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思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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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思路分析
内容摘要:近年来,农村金融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
本文在分析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构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框架的对策建议。
在这一框架中,构建了既包括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也包括商业性金融机构,还包括民间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金融机构等多种组织形式相互竞争、协同发展的混合型农村金融体系。
关键词: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农村金融体系监管
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农民收入的提高,这一切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都需要农村金融这一经脉的畅通。
然而我国农村金融越来越成为制约解决“三农问题”的瓶颈。
如何破除农村金融的瓶颈约束,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成为当前各方面所关注的热点问题。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从1979年我国开始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与完善,迄今为止形成了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
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体系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中国农业银行。
其业务经营范围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基本无异。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其信贷资金运用绝大部分集中于粮棉油流通领域,而以购销信贷为主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资产业务也出现规律性下降。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许多相应的研究表明,农村信用社表现出“非农化”特征,或“城市化”特征,表现为农村信用社网点设置的城镇机制化趋势、资金流向的城市化和从业人员的城镇居民化。
资料显示,截至2003年6月,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覆盖面仅为25%,多达3/4的农户没有享受到贷款。
农业保险。
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主要包括:农村合作基金会,1997年当局做出了清理整顿、关闭合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决定。
随后的1998-1999年,整个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彻底解散并进行了清算;除农村合作基金会外,非正规性金融组织还包括:亲友之间的个人借贷行为、个人和企业团体间的直接借款行为、经济服务部、金融服务部、高利贷、各种合会、私人钱庄等。
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不能很好的满足、支持和服务“三农”的需要。
近几年我国加大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农民务工经商、兼业经营增多,劳务输出、跨地区流动增多,因而不但资金需求量大,对金融品种的要求也增多,如存放、借贷、汇兑、结算、保管、转账、理财等。
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从1999年至今撤并31000多家地县级以下基层机构;并且农村金融单位所开展的业务量小、可选择的品种也很少,主要是存、放、汇三种,其他业务基本上没有开展,业务上也不断偏离“三农”,将大量资金投向乡镇企业,农民贷款所占比重不断下降。
农村资金外流严重。
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满足需要大量的储蓄和贷款支撑。
然而我国农村严重的资金外流不仅是当前农村投融资体制所存弊端的集中体现,也是形成农村投资缺口的直接原因,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资金外流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个:中国农业银行向大中城市转移。
1994年农业银行定位为国有商业银行,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大规模收缩农村战线、压缩基层金融机构,减少对贷款规模小、偿还能力较弱、信息搜集成本高、违约风险大的农户的贷款。
同时,县及县以下机构存款上存,贷款权限上收,导致大量储蓄资金通过商业性银行吸收的农村资金系统内上存,转移到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造成了农村资金流失;农村信用社的有价证券及投资、存放中央银行、拆借等方式,也都成为农村金融资金外流的渠道。
农业保险缺位加剧了农业金融供给紧张状况。
全国农业保险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总额的比重由1992年的3.6%下降到近年的1%左右。
农业保险的险种不足30个,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农业保险供给与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建设对保险的需求极不相称。
农村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和信用担保体制尚未建立起来。
正式金融机构对抵押品的选择过于单一,各地担保机构数量少,形式单一,资金实力不足,缺乏法律规范,存在监管漏洞。
目前,农户和农村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农户和农村企业有效的抵押资产较少且较为单一,贷款担保难以落实。
民间金融规范性差。
在农村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不被法律认可的非正规金融形式,尽管它们的产生与发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有的地区民间金融所占的市场份额甚至还远远地大于其他金融机构,但也带来一些问题:第一,民间借贷手续简单,缺乏必要的管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支持,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一旦信用链条断裂,很可能引发该地的信用危机。
第二,对银行的正常经营形成一定冲击。
一些拖欠贷款的企业在无法继续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转向民间借贷,在增加企业财务负担的同时更增加了银行收贷难度。
同时,分流银行存款,加大银行吸存的难度,也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总之,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存在的问题是:正规农村金融组织严重不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未能承担其扶持农村经济和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工作,
国有商业银行结构性市场退出和农村民营金融的市场进入不相匹配,农村合作金融名不副实,非正规金融组织在发展中也出现严重问题,私人借贷在农村相当活跃但弱点也相当突出。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改革以充分发挥政策性支农功能
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优势,除搞好粮食收购的金融服务外,必须不断扩充职能,加大在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治穷等方面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行支持的力度,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同时还应该加强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监督与控制。
一方面,它不仅应该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而且应该受到财政部和农业部的监管。
另一方面,良好的内部监控机制不仅可以避免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发生,还可以激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经理对专门技术的掌握,促进专门技术的有效传播。
(二) 加速推进农村国有商业银行改革
在我国的现阶段,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交易成本确实要高于城市,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引导,农村金融资源不断流向城市在所难免。
政府的作用在于通过降低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对其较高的交易成本进行一定的补偿,从而增强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运用利益诱导机制引导商业性金融自愿服务于农村金融市场,避免农村金融资源从农村地区流失。
(三)邮政储蓄的改革创新
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
在整个银行内部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有力的内部审计机制以及独立的外部监管机制,将内部控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
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如对邮政储蓄业务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利率管理,严查“高息揽储”违规行为,加强对邮政储蓄转存款的核算和管理,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类违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要有充足的资本金,一旦出现经营风险,能吸收消化风险管理体系所不能覆盖和控制的风险给银行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