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峰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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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峰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10.07
•【字号】鄂保监产险[2008]127号
•【施行日期】2008.10.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峰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8]127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五峰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中华财险鄂发[2008]218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峰支公司的经营场所由宜昌市五峰镇小北门20号迁至湖北省五峰县五峰镇香东村七组。

二、该支公司应持新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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