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水利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泉政办[2013]21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水利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正文: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水利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2013年2月1日泉政办〔2013〕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监察局、水利局: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泉州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为确保完成2013年度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水利局、监察局要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考核各项指标落实情况,并于年终书面报告市政府。

鲤城区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市水利局、市监察局2013年1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泉州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鲤城区“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鲤城区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水利投资
(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120万元。

(二)严格按照确定的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计提到位,足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

(三)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二、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
积极支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和德化彭村水库工程建设,按确定的股份比例及时筹措支付第二期建设资金。

三、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省、市两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任务;开展辖区内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按省水利厅节点完成高速网络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防灾减灾工作
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基层服务体系
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号)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站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丰泽区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市水利局、市监察局 2013年1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泉州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丰泽区“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丰泽区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水利投资
(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127万元。

(二)严格按照确定的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计提到位,足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

(三)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一)一般小(2)型水库吴坝水库加固工程扫尾项目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全面完成。

(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

三、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
积极支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和德化彭村水库工程建设,按确定的股份比例及时筹措支付第二期建设资金。

四、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省、市两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任务;开展辖区内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按省水利厅节点完成高速网络建设。

(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035万亩,突出抓好小流域整治;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防灾减灾工作
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基层服务体系和水利科技推广体系建设
(一)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号)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站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二)推进福建省海峡两岸菊花示范基地节水灌溉等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总结推广成果,完善运行管理制度。

洛江区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市水利局、市监察局 2013年1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泉州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洛江区“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洛江区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水利投资
(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1.58亿元。

(二)严格按照确定的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计提到位,足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包括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

(三)充分运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

(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二、农村饮水安全
(一)年底前完成1.8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二)6月底前完成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工作。

三、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
(一)加快推进马甲洛阳江支流河道整治工程。

(二)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落实配套资金筹措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五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三)负责跟踪指导、监督检查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

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一)完成小岭等4座重点小(2)型水库、龙公溪等3座一般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

五、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
(一)确保完成八峰水库、洛阳江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洛江区)的年度投资计划,严格按照进度要求进行施工管理。

(二)积极支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和德化彭村水库工程建设,按确定的股份比例及时筹措支付第二期建设资金。

(三)配合做好惠女水库引调水工程的前期工作,积极支持项目申报过程涉及的征地、勘察测量等工作,确保项目于年底前完成初步设计编制。

六、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省、市两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任务;开展辖区内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洛江马甲供水有限公司等1个取用水自动计量点的建设任务;按省水利厅节点完成高速网络建设。

(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7万亩,突出抓好坡耕地、小流域整治;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七、防灾减灾工作
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
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八、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号)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站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泉港区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市水利局、市监察局 2013年1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泉州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泉港区“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泉港区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水利投资
(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0.84亿元。

(二)严格按照确定的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计提到位,足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包括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

(三)充分运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

(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二、农村饮水安全
(一)年底前完成1.1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二)6月底前完成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工作。

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一)完成重点小(2)型水库前烧水库、一般小(2)型水库加田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二)泗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二季度争取开工,12月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配套建设。

(三)白石港水闸、顶五孔水闸2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争取下半年动工建设。

(四)前亭海堤、山腰盐场下江海堤等新一轮海堤强化加固一期工程全面完工。

(五)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海堤和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

四、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
(一)努力完成双溪水库年度建设任务,确保项目进入全面开工阶段。

(二)加快推进泉港区区域供水安全应急供水管道前期工作,完成项目年度目标任务。

(三)积极支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和德化彭村水库工程建设,按确定的股份比例及时筹措支付第二期建设资金。

五、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省、市两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任务;开展辖区内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泗洲水库等3个取用水自动计量点的建设任务;按省水利厅节点完成高速网络建设。

(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88万亩,突出抓好坡耕地、小流域整治;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工作
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

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七、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号)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站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石狮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泉州市水利局、泉州市监察局 2013年1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泉州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泉州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泉州市政府下达的《石狮市“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石狮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水利投资
(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0.3亿元。

(二)严格按照确定的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计提到位,足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

(三)充分运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

(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一)完成灵秀山等7座重点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

三、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
(一)努力完成石狮市应急备用水源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

(二)积极支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和德化彭村水库工程建设,按确定的股份比例及时筹措支付第二期建设资金。

四、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省、市两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任务;开展辖区内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按省水利厅节点完成高速网络建设。

(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2万亩,突出抓好小流域整治;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防灾减灾工作
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号)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站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晋江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泉州市水利局、泉州市监察局 2013年1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泉州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泉州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泉州市政府下达的《晋江市“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晋江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水利投资
(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5.23亿元。

(二)严格按照确定的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计提到位,足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包括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

(三)充分运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

(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一)完成农田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

(二)抓好山美灌区南低渠节水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的前期工作,争取列入第五批重点县建设,完成仕头泵站更新改造任务。

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一)完成重点小(2)型水库林口水库、一般小(2)型水库玉湖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二)紫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全面完成。

(三)完成金井海堤3公里强化加固任务。

(四)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及海堤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

四、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
(一)完成晋江市引水第二通道工程、晋江市域小流域整治工程(捆绑项目)等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二)加快推进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试点)、供水官前泵站及供内坑水厂原水管道工程的前期工作,完成项目年度目标任务。

(三)努力完成晋江防洪工程泉州段建设任务,争取年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四)积极支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和德化彭村水库工程建设,按确定的股份比例及时筹措支付第二期建设资金。

(五)加快推进晋江市虺湖生态修复工程的前期工作。

五、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省、市两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任务;开展辖区内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晋江自来水股份有公司二厂等14个取用水自动计量点的建设任务;按省水利厅节点完成高速网络建设。

(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7万亩,突出抓好小流域整治和紫帽镇水土流失重点镇治理项目;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防灾减灾工作
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七、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号)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站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南安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泉州市水利局、泉州市监察局 2013年1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泉州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泉州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泉州市政府下达的《南安市“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南安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水利投资
(一)确保2013年完成水利投资4.8亿元。

(二)严格按照确定的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计提到位,足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基金(包括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及时足额征收到位,并确保全额用于水利投入。

(三)充分运用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

(四)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二、农村饮水安全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一)年底前完成8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二)完成剩余8.2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审批,6月底前完成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工作。

(三)完成农田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

三、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
(一)完成南安市西溪仑苍镇河段整治工程、晋江西溪英都段堤防和护岸工程、晋江诗溪诗山镇河道治理工程、晋江东溪罗溪罗东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等4个项目。

(二)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落实配套资金筹措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五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落实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

(三)负责跟踪指导、监督检查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督促执行省水利厅月报制度。

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一)完成洞坑等51座重点小(2)型水库、刺桐等7座一般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组织做好验收工作。

五、水利重点骨干工程建设
(一)努力完成晋江泉州防洪工程南安段建设任务。

争取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区三期(试验段)主体工程建设。

(二)积极支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和德化彭村水库工程建设,按确定的股份比例及时筹措支付第二期建设资金。

(三)配合做好惠女水库引调水工程的前期工作,积极支持项目申报过程涉及的征地、勘察测量等工作,确保项目于年底前完成初步设计编制。

六、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省、市两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任务;开展辖区内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南安自来水公司等9个取用水自动计量点的建设任务;按省水利厅节点完成高速网络建设。

(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万亩,重点做好水土流失重点县和官桥镇、洪濑镇等2个水土流失重点乡(镇)项目;突出抓好5条小流域、3750亩坡耕地、25个崩岗整治;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制度,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七、防灾减灾工作
不断修订完善村级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八、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省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号)的精神,确保2013年6月底前完成以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工作站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惠安县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市水利局、市监察局 2013年1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泉州市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惠安县“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惠安县2013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