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淘汰低强度钢筋相关问题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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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淘汰低强度钢筋相关问题的汇报
(初稿)
一、相关政策
1、第21号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21号令,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普通松弛级别的钢丝、钢绞线,牌号HRB335、HPB235热轧钢筋被列入淘汰类。
2、建标[2012]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1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建标[2012]1号文,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加速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优先使用400兆帕级螺纹钢筋,积极推广500兆帕级螺纹钢筋。
并确定,2013年底,在建筑工程中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
2015年底,高强钢筋的产量占螺纹钢筋总产量的80%,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65%以上。
在应用400兆帕级螺纹钢筋为主的基础上,对大型高层建筑和大跨度公共建筑,优先采用500兆帕级螺纹钢筋,逐年提高500兆帕级螺纹钢筋的生产和使用比例。
对于地震多发地区,重点应用高强屈比、均匀伸长率高的高强抗震钢筋。
3、交公便字[2013]70号(交通运输部)
2013年4月15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发布“关于做好淘汰低强度钢筋过渡期相关技术措施研究工作的通知”。
其附件提出替换原则,即等强度替换,用HPB300钢筋替代HPB235钢筋、HRB400钢筋替代HRB335钢筋。
二、对工程的影响
1、结构配筋原则
结构配筋基本上分为3种情况:a、按构造需要配筋,即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小配筋率;b、按裂缝宽度控制配筋;c、按承载能力需求配筋。
针对a、b两种情况,只能按照等直径、等根数的原则进行钢筋替换,即虽然钢筋强度级别提高,但钢筋用量保持不变,造价需要增加。
针对情况c,可按照等强度替换原则执行,即可以减少根数,或者减少直径,期望通过减少钢筋数量,使得造价不增加。
2、钢筋单价的变化
建议立即调研收集钢筋单价的变化情况。
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大量使用HRB335钢筋,也少量使用HPB235钢筋。
目前,已有承包人反映难以购买低强度钢筋的问题。
针对在建工程,如果无法购买HRB335、HPB235钢筋,建议按照等直径、等根数的原则进行钢筋替换。
4、设计中的工程
目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项目,建议全部调整为HRB400、HPB300钢筋。
5、通用图问题
建议立即启动所有通用图的修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