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成人教育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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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成⼈教育机构审批
对于民办成⼈教育机构审批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民办成⼈机构的审批
⼀、业务类型
⾏政许可类
⼆、办事事项名称
民办学校的设⽴审批
三、办事事项⼦项名称
民办成⼈教育机构的审批
四、申请的受理窗⼝
民办成⼈教育机构所在地镇(街)宣教办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东莞市教育局
六、事项设⽴的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民办成⼈教育机构的办学场地和设备应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民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基本条件的规定,培训学校校园占地⾯积要求不少于5000平⽅⽶,校舍建筑⾯积不少于2000平⽅⽶,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30万元,开办货币资⾦不少于20万元;培训中⼼校舍建筑⾯积不少于300平⽅⽶,教学设备总值不⼩于10万元,开办货币资⾦不低于5万元。

教育机构教学场所租赁期不少于5年。

民办成⼈教育机构要聘请符合任职条件规定的校长和教师,校长必须由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作2年以上具有⼤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担任,培训学校本科以上专任教师不少于10⼈,培训中⼼本科以上专任教师不少于5⼈,且都要具有教师资格。

⼋、申报所需的材料
(1)《申报审批表(原件);
(2)举办者和法定代表⼈证明材料(居、村委会证明需原件,其它为复印件);
(3)校长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由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作2年以上具有⼤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担任(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出具的《民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
(5)城建部门出具的校舍《建筑⼯程竣⼯验收证书(2001年9⽉1⽇后出具的《房屋建筑⼯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程竣⼯备案证书)或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复印件);
(6)校舍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7)校舍建筑设计平⾯图(A4纸规格)(复印件);
(8)租赁校舍的需提供租赁合同书(复印件);
(9)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程竣⼯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场地⾯积≥1000平⽅⽶的需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租借场地原消防验收意见书⽆效)(原件);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培训学校需货币资⾦20万元,教学设备30万元。

培训中⼼需货币资⾦5万元,教学设备10万元(原件);
(11)章程及规章制度(原件);
(12)专业设置及课程计划(原件);
(13)合作办学的要求有合作办学协议书(复印件);
(14)有饭堂的要求有卫⽣合格证明(复印件);
(15)有校车的要求有校车合格相关证明(复印件);
(16)申请开办报告(原件,需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亲笔签名);
(17)镇(街)现场调查表(原件);
(18)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培训学校本科以上专任教师不少于10名,培训中⼼本科以上专任教师不少于5名,且都要具有教师资格(教师⾝份证和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19)教师聘⽤合同(需⼈⼒资源局鉴证)(原件)。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需镇(街)宣教办验明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

)
九、申请表格
《东莞市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需到受理窗⼝领取。

⼗、办理程序
(1)举办者向拟办民办成⼈教育机构所在的镇(街)宣教办提出筹办或开办申请。

(2)镇(街)宣教办对拟办民办成⼈教育机构的名称进⾏审定,经同意后,举办者要到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对拟办教育机构名称进⾏核准。

(3)镇(街)宣教办对开办材料进⾏审查,申办材料中的所有证件均要验明原件,并派两名⼲部进⾏实地调查核实,填写调查表;镇(街)宣教办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办学范围属⾏业性的要先报有关⾏业⾏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报市教育局审批。

(4)市教育局收到申请开办资料后,对申请开办的民办成⼈教育机构进⾏实地调查,符合开办条件的发给《办学许可证。

举办者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要到市民政局申请领取《民办⾮企业单位登记证,到市技术监督局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领取上述“三证”后⽅可进⾏招⽣
⼗⼀、事项有效期
三年(可申请延期);每年需进⾏年检。

⼗⼆、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10个⼯作⽇内勘查场地、发给办学许可证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四、审批机关业务受理科室地点及联系⽅式
南城三元路8号五楼,东莞市教育局职业与成⼈教育科,联系电话:23126119
⼗五、投诉电话
⼗六、申办对象
个⼈、境内公司、社会团体
⼆〇⼀〇年⼋⽉⼆⼗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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