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一小教育教学成果发放办法-杭州余杭区临平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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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一小教育集团津贴发放和教育成果奖惩办法
(本办法经校八届五次教代会讨论通过)
一、基本原则
1.体现学校发展方向:质量稳定,特色鲜明,师资优良,教育实践和研究和谐
统一的省市知名学校;
2.体现工作绩效;
3.突出教育教学质量、办学特色、教育科研;
4.体现优质教师的价值,激励教师成为学校骨干。

二、学科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优秀:500 良好:400 合格:200
扣除300-500元。

(1)学生团体获奖加倍.
(2)由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节、运动会(A组)、“假日杯”学科竞赛、科技节、篮球、足球、“三棋”(甲组)、元旦环城跑、研究性学习等,一等奖集体项目奖励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个体项目奖励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不变,奖励计算单项后不再计算团体。

其中体育类项目第一、二名为一等奖,三、四名为二等奖,五、六名为三等奖。

社团参加重大活动或表演的,学校将根据活动效果参照获奖等级考虑。

(3)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学校同意组织参加的,酌情奖励。

(4)学生所获荣誉作相应一等奖计算。

2. 校级组织的比赛说明:
(1)校级比赛主要指学校各处室组织开展的年级性的比赛,包括学科类、体育类、活动类等。

体育类活动分两大项目进行统计,一是运动会(包括运动
会总分和迎面接力总分),二是其他体育项目(包括跳绳、拔河、羊角球、踢毽子、“三跳”等)。

(2)学科类达标活动,达到标准的每班奖励200元,未达到标准的不奖励。

达标标准暂按这样确定:年级平均达标率下浮5个百分点作为年级达标成绩。

(3)书法达标活动按照比赛实施,即按照名次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总数60%):400/350/300/250,书法段位考试达标的但没有进入获奖名次的给予达标奖励200元。

达标标准如下:1-3年级达标率95%,4-6年级92%,其中六年级书法达标标注修正为3段。

书法专职教师按照考核计算。

(4)校级比赛是群体性的,计算集体成绩进行奖励,不再进行单项奖励,如读书活动、运动会、跳绳比赛、迎面接力、研究性学习、学科竞赛等按在年级组获得的名次等级奖励。

单项性比赛(如故事演讲比赛),则以单项成绩作为集体成绩记入。

(5)一些班级教育活动、学科活动,一般列入班级评估中,不单独进行奖励。

全校性的重大活动开展得比较出色的,由学校校务会议讨论给予个人或集体奖励。

1.论文统计说明:
(1)论文重复获奖的,只记其中高的,登记时请注明题目;
(2)会议书面交流为论文三等计算;论文发言提升一个档次;参加评选、汇报的重要总结材料按论文发表计。

(3)教师撰写的读后感等不作论文统计;教师发表的随笔性文章、短小的点评等文章,不作为论文统计。

非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获奖论文、非正规发行的教育刊物发表的论文、各种名称的成果集和文库收入的论文,不作统计。

教师论
文获奖主要有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局组织的学会、专题、科研三类。

学校科研
成果公开出版的酌情处理。

2.公开课统计说明:
(1)公开课一般指学校备课组、教研组、课题组等以上机构组织的对外开放的课,主要包括新教师亮相课、课题组展示课、教学研讨课、校际交流课、教学比赛课、家长学校公开课等,年级组内开放的类似于一条龙听课也可以作为校级公开课。

随堂听课、结对师徒听课、教学调研课、试教课等不列入公开课。

(2)优质课与公开课为同一节课的,不重复计算;
(3)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等考核课不作统计;(4)校际交流课作区级;
(5)教育系统组织的公开课按照2倍标准奖励;非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公开课,如学会、教改之星降一个层级(市级按区级计算)列入奖励。

3.新闻报道说明:
(1)区级电视台、《城乡导报》发表的有关学校的正面消息按照区级计算,篇幅较大、影响力较大的消息可以提升奖励档次,发表的文学作品、随笔不作统计。

(2)教育系统的《教育通讯》、网络信息、《课改信息》等按照30元/篇计算。

六、班级评估奖惩办法
1.班级评估(五星/四星):400/300,每学期评选一次。

2.班级管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者班级纪律、班风班貌出现重大问题的,经调
查对相应责任人扣除100-300元。

七、骨干教师奖励
第一层次:
考核对象:特级教师、省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
考核津贴:享受教育局特殊津贴,或者5000元/学年
第二层次:
考核对象:杭州市名教师、余杭区名教师、省教坛新秀、省优秀班主任、杭州市劳模、杭州市学科带头人
考核津贴:2500元/学年
第三层次:
考核对象:区学科带头人区、余杭区劳模、省教改之星(金)
考核津贴:2000元/学年
第四层次:
考核对象:区骨干教师、省教改之星(银、铜)、市教坛新秀、市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市优秀教师、市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市教改之星(金)等考核津贴:1500元/学年
第五层次:
考核对象:区教坛新秀、区优秀班主任、区优秀辅导员、市教改之星(银、铜)、区优秀教师、区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区青年岗位能手等
考核津贴:1000元/学年
说明:
(1)每学年的6月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按考核得分进行奖励;
(2)复评没有通过的不再列入考核。

八、职务津贴
校长、书记: 450/月
副校长:350/月
中层正职:300/月
中层副职:250/月
班主任:250/月
年级组长:600/学期
语、数教研组长:600/学期;其他:400/学期
备课组长:200/学期
出纳、会计、食堂司务长、中层助理:600/学期
年级组长兼教研组长:800元/学期
说明:
(1)书记、校长兼职按一个职务
(2)支委按中层正职计,工会委员按一般教研组长计,支委、工会委员兼职的不再另计)
八、项目奖惩和集体荣誉奖励
1.学校组织参与的区级及区级以上各类竞赛,按获奖情况奖励分管的处室和领导。

情况不理想的不予奖励。

2.获得集体荣誉的,按以下办法奖励:
说明:
(1)两个校区组织的活动,分别进行奖励;
(2)同一个处室多人参与的,由处室自己分配;
(3)各部门(组室)组织开展重大活动的,由校务会议讨论按照项目进行奖励。

九、工作量津贴
第一类:一、六年级语数老师、六年级英语老师、两班数学兼班主任、跨段执教两班数学、两班语文或三班数学、班子成员、工作量前30%左右人员,300元/月;
第二类:工作量前85%左右人员、执教语数学科的老师,250元/月;
第三类:工作量后15%左右人员,200元/月;
第四类:工作量明显较低人员,150元/月
每月全勤奖:100元,扣除方法按以前办法实施。

备注:
1.奖惩细则中有不明确的地方,或者实施过程中偏差较大的地方,由校务会议
讨论决定。

2.一项内容只进行一次奖励,不进行重复奖励。

3.本细则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200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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