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经济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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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经济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0.07
•【字号】莆政综[2008]144号
•【施行日期】2008.10.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经济的实施意见
(莆政综〔2008〕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加快发展港口经济是融入海西大局发挥拓展一线骨干作用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四用发展”要求推进新一轮创业的重要内容,是发挥港口优势实现港城崛起的必然选择,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了全面落实市委“四用发展”要求和“三个重中之重”思路,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新一轮加快发展,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港口经济的决定》(莆委发[2008]14号),现就我市加快发展港口经济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定位
(一)确立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现有港口优势,合理利用港口资源,走港城一体的发展路子,将港口与陆域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序开发、整体推进,加快构建“大港口、大交通、大配套、大产业、大腹地”的港口经济发展新格局,全力打造海峡西岸工贸旅游港口城市,把莆田建设成为海峡西岸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力建设大型深水泊位,形成秀屿、东吴、兴化湾南岸三大港区为
主的莆田港口总体发展格局,2010年港口吞吐量达到3000万吨以上,2015年港口吞吐量突破7000万吨,2020年港口吞吐量达到1.5亿吨以上(其中到2017年港口吞吐量突破1亿吨,建成亿吨大港),使莆田港真正成为海西“两集两散”主要港口,成为东南沿海具有深水中转和战略物资储备等多功能的综合性枢纽港;全方位推进交通疏港通道等配套设施建设,形成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

近期通过充分发挥港口与集疏运体系的南联北接、西进东出作用,远期争取京台大通道途经莆田,不断提升海西交通枢纽地位;加快发展临港重化工业、港口物流业、能源产业、滨海旅游业等港口关联产业,打造优势明显、集聚强劲的环“三湾”临港产业带,形成先进制造业基地、能源供应基地和滨海旅游胜地。

2010年临港工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30%以上,2015年临港工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50%以上,2020年临港工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70%以上;纵深拓展港口腹地,发挥莆田港口和地处东南沿海与中西部联接点的区位优势,打造东出西进大通道,促进东西联动互动,区域合作协作,建成密切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平台。

(二)明晰港区定位。

根据岸线资源条件及腹地经济发展需求,莆田港以建设大宗散货运输为重点,全面发展大宗散货、件杂货、集装箱等中转运输,完善装卸储运、中转换装和港口工业等功能,大力拓展现代物流、信息和综合服务等现代化的港口服务功能,积极促进港口产业基地形成,成为对台“三通”及海西“两集两散”主要口岸、东南沿海综合性枢纽港。

其中秀屿港区建成以集装箱、粮食、木材、能源、机械制造、港口工业等为主的综合性通用港区,融入福建省港口群和闽东南物流圈;东吴港区逐步建成以煤炭、矿石、石油化工、原材料、修造船基地、海洋重工制造等为主的综合性港区,成为推动我市重化工业发展的重要依托;兴化湾南岸港区尽快启动后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航道、码头、堆场等港口作业条件,合理规划建设港口泊位,建成以集装箱、装备、机械、新能源等为主、呼应湄洲湾
北岸开发、极具发展潜力的港区;平海湾港区加快对海滨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开发,重点发展滨海旅游等临港服务业,加快建设滨海新城。

三江口作业区、枫亭作业区、湄洲岛交通码头等其他港区是我市海港交通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港口布局的必要补充,可根据当地建港条件、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情况适度开发建设。

(三)优化产业布局。

全面开发湄洲湾,规划建设兴化湾和平海湾。

构筑枫亭至文甲的环湄洲湾北岸“一带六区”工业布局,即建设湄洲湾北岸临港工业带,重点建设东吴、石门澳、秀屿、东峤、莆头和枫亭等工业集聚区。

东吴临港工业集聚区:以东吴作业区、盘屿作业区、罗屿作业区为载体,优先发展石化、船舶修造和海洋重工机械、煤炭矿石中转等产业,重点统筹临港工业区与滨海城区布局,实现工业区、城区协调发展;石门澳临港工业集聚区:以石门澳、罗屿作业区为载体,重点布局制浆造纸等产业;秀屿临港工业集聚区:依托秀屿港区,以秀屿港区后方陆域为载体,以LNG接收站为龙头,重点布局LNG冷能空分、冷冻冷藏、轮胎粉碎等冷能利用项目及冷轧钢板等与LNG关联密切的产业,形成LNG产业园;东峤临港工业集聚区:以东峤盐场及围垦为载体,重点布局木材加工产业链、石化下游产品产业链。

近期重点建设秀屿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远期承接东吴临港工业集聚区辐射为主,发展石化下游产品;莆头临港工业集聚区:以太湖工业园区和胜利围垦为载体,重点布局机械制造产业,发展产业机械和配套零部件产业链;枫亭临港工业集聚区:以仙游经济开发区和枫亭围垦区为载体,近期主要布局服装、鞋革、电子、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特种陶瓷及石化中下游等产业,远期以泉港、泉惠两石化园区产品为原料,发展节水、轻污染和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及石化下游产业。

规划构建环兴化湾南岸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兴化湾南岸优良深水岸线和广阔陆域腹地的优势,建设集装箱和与后方临港工业相配套的大型散货港区,确立能源、装备制造、物流、石化等大型临港工业基地。

着手规划平海湾南岸滨海旅游等
临港服务业产业布局。

二、整合港口资源
(四)完善港口发展规划。

加快《莆田港口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统筹考虑、科学编制湄洲湾北岸、兴化湾南岸、平海湾“三湾”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实现“三湾”资源互补、互动发展。

做好港口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临港产业布局规划、防洪规划、配套基础设施规划等其他有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将港口功能与腹地工业、商贸、物流及城市功能紧密联系起来,实现港口规划与城市规划相衔接,港口功能与城市功能有机统一,确保既做到资源合理利用,又能提高城市港口群竞争实力。

严格实施规划,港口规划经批准后,在实施过程中,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若根据经济社会和港口发展确需修订或者调整的,应当通过编制相应专项规划的方式进行,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五)保护利用岸线资源。

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小码头服从大码头”的建设原则,尽可能地使码头规模与岸线资源相匹配。

根据港口建设总体规划,对港口建设范围进行界定,对具备建港条件区域,预留出充足的岸线资源和陆域纵深地带,优先保证临港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建立对港口岸线资源统一管理的有效机制,严格审核岸线使用,严把岸线审批关,确保岸线合理使用。

使用港口岸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取得港口岸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许可之日起三年内按项目总投资的三分之二以上投入开发建设;因特殊原因三年内投资未达到三分之二的,应当于期限届满三十日前申请办理续期手续,续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逾期未办理续期手续的,由批准部门撤销港口岸线使用许可。

在规划港区内进行港口建设,必须符合《莆田港口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依法整治在港口规划区内乱占岸线、违法用地、违章建设、随意经营的现象。

对在《港口法》出台之前建成的码头进行整顿规范;
对新近发生的违法乱建行为坚决制止;对经营状况不好又长期占用深水岸线的码头予以强制拆除,切实保障港口建设用地及临港工业区用地的需要。

(六)合理开发利用滩涂。

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开发滩涂。

制订《滩涂总体开发利用规划》,抓紧实施石门澳开发、莆头围垦以及兴化湾南岸的整片开发。

鼓励以合资、合作、独资以及其他形式开发利用滩涂,依法建设码头、发展航运和船舶修造企业,严禁在滩涂上进行房地产开发。

三、构建立体交通
(七)加快建设深水泊位。

2010年,建成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2#~3#泊位、东1#~东2#泊位;2011年,建成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1#泊位、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2#~3#泊位、11#~12#泊位;2012年,建成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6#泊位、罗屿作业区9#~10#泊位;2013年,建成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2#泊位、3#~7#泊位、11#~15#泊位。

突破秀屿港区的石门澳、莆头作业区和兴化湾南岸港区,合理建设三江口、枫亭等中小港点,积极改善湄洲岛交通码头条件,形成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远近结合、逐步发展的格局。

(八)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

按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于港口生产性项目的原则,以港口经济为中心,以港口、航道、铁路、高速公路、疏港公路为主线,以加密线和联络线为补充,打造门类较齐全、布局相对合理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满足港口经济发展的需要。

加快疏港铁路建设,建设福厦、向莆铁路莆田段和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积极推进兴化湾南岸港口铁路支线前期工作,规划通往各主要港区的铁路运输专用线,争取莆田铁路早日与国家铁路联网运行,融入国家铁路运输大动脉。

加快疏港高速公路建设,建设湄永高速公路莆田段、福泉高速公路莆田段拓宽工程,扎实开展福广线高速公路莆田段、兴化湾南岸至尤溪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形成与港口匹配、快速便捷的高速公路集疏运网络,增强港口带动效应。

加快疏港干线公路建设,做好省道201、202、306线和有关县道的建设或改造,推进湄
洲岛跨海通道、仙游环山区公路建设,完成仙港、荔港、城港、涵港和沁峤五条通港大道及罗屿大桥建设,连接港区和城区,畅通港城互联通道,实现莆田港各港区与城市主要通道的无缝对接。

(九)深化莆台港口合作。

抓住“两个先行区”建设的有利时机,深化莆台港口合作,推动莆台直接“三通”。

积极筹建莆田机场,开辟更多的国际航线。

争取在石门澳作业区布点莆田至台中铁路轮渡项目,推动海峡两岸海铁结合的通航,融入台湾海峡国际海运枢纽中心。

四、完善配套设施
(十)完善港口配套设施。

加大港区道路、码头、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投入,积极推进业主码头建设,完善堆场、锚地、航道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全面提升各港区综合服务水平和货物通畅能力,不断扩大港口吞吐能力。

适度超前开发建设港口设施,加快湄洲湾公用航道扩建工程、莆头5万吨级航道工程、石门澳航道工程和东吴15万吨级航道工程等航道建设工作,保障船舶进出港航行安全。

适时启动石门澳支航道、兴化湾南岸及三江口港航整治前期工作,与石门澳、兴化湾南岸综合开发协调推进。

增加项目储备,形成项目梯次,充分满足港口发展的需要。

(十一)提升港口综合服务业。

立足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积极筹建各大港区口岸商务区,力争于2012年前完成东吴港区口岸商务区建设。

完善口岸通关、查验、办公、生活设施,建设对台客货运协调服务中心、口岸重大传染疾病监控中心、口岸安全监控指挥中心。

积极发展与国际航运相配套的贸易、金融、船舶租赁和船舶燃油、淡水、食品、维修、物料等供应服务,加强海事、海商法律服务,加快培育船代、货代、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业,配套完善宾馆、市场、餐饮等服务设施,使各港区成为集通关服务、商务办公、休闲商业于一体的口岸通关大平台,为外贸航运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落地动建创造条件。

组织引导当地农民发展与港区相配套的第三产业。

(十二)强化海洋生态保护。

认真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制度、污染物排海总量指标控制和许可制度、海洋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海洋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加快各港区和工业集中区的污水及垃圾等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临海排污口,科学确定污染物集中排放位置。

加强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工作,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和面港一重山的“青山挂白”治理。

搞好对港区生态环境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系统。

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着力加强港口、景区、入海口、重点养殖区的海洋环境综合整治。

五、壮大临港产业
(十三)发展重化能源工业。

紧紧抓住国家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大型重化工业、能源产业布局向沿海地区调整的历史机遇,根据福建省“十一五”期间“临港重化工业”和“电力发展”等专项规划的要求,依托大型深水泊位,发挥对台区位优势,重点培育发展石化、冶金、机械制造、船舶修造和林产加工等一批特色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临港重化工业和能源产业。

坚持以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集聚产业,着力项目攻坚,促进金鹰集团差别化化学纤维和高档纸生产、LNG二期扩建和LNG产业园等临港工业项目动工建设;做好林浆纸一体化、东吴石化基地、莆田核电站、湄洲湾火电二期和云顶集团太阳能薄膜电池等重大产业类项目的前期工作,纵向延伸产业链条,横向拓展配套协作,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建设特色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环“三湾”临港产业带;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规划先行、项目带动、创新机制”的精神,落实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投资启动项目,组织对先行启动区域进行开发建设,以点带面,循序渐进,促进兴化湾南岸全面开发。

积极把握国内先进制造业、重化工业加速向沿海地区转移的趋势,加强与央企和国际大财团的对接合作,紧盯重大工业类项目、生产性项目进行招商,着力打造一批产值上五十亿元、百亿元的大型工业企业,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科学规划建设临港
工业区,加快现有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改造提升,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清理闲置土地和厂房,加快“园中村”改造,建设标准厂房,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引进和引导临港龙头企业及关联项目入驻工业园区,提高园区的集聚能力,增大园区项目的投资强度,提升园区项目的投入产出率。

储备石门澳、平海湾等的对台“三通”货运、客运码头岸线及自由贸易区等产业发展用地,抢先把握未来国家对台经贸合作政策机遇,积极促进与台湾的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港区的对接合作,争取设立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台商投资区、对台经贸合作试验区、莆台农渔业合作实验区、对台自由贸易园区等,主动承接台湾石化、钢铁、船舶、电子、机械等新一轮产业转移,力争一批大型台商投资项目入驻园区。

(十四)发展现代物流业。

以建设符合第三代港口特征的物流平台为目标,组织编制《莆田港口物流业发展规划》,加强对莆田港口物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

按照物流节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的布局模式,在重点产业集聚区建立物流集散中心。

依托湄洲湾北岸深水码头群和向莆铁路、福厦铁路、湄洲湾港口铁路及可能实施的京台快速通道,加快罗屿铁矿石转运基地、湄洲湾煤炭储运基地和盘屿原油储运基地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湄洲湾现代物流集聚区,形成以海上运输为主、铁路运输为辅的辐射海峡两岸的国内大型铁矿石、油品、煤炭、木材、建材等综合性的现代物流园区;完善鞋材物流中心、纺织服装业物流中心、电子物流中心、液体化工产品与成品油仓储物流中心,努力使莆田成为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内连中西部地区的海峡西岸经济区中部物流中心。

(十五)发展滨海旅游业。

围绕建设滨海旅游胜地目标,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整合滨海旅游产品结构,挖掘滨海旅游资源文化内涵,提高滨海旅游业品位,打造滨海旅游组合品牌。

以湄洲妈祖文化为主线,整合湄洲岛、港里旅游资源,重点建设妈祖城综合旅游服务基地,筹建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

根据滨海旅游
资源特点,建设南日岛度假区、北高米兰兴化湾滨海旅游开发区、埭头翁厝滨海度假旅游开发区、平海抗倭古城、莆禧古城、涵江白塘湖风景游览区和无居民岛生态旅游区等海滨人文景观旅游。

到2010年,全市滨海旅游业总收入达50亿元,年均增长16%;到2015年,全市滨海旅游业总收入突破115亿元,年均增长18%;到2020年,全市滨海旅游业总收入突破260亿元,年均增长18%。

(十六)发展现代渔业。

正确处理港口开发与渔业发展关系,合理编制和实施养殖海域滩涂规划和海水养殖业发展规划,推动港口开发与现代渔业协调发展。

创新生态健康养殖方式,推广水产良种和先进技术,加快建设一批高价值品种养殖基地、优势水产品出口养殖基地、休闲渔业基地。

建立健全渔业生产质量控制、安全检测、疫病防控体系,推行特色优势水产养殖技术规范标准,强化渔业生产质量安全管理。

抓好水产品加工和综合利用,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

六、拓展港城腹地
(十七)大力拓展港口腹地。

努力拓展海向腹地,依托省际和国际航线,加强与厦门港、宁波港、上海港、台中港等大港口的合作,引进国际性大型航运企业,争取加盟国际航运中心。

推进各港区水域对外籍船舶的开放工作,2012年前完成东吴港区一类口岸审批工作。

创造条件,吸引因航线配船配箱需要生存的国际中转箱,提高中转效率,降低中转成本,逐步形成对周边集装箱枢纽港的比较优势。

积极拓展内陆腹地,通过四通八达的港口集疏运网络体系,将莆田港的经济腹地向福建中西部、江西、湖南及我国中西部地区延伸拓展。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鼓励中西部省份从福建省港口进出口货物及投资建设码头泊位的暂行规定》,针对省内周边地区和中西部省份加强对莆田港的宣传推广,沿铁路线、高速公路线铺开物流网点,在重点货源生成地设立办事机构,协同港口企业加大揽货组船工作,吸引更多货源从我市港口中转和进出口,使我市成为内陆省市最便捷的出海口和内陆港。


励莆田企业从本地口岸出口,逐年减少莆田港的集装箱流失。

根据《海西区域通关改革联系配合办法》,积极推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在闽、浙、粤、赣、鄂、湘、黔、宁等八省区十海关区域之间全面推广,顺应海峡西岸“大港口”发展战略,鼓励上述地区从我市“借港出海”。

(十八)推动港城良性互动。

把港口与城市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港口、物流、产业、城市四位一体、互动发展,依托港口催生城市产业集群,依托城市为港口发展提供配套产业,走以港带城、以城促港的路子。

千方百计做好以港兴贸,强化港口的中转贸易、货物集散功能,大力发展中转贸易,做活大进大出、深购远销的文章,着力发展外向型、远程集散型商贸流通业;进一步开发港口商业服务功能,优化服务环境,扩大就业,繁荣港城经济,尽快把莆田建成千船竞泊、万商云集的区域性沿海商贸中心。

按照“港城互动、城以港兴、港以城用”的发展思路,围绕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建设“两大城区”,打造海峡西岸工贸旅游港口城市。

推进北部主城优化整合,建设生产、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城区;培育滨海新城逐步崛起,发展商务、会展、教育、旅游、居住以及港口物流等区域中心职能。

以承办第十四届省运会为契机,认真做好体育场馆、供水、排水、燃气、供电、汽车枢纽站、火车站、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加快市区的片区改造和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区的修缮建设,提升市区的综合功能和文化品味。

优化木兰溪南岸新城区路网和用地布局规划,结合莆田火车站的建设,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大力支持中国中铁投资建设妈祖城,与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相呼应,统筹科学规划道路系统、电力、电讯、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培育发展集文化、休闲、商贸、饮食、娱乐、旅游、渔港为一体的城市功能,为城市发展提供充足的承载能力,为大项目落地预留发展空间,为港口开发和临港工业发展提供城市支持。

七、创新体制机制
(十九)创新港口管理体制。

按照“一港一政”的要求,改革现行港口管理体制,整合交通、港务、口岸等力量,强化港口管理局主管港口和航运管理工作的职能,提升港口管理队伍素质,使其切实负起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职责。

逐步理顺各港区的管理体制,明确港区范围及职权。

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规划局、环保局、海事局等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改进管理方式,形成高效的服务机制。

市港务集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牢固树立竞争意识,加快企业内部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升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吸纳民资、外资实现股份的多元化,创造条件尽快组建上市公司,在港口建设和生产营运中发挥好主体作用。

广招和培养港口经济发展急需的人才,形成一支具有工程技术、经济运作、港口管理等方面丰富知识和经验的高素质港口人才队伍。

(二十)创新港口投资方式。

拓宽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开放港口投资和经营市场,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经营、谁得益”的原则,借助BOT、BT、TOT等融资方式和各种合作方式,引导社会多元投入,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经营港口码头、水路运输、现代物流业和配套基础设施,优先支持富有关联性、带动性的项目。

建立港口开发资本金筹措机制,积极投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对配套港口作业区的航道、锚地和导助航、集疏运系统等,根据不同设施的公益化程度,按照适当比例以股份的形式予以投入,或给予项目贴息支持。

支持港口与铁路、公路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与整合,推进港口与铁路、公路联合建设、经营的运作模式,全面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完善港口码头特许经营制度,允许投资者利用港口码头综合开发,开展各类经营,以“双赢互利”为原则尽快推进港口开发步伐。

积极争取省重点临港产业项目到我市布局,争取更多港口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和省规划盘子,以项目开发带动港口建设发展。

加强与其他港口城市的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和港口协作机制,采用市场化手段,相互参股、相互投资,促进港口之间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加快推进港口开发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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