽅⾯推⼴。

⽤⽣态学的理论来指导城市绿地建设,使城市绿地纳⼊更⼤区域的⾃然保护络,成为发达国家可持续城市景观建设实践的主要内容。

⽣态重建包括以下内容:
2.1 ⽣态公园建设
本世纪70年代,以英国为⾸的西⽅国家开始探讨⽤⽣态学原理来指导城市⽣态恢复。

⼀些问题得到了探讨,如⽣态学原理在新城建设中的应⽤,城市区域野⽣⽣物⽣境的设计⽅法,城市中应⽤更⾃然的⽅法的机会等。

1977 年英国在伦敦塔桥附近建⽴了William Curtis⽣态公园,该公园建于以前⽤于停放货车的场地上,其成功之处不仅在于它所创造的⽣境和物种,⽽且成为城市居民接触⾃然、学习⽣态知识的场所。

1986 年伦敦⼜建设了Stave Hil l⾃然公园,公园中包括了多种不同类型的栖息地,并制定了⼀系列管理制度,⽤于研究城市中建设⾃然栖息地的成功率。

1985 年,加拿⼤多伦多市在市中⼼的麦迪逊⼤街建⽴了 Anne x⽣态公园,向公众展⽰城市环境中的⾃然景观的价值,并提出了建设⽣态公园的若⼲⽬标。

⽣态公园为城市⽣态重建提供了实践空间,拓展了传统城市公园的概念。

2.2 废弃⼟地的⽣态重建
城市废弃⼟地由于⼈为影响的减少,往往能展⽰出很⾼的⽣态价值。

1984 年 Gemmell 等⼈对英国曼彻斯特⼯业⽤地上的野⽣⽣物保护作了研究,提出了在⼯业废弃地上恢复植被群落的途径,包括改变地形、改善⼟壤结构、pH值控制、增加⼟壤肥⼒、调节⽔分营建湿润或⼲燥⽣境、使⽤本地种等。

20 世纪 50 年代开始兴建的加拿⼤多伦多市外港区,由于 60 年代安⼤略湖商业运输⾛向萎缩⽽被放弃。

⼈类活动影响的减少,使这⼀区域植被开始⾃然恢复,并吸引了多种⽔禽。

1989 年新修订的规划中,这⼀地区被开辟为⽣态公园 (Tommy Thompson Park),成为该市重要的滨⽔⽣态栖息地,⽬前有各种鸟类达 290种。

2.3 城市绿道体系建设
绿道实际上是城市区域沿道路、河流等进⾏绿化,形成的绿⾊带状开放空间。

它们连接公园和娱乐场地,形成完整的城市
绿地或公园系统,揭⽰出城市内部千变万化的⽣活⽅式。

连接郊野的绿道能够将⾃然引⼊城市,也能将⼈引出城市,进⼊⼤⾃然,使城市居民可以体验⾃然环境之美。

绿道在随后的规划实践中⽣态廊道的功能更加突出,使其不仅具有景观视觉美化功能,实际上⼜成为⼀个线状的⾃然保护区域。

1974 年美国丹佛市建成的普莱特河绿道,由 15 英⾥长的⼩径串联⽽成,连接18 个⼤⼩不⼀的公园,共计 180hm2,具有美化城市、游憩、防洪等多项功能。

2.4 城市栖息地络的构建
本世纪 80 年代开始,景观⽣态学的理论与⽅法在欧美国家迅速发展,为区域景观规划提供了理论依据。

以景观⽣态学为基础的景观规划,将景观整体性的营建作为⽬标,以保护、重建和加强⽣态过程为⼿段,使城市发展与⾃然相互协调。

随之,扩散廊道 (dispersal corridors)、栖地络 (habitat network)等概念在城市景观规划中出现,有关城市、区域及国家的⽣态络(Ecological Networks)也在规划建设之中。

80 年代,丹麦⼤哥本哈根委员会规划部作了⼤哥本哈根的扩散廊道体系规划,其中沿波尔河规划的适于鸟类迁徙的城市廊道,连接起作为鸟类栖息地的 3 块湿润草地和⼀个湖泊,⼀⽚林地。

通过减少湿地排⽔,扩⼤⽔⾯,增加适⽣植物,减少农⽥化肥污染,减少城市居民影响等措施,使鸟的种类显著增加。

1995 年欧洲提出泛欧洲⽣物和景观多样性战略 (the Pan-European Biological and Landscape Diversity Strategy),计划建⽴跨欧洲的⽣物保护⽣态络体系,这⼀体系涉及不同的空间尺度和社会经济各个⽅⾯,城市地区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2.5 城市⾬⽔径流的管理与区域⽔循环的恢复
长期以来,⾬⽔被作为城市废⽔来处理,城市渠化的河道和排⽔管道,加之⼤⾯积的不透⽔地表,使城市地区的⾬⽔径流系数增⼤,城市附近河道的峰值流量增⼤,峰值到达的时间缩短,这⼀现象影响到区域⽔循环和平衡的破坏,导致洪涝灾害的增加,河流侵蚀—堆积过程的变化以及⽣物⽣境的退化。

⽬前北美各城市⾬⽔滞流项⽬和计划已被⼴泛实施,其基本指导思想是就地渗蓄,减少地表径流。

措施有增加城市透⽔地表⾯积,恢复植被及修建蓄⽔盆地、池塘、洼地等⼈⼯湿地。

对于新开发项⽬,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如径流的零净增长,保持地下⽔的回渗率,控制⽔⼟流失。

80 年代以来,由于城市⾃然保护活动的开展,⼈⼯湿地的⽣物保护作⽤被重视起来。

通过⽔深控制、植被栽培、⼩岛和⽔湾⽣境的营造、动物巢⽳的设计以及观察点的建设,这些湿地作为重要的城市⽣态基础设施纳⼊城市⾃然保护的框架,并成为城市重要的⾃然景观。

3 城市⾃然保护与⽣态重建的特点
城市⾃然保护与⽣态重建各有侧重,⼜相互联系,共同构成西⽅发达国家⽣态城市、绿⾊城市、可持续城市实践的主要内容。

⾃然保护注重城市地区残存⾃然要素或有⽣态价值地点的保护,⽽⽣态重建侧重城市已开发地区退化⽣态的⼈⼯恢复。

⾃然保护是⽣态重建的主要⽬的之⼀,⽣态重建⼜是⾃然保护的重要途径。

⼆者有以下共同特点:
3.1 以⽣态学为基础,多学科协作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城市⽣态学者对城市植被、鸟类和哺乳动物⽣态进⾏了研究,如城市⾃⽣植被、城市⼩哺乳动物的⽣态特征等,为城市⽣物保护提供了
条件。

同时保护⽣物学、经典⽣态学及景观⽣态学的理论与⽅法也开始应⽤于城市⾃然保护与⽣态重建活动中,城市野⽣⽣境的调查、⾃然保护地的确定以及⽣态公园的建设等活动,都是在这些理论的指导下进⾏的。

⽣态规划是⽣态学原理与规划学科的结合,被认为是建设可持续城市的重要途径,它不同于传统⼟地利⽤规划在于其⾯向⾃然,重视⾃然⽣态体系的整体性及价值。

80年代以来快速发展的景观⽣态学,为⾯向景观格局和⽣态过程连续性、整体性的规划提供了理论基础。

除了⽣态学理论的应⽤外,多学科的交叉及协作是城市⾃然保护和⽣态重建活动成功的关键,地理学、⽔⽂学、园艺学、⽣物学、城市规划学、社会学等在其中起不同的重要作⽤。

3.2 注重⽣态过程的恢复
⽣态过程指⽣态系统要素间的相互作⽤和联系,是城市⾃然保护与⽣态重建的主要对象。

健全⽣态过程可使⾃然⽣态系统具有⾃稳性和低维持投⼊的特点,并形成⽣物多样性的基础。

⽣态过程包括⽣物过程和⾮⽣物过程,⽣物过程如某⼀地段内的植物的⽣长,有机物的分解和养分的循环利⽤过程,⽔的⽣物⾃净过程,⽣物群落的演替,物种的空间迁徙、扩散过程等;⾮⽣物过程如风、⽔和⼟的空间流动等。

从空间上分,⽣态过程可分为垂直过程和⽔平过程,垂直过程发⽣在某⼀景观单元或⽣态系统的内部,⽽⽔平过程发⽣在不同的景观单元或⽣态系统之间。

城市⽣态过程受⼈类影响强烈,其恢复有赖于⼀定⽣态设施的建设,⽣态公园、绿道体系、栖息地络建设以及城市⾬⽔径流的管理都是结构—过程的恢复活动。

3.3 多⽬标、多层次规划设计
城市是⼈类居住和⽣活的主要|考试⼤|场所,因此,城市的⾃然保护和⽣态重建不可能象⾃然保护区建设那样隔离于⼈的影响之外。

城市⾃然保护和⽣态重建活动⼀般都兼顾多种⽬标,如绿道体系同时具有⽣物廊道、城市景观塑造、城市户外空间营建、历史遗迹保护及教育、游憩、观光等多种功能。

这种多⽬标的⽅法消除了传统规划⽅法将⾃然保护与开发对⽴起来的局⾯,为⾃然引⼊城市提供了条件。

由于⽣态系统的层次结构特点,城市⾃然保护与⽣态重建具有层次性特征。

如欧洲的⽣态络体系建设,从⼀个栖息地到区域⽣态络,再到国家乃⾄整个欧洲的⽣态络体系,从规划实施到管理需要不同层次组织部门的相互协调和共同参与,涉及不同⾃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化、历史、政治等诸多⽅⾯。

4 对我国城市⽣态建设的启⽰
4.1 认识城市⾃然保护的重要性
城市⾃然保护是改善城市环境,塑造城市特⾊,提⾼城市⽣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内容。

⽬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加速期,新的发展理念要求城市发展应与⾃然发展相互协调起来。

借鉴西⽅国家城市⾃然保护经验,以⾃然景观保护、⽣物⽣境保护和⽣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恢复为内容的城市⾃然保护才是⾃然健康发展的前提。

城市⾃然保护是区域⾃然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将⾃然保护局限于偏僻的⾃然保护区或少数植物园中的做法是不全⾯的,其改善⽅法是重视⾃然保护的社区途径。

社区保护之所以被提出来是因为⼈类对环境影响的⼴泛性及⼈类与⾃然的紧密联系性,城市⾃然保护应成为社区保护的重要部分,因此,城市⾃然保护是将⾃然保护从点推向⾯,从部分推向整体的有效⽅法。

⾃然保护不仅是国家、政府的⾏为,还应有⼴泛的社会基础,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思想观念的改变,城市作为⼈类的密集居住区,其⾃然保护具有重要的⽰范和教育作⽤,以此可推动区域⾃然保护⽔平的提⾼。

4.2 重视城市⽣态基础调查与研究
城市⽣态要素的数据调查与积累,是开展城市⾃然保护与⽣态重建⼯作的依据,⽬前我国许多城市这⽅⾯的⼯作还尚未开展。

⾯向⾃然保护的城市⽣态要素调查内容包括4个不同的层次,即动、植物种类,⾃然栖息地,⽣态系统及景观。

因受⼈类影响,城市⾃然退化严重,因此⼩规模⽣境斑块的调查应受到重视,如⼩的林⽚、⼩⽔塘、滨⽔⼩⽣境等。

⼀些边界地带
(ecotone) 也是调查重点,如城乡结合带、河湖沿岸、⼭麓地带、道路边缘、农⽥地埂等,这些地带往往具有较⾼的潜在⽣态价值。

遥感和GIS技术的应⽤,可使城市⾃然保护数据获取、分析的动态性、时效性增强,有利于城市⾃然保护⼯作的开展。

由于城市是⼀个复杂的巨系统,因此,城市⾃然保护与⾃然、社会、经济、政策、法律乃⾄⽂化等⽅⾯的关系更为紧密,基础数据的调查也应从多⽅⾯进⾏。

城市⽣态学的研究应从传统的城市环境污染、灾害防治领域向更⼴扩展。

⼀些基础项⽬如城市植物⽣态,⼟壤⽣态,动、植物区系,微⽣物界,⽔⽂,⽓候,地质地貌等应成为进⼀步研究的对象。

同时运⽤景观⽣态学原理,对城市斑块效应、廊道效应的研究也应是重要的⽅向。

这些研究可为城市景观规划、⾃然保护及⽣态重建提供依据。

4.3 更新|考试⼤|城市绿地体系建设理论
⼴义的城市绿地概念涵盖整个城市开放空间,是城市⽣态建设的重要场所。

当前的城市绿地建设⼤致可分为两种类型,⼀种是造园式的城市绿地建设,植被被作为造园的软质景观材料,注重观赏性,随景致的需要⼈⼯布置。

另⼀种是防护型的城市绿地建设,为了缓解城市环境恶化,按⼀定指标规划布局。

以上的城市绿地体系规划有如下问题:⾸先,忽视城市绿地存在的景观⽣态整体性。

城市绿地建设实际上⼀直将植物当作城市景观的装饰和城市环境的防护⼯具来对待,⽽植被作为其他物种栖息地的作⽤往往被忽视。

城市绿地覆盖率越来越⾼,⽽能作为物种栖息地的林地却在不断被蚕⾷;第⼆,缺乏绿地空间布设的理论依据。

城市绿地被按照其防护和美化功能分为简单的⼏种类型,规划中绿地的组分、结构、规模、形状、空间联系缺乏理论⽀持,即使⽬前的城市绿地建设规范中包含了⽣态保护地的概念,也多限于就地划圈。

当前的城市绿地规划⽅法显然已不能满⾜可持续城市⽣态、环境建设的需要。

绿地是城市中重要的栖息地和⽣态过程发⽣空间,只有⾯向⽣态过程,并着眼区域乃⾄更⼤尺度的绿地系统规划,才真正具有可持续性,这有赖于城市绿地体系规划理论的更新及新的规划空间概念的出现。

4.4 ⽤⽣态学来指导城市规划
⽬前我国的⼤多数城市规划还停留在以物质形态规划为主,追求⼈⼯秩序和功能效率的层⾯上。

忽视城市区域⾃然环境,加之城市规模、数量快速增长,使城市环境破坏进⼊⼀个⾼峰期。

表现在城市⽔环境、⼤⽓环境的退化,⾃然栖息地的碎化,城市景观的同化等⽅⾯。

因此,探讨⾯向⾃然的城市规划⽅法,将⾃然融⼊城市是亟待重视的问题。

基于⽣态学的城市规划,其重点是在规划过程中对⾃然体系整体性和⽣态过程健全性的保护与恢复。

⾃然体系的整体性应从⾃然体系的规模性、联系性、多样性、⾃然性等⽅⾯来认识和评价。

⽣态过程则可从垂直过程和⽔平过程两⽅⾯来描述,前者主要由经典⽣态学研究,后者是景观⽣态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Mcharg的⽣态规划模式摒弃了追求⼈⼯的秩序和功能分区的传统规划模式,强调各项⼟地利⽤的⽣态适应性和体现⾃然资源的固有价值;⽽Forman等⼈的景观⽣态规划模式则强调景观空间格局对过程的控制和影响,并试图通过格局的改变来维持景观功能流的健康与安全。

这两者都为⽣态学与城市规划的结合提供了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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