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补贴的新政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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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补贴的新政策是怎样的
民政局启动部分退役⼠兵享受⽼年⽣活补助⾝份认定⼯作。
对符合条件认定的部分⽼年退役⼠兵,从2016年1⽉份起,按照每服⼀年义务兵役,每⼈每⽉发放15元⽼年⽣活补助。
⼀、退伍军⼈补贴的新政策
民政局启动部分退役⼠兵享受⽼年⽣活补助⾝份认定⼯作。
对符合条件认定的部分⽼年退役⼠兵,按照每服⼀年义务兵役,每⼈每⽉发放15元⽼年⽣活补助。
本次认定⼯作实施对象的⼈员范围主要有以下两类:
(⼀) 农村和城镇⽆⼯作单位⼈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54年11⽉1⽇后⼊伍;
2.2016年年满60周岁及以上(即1956年12⽉31⽇之前出⽣,以为准);
3.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补补助。
(⼆) 城镇和参加城镇职⼯⼈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54年11⽉1⽇后⼊伍;
2.年龄60周岁及以上;
3.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补补助;
4.核算时未将该军龄计算为或领取城镇职⼯养⽼保险⾦时军龄没有视为缴费年限。
该项活动将从2015年8⽉3⽇起,于9⽉30⽇结束。
符合条件并在1956年12⽉31⽇前出⽣的⼈员,可携带上述相关材料,以本⼈户籍所在地村居为单位,个⼈提出申报。
⼆、与退伍义务兵相关的⽣活待遇政策主要有哪些?
1.与退伍义务兵相关的待遇主要有退伍补助费、退伍医疗补助费、离队下⽉津贴、离队当⽉剩余天数伙⾷费和离队下⽉伙⾷费、⾃主就业⼀次性退役⾦、退役⾦、退役养⽼保险补助等。
2.义务兵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与之相关的还有残疾、伤病残退役的军⼈安置补助费、残疾保险⾦、残疾附加保险⾦、分散安置的⼀级⾄四级残疾军⼈、退役伤病残⼈员医疗⽣活补助费等待遇。
三、哪些义务兵能领取退伍医疗补助费?
1.义务兵在退出现役时,因服役期间患有慢性病,退伍后仍需进⾏⼀般治疗的,可根据病情发给医疗补助费,⼀等150-200元,⼆等100-150元,三等50-100元。
2.对患矽肺病的,可酌情提⾼,但最⾼不得超过1倍。
3.对在服役期间虽患过某种慢性病,但病已治愈或评了六级以上残疾等级以及直接分配到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作的,在退伍时均不应发给医疗补助费。
退伍军⼈在退伍后,国家颁布了的相关退伍的政策,具有⾮常重要的意义。
这样做可以充分的保障退伍军⼈的利益,解决了军⼈的后顾之忧以及实际的困难。
此外,退伍军⼈补贴的新政策与之前的相⽐较有所不同,⼤家可以具体的了解⼀下有哪些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