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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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采购合同
篇一:国美电器代销采购合同书
代销合同书
甲方(供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需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原则条款
第1条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适用范围
第3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具体是指:品类品牌的产品。

第4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乙方门店进行销售双方
需签定《供货商上(撤)店协议书》。

名词定义
第5条产品:指由甲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
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本身、附件、配件、促销礼品、赠品。

第6条销售支持:指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条件、资金、物质支持。

第7条供货价格:指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价格,该价格为甲方向市场提供该产品的最低价格。

第8条残次品:指产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等任合同编号:8600-501-20XX-004
何一项不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售后服务三包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一标准的产品。

第9条滞销产品: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进入乙方库房之日起(以乙方入库单日期为准)超过
__30___天未销售的剩余正常产品。

第10条商业折扣:指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后,甲方以乙方回款额为依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比率给予
乙方的商业回报。

第11条利润补偿款:指按合同约定,因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降低,使乙方销售甲方产
品的账面毛利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平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用于补足乙方利润损失部分的款项。

第12条包销机型:指性能、外观与其它型号有明显区别的,性能价格比有明显优势的,由乙方独
家销售的产品(具排他性)。

第13条定制机:指乙方根据市场需求,向甲方提出产品外观、性能、价格、利润及数量要求,甲
方根据乙方要求进行生产和供货的产品。

甲方保证只向乙方提供该产品,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生产与其相似或相同的产品自行销售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进行销售。

第14条独家型号专供机:指在一定期间内由甲方专门提供给乙方进行独家销售(具排他性)的产
品,该产品在市场上应具有较高的销量、性价比,其综合利润不得低于正常机型的利润。

第15条价格优惠特供机:指在一定期间内,在不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按低
于原有供价标准向乙方提供的畅销产品。

在不高于市场实际销售价的前提下,双方共同制定和维护乙方的销售价。

甲方保证乙方按该销售价进行销售的综合利润不低于原利润(型号不具有排他性)。

付款条件及滞销残次产品的退换货按本合同相应的条款约定履行。

第16条特价机:甲方根据乙方的促销需要,以具有市
场冲击力的价格向乙方提供的产品。

甲方保
证不向乙方提供返修机及非正品机器。

该产品入乙方库后30日内未售出的为滞销产品。

滞销残次产品无条件退换。

第17条工程机:是指乙方针对社会购买单位、团体以招标方式或一次性购买的金额或数量较大且
价格有特殊要求的产品。

该产品由甲方以特殊优惠的供货价格向乙方提供。

第18条新品首销权:指对于甲方最新生产或产品生产厂家最新生产由甲方进行代理销售的尚未在
市场流通的产品,乙方享有优先销售的权利(型号具有排他性)
第19条合同年度:指合同有效期。

第20条回款额:指乙方实际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加上乙方从应支付的货款中扣抵的甲方在乙方处欠
款的金额(降价款、退货款除外)。

第21条货款结算周期:指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每隔一定期间,乙方向甲方就该期间内乙方所售出
的产品进行结算,该期间即为结算周期。

第22条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乙方或乙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负
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因甲方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等问题,或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或其它甲方原因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络等)曝光的;2、因甲方产品问题或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质量监督部门等公告的;3、虽未被曝光,但因甲方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人员认为或知悉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4、甲方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 2 %,致使乙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 5、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对乙方进行言论诋毁及其它甲方给乙方或乙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等负面影响的情况。

产品订购
第23条乙方从甲方处进货时需提前向甲方书面提交代销计划或订单,甲方在接到代销计划或订单
后二日内书面答复乙方(书面答复上应加盖甲方的公章),并于乙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代销计划或订单送达乙方指定地点。

甲方在书面答复中所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均应经乙方书面认可,乙方不予认可的,该修改或变更对乙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乙方未提交代销计划或订单,甲方擅自送货的,乙方有权拒收。

对于甲方未按照乙方约承担违约责任;数量多于定单确认的数量,乙方对于多出的部分有权拒收。

第24条乙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 1日有权撤消或变更
代销计划,乙方撤销或变更代销计划的,应
书面通知甲方,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产品运输、交货及验收
第25条甲方负责所有产品到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其间的一切费用(含装卸费)由甲方负担。

第26条甲方送货时,应至少于到货前一天通知乙方验货。

乙方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
照代销计划或订单对产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以乙方入库单为准);如产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或代销计划)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第27条甲方产品在乙方验收完毕(验收以乙方入库单为准)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货款结算第28条货款结算周期为 30日,结算日为结算周期届满的 7日后。

甲方与乙方帐目未对清。

乙方有权暂不结算。

第29条当期货款的结算以乙方当期已销售甲方产品的货款额扣除乙方采用账扣方式向甲方收取的
有关款项、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退残款、其它甲方承诺支付的款项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的余额为准。

第30条货款结算方式为 / (在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
一种)
1.5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和6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各结应结货款的50% 2. /
个月无息商业承兑汇票。

3.支票或电/信汇
第31条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必须同时向乙方提供合法
的增值税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增值税票可按以下(一)办理:
(一)乙方向甲方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差额付款,甲方在增值税票上直接列明商业折扣率
和商业折扣额,不在价格中直接抵开,乙方不再向甲方开具发票。

(二)甲方向乙方全额开具增值税票。

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的,乙方向甲方开具发
票或办理折让证明,然后向甲方全额支付应付货款。

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增值税票后,乙方向甲方结算货款。

甲方迟延交付增值税票的或增
值税票已过有效认证期的,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货款时加扣17%的代垫税款。

第32条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按时交讫之前乙方有权拒绝支
付当期(同城)或下期(异地)货款。

甲方提供的增值
税票应与乙方验收入库的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相吻合,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33条每周二、四为双方结算日,其余时间双方不进行结算,甲乙双方可进行对账,整理提供票
据。

每月最后一日及法定节假日双方不进行结算,账期未满或遇节假日,结算期顺延至下一结算日。

第34条甲乙双方同意如在对帐过程中存在争议,双方结算额按应结货款额减不少于争议部分款项
金额的2倍后的货款额。

争议额在付款日后一周内在分部(甲、乙方子公司或分支机构)解决。

不能解决的应及时通知总部,总部(甲、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解决争议。

在此期间甲方不能停止供货,乙方不能停止销售及双方不能做任何影响销售的行为。

否则,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35条乙方如因个别特殊情况需延期付款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理解和支持。

残次、滞销产品的处理
第36条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甲方产品中的残次品,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接到通知后10
日(二级市场15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残次产品。

甲方逾期10天(二级市场15天)不
更换或者不收回残次产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该残次
产品供货总额的2倍扣减应结货款。

该扣减部分作为对乙方场地使用及保管的补偿;甲方逾期20天不更换或者不收回残次产品的,视为该残次产品已退还甲方。

乙方对该产品的安全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第37条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如遇滞销产品时,乙方应告知甲方滞销产品情况,甲方应在接
到该通知后,3日内向乙方书面反馈滞销产品处理方案(退货、换货、促销处理)。

甲方于接到乙方通知后10日内未处理完毕该批滞销产品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退货或换货,甲方在接到乙方退、换货通知后3日(二级市场7日)内为乙方进行退货或调换乙方确认指定的其它产品。

甲方逾期3日不更换或不退滞销产品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降价处理,销售价按每逾期一日以供货价为基数下降1%。

因降价处理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按该滞销产品供价为基数在双方原约定的商业折扣比率基础上加3%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

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停止供货,乙方不得停止销售。

否则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38条甲方办理退换货时,需向乙方出具加盖有效印章的退货单据(包括但不限于红字出库单或
负数出库单或蓝字入库单)进行确认。

第39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
促销礼品、赠品等存在或涉嫌存在(如涉
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的情况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

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一)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促销礼品、赠品等为假冒产品或存
在虚假宣传的,乙方一经发现上述情况通知甲方后,甲方应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不
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商誉损失赔偿金,甲方未按约定时间赔偿的,乙方有权从应付
甲方的货款中扣除。

(二)对于乙方因售甲方提供的假冒产品或被虚假宣传的产品而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
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三)甲方对其提供给乙方但尚未售出的假冒产品或被虚假宣传的产品,应无条件退货并
承担退货的一切费用。

(四)对已售出的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假冒或被虚假宣传的产品,乙方按已售产品总金额的
300%向甲方收取顾客赔偿准备金,在诉讼有效期结束后
或产品售后保修期结束。

以两者晚者为准,进行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第40条对于第36至第37条所述的情况,更换或退货的全部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期间甲方不能
篇二:苏宁大区经销商协议
上海一繁贸易有限公司苏宁云商大区经销商协议
甲方:
乙方:
一、本协议内,甲方授权乙方所操作品牌及产品,只建议操作苏宁平台。

甲方需保证乙方区域的经销商资格具有唯一性,如若卖场政策改变,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甲方需将完整性产品,按照批次价格进行回收(进货奖励的产品除外)。

二、甲方授权乙方,在苏宁云商分部,分部代码;从事甲方平台下:迪士尼、漫步者、宜博品牌所有商品组的经营销售活动;
三、乙方不可从甲方外其它渠道,从事甲方授权品牌下商品组的采购活动,若乙方违反此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一经发现,甲方可没收乙方保证金,并终止对乙方的授权;
四、甲方需提供乙方价格文件,售后服务支持,并有义务指导乙方熟悉苏宁流程和scs系统等;
五、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经销商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甲方用此费用支付乙方苏宁卖场的进场费和进场保证金,以及苏宁其它产生的硬性费用。

保证金和余款,授权终止双方对账后(对账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3个自然月内,甲方返还乙方;
六、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产品信息,产品价格,以及双方合作细节,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全额没收保证金;
七、乙方经营区域期间,甲方会支付卖场或乙方市场费用,但乙方需做好市场工作,甲方市场部门可对此对乙方进行考核,详情以邮件为主;
八、常规采购流程:乙方发起采购计划单给甲方,甲方收到计划单后12个小时内反馈
采购确认信息,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附件)。

乙方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支付货款:
a) 现汇:乙方下单后,将订单金额汇款甲方对公账户,并与甲方商务确认,甲方收
到货款后,按采购合同内容,物流派送到乙方仓库验收,验收3日内,甲方提供
发票给乙方;
b) 账期:乙方如需账期,需下单前申请,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后当日,账期开始计
算;
九、退货流程:若乙方向甲方退货,需发起《退货单》给予甲方确认,乙方将产品配
送甲方仓库验收,甲方反馈《验收情况表》给乙方,乙方按照当时双方验收金额开具
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个工作日内,返款给乙方;
十、其他约定事宜: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附件与主合同相冲突的,优先适用本附件,本附件没有约定的从主合同。

十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篇三:苏宁合同家电
奥特朗、苏宁20XX年度大盘合同摘要
合同编号:奥特朗-苏宁总部SHDQR0701号广州市奥特朗企业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采购中心(简称乙方)
第1条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奥特朗、奥特朗所属的各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以下通
称分支机构);
第2条
第3条滞销商品:自进入乙方库房之日起超过30天未销售的剩余正常产品;惊爆机:指根据经营需要,甲方提供的远低于正常供货价格(至少低于40%),用于短期促销。

限量销售的商品。

具体价格双方另行约定。

第4条特价机:和甲方供应的同类品牌商品相似机型价格相比有价格竞争力,甲方让利比例不小于
2:1,且与同类其他品牌相似机型相比具有明显的竞争力,具体价格双方另行约定。

特价机的销售额比例按月计算不得超过总量的20%。

第5条保荐独销机:甲方保荐乙方独家销售机型,可以以定制机、特价机、买断机等形式或名义出
现。

第6条供价:甲方制订的向乙方供货时的商品价格。

甲方基于产品实际最低零售价以及甲乙双方约
定的乙方应得毛利而确定的供货价格。

供价不高于市场最低零售价,并将作为商业折扣的计算基准。

供价若需提高则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乙方,调低则提前三天书面通知。

第7条货款结算期间为上月16—本月15日,乙方系统在结算周期结束后3日内出具《结算清单》。

甲方签收后3日内予以签字盖章确认,付款日为10号,若甲方无故不确认或超期7天以上仍未确认,则视甲方默认《结算清单》内容。

第8条乙方向甲方结算付款的前提条件:1、乙方收到甲方盖章的结算清单;2、乙方收到甲方开具
的合格增值税发票,发票以结算清单上本期应开发票上的数量和金额为准。

第9条
第10条
第11条
第12条货款结算方式:支票、电汇、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乙方的所有承兑汇票,甲方均免扣息)。

月度折扣:22%,参照基数为供价,结算方式选定为供价代销模式。

质量保证金:每个分支机构一万元;乙方在甲方操作门店提供甲方品牌形象展示位置,甲方按以下标准由分支机构或代理商支付
广告位使用费给乙方对应分公司,乙方分公司开具地税发票:
普通门店(面积小于3000 m):1万/年/店
城市中心店(面积不小于3000 m,小于5000 m):万/年/店
片区旗舰店(面积不小于5000 m,小于8000 m):2万/年/店
全国旗舰店(面积不小于5000 m,小于8000 m):双方另行协商
第13条甲方分支机构或代理商按1万/店/年的标准向乙方对应分公司支付促销服务费,不足一年按
一年收取,乙方分公司开具地税发票,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第14条
2222222合同有效期: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2月15日; 1
篇四:苏宁采购管理
苏宁采购管理战略分析
一、采购战略目标
(一)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提高收益。

(二)与供应商协商,以便保护商品价格及公司成本结构。

(三)提高公司规模及影响力,增加市场份额。

(四)加强对供应商的控制力。

(五)提高集中管理水平,降低法律风险。

(六)加强采购监督,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

二、苏宁采购战略
(一)统购分销为主,自主采购为辅
统购是指公司统一向供应商订购商品,分销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由公司统一向供应商采
购商品,然后根据各子公司的要货计划由公司向各子公
司销售。

另一种是由公司统一与供应商签订购货计划,各公司提出要货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由供应商直接向各子公司销售。

自主采购是指公司子公司根据所处地区的实际销售情况,提出产品采购计划,报经公司批准后,自主向供应商采购货物。

(二)大规模统一采购,获得较低采购成本
(三)赊购或授信额度的零售导向
公司买断供应商的商品,同时,公司在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协议等中规定:公司对于残次品滞销商品及其他不能正常销售的商品享有退货的权利。

供应商为了维护其产品价格的市场秩序,规定产品的最高和最低指导销售价。

(四)市场扩张战略
增加综合家用电器产品的经销种类,扩大公司市场规模和机会。

加大连锁店的发展速

和整合力度,集约和扩大连锁销售规模。

(五)后向一体化战略
获得供货方公司的所有权或增强对其的控制,除此以外,苏宁还可以直接进入制造业,可通过贴牌、控股、合资、独特等方式进入制造业。

三、苏宁的采购模式
(一)采用包销的模式(即先付款把产品买下来,再转
手在卖场卖这种方式对大型零售企业都比较适用,能压低成本)。

1、有利于调动包销商经营的积极性
2、有利于利用包销商的销售渠道,达到巩固和扩大市场的目的
3、可减少多头经营产生的自相竞争的弊病
(二)集中采购。

1、含义
是相对分散采购而言的,它是指企业在核心管理层建立专门的采购机构,统一组织企业所需物品的采购进货业务。

2、集中采购的优点
(1)有利于建立商品生产基地,减少流转环节,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2)易于稳定本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得到供应商在技术开发、货款结算、售后服务支持等诸多方面的支持与合作,有利于更紧密合作和稳定供货渠道。

(3)有利于人员的管理,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性,有利于采购决策中专业化分工和专业技能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掌握供求信息,做好协调工作。

(4)建立各部门共同物料的标准规格,可以简化种类,互通有无,亦可节省检验工作,减少了管理上的重复劳动;
(5)集各零售店的零星要货为较大批量的要货,提高
对供应商的谈判力量,争取供应商在价格上给予尽可能多的优惠,较易获得价格折让与良好服务,从而降低进货成本,降低销售价格,提高竞争力。

(6)只有一个采购部门,因此采购方针与作业规则,比较容易统一实施;采购功能集中,减少人力浪费;便于采购人才培养与训练;推行分工专业性,使采购作业成本降低,效率提升。

(7)集中采购,有利于采购管理和资金周转;可以统筹规划供需数量,避免各自为政,减少库存量,避免了分散库存。

3、集中采购的缺点
(1)采购流程过长,延误时效;零星、地域性及紧急采购状况难以适应。

(2)非共同性物料集中采购,并无数量折扣利益。

(3)采购与使用单位分离,采购绩效较差。

例如规格确认、物料转运等费事耗时。

(4)效率低一些,审批可能需要较长时间,逐级签字,灵活性较差。

(5)采购产品多样,不适用于紧急采购的物料;
(6)产品种类繁多,难以实现一站式采购。

(7)由于采购的产品多,漏订货、盘点出错的几率增大。

4、具体操作
(1)由采购中心、分销中心销售管理部门、地区分支公司销售部、连锁企业采购员组成,对所有的供货资源负责。

(2)对某一类重点产品设置采购中心,降低运营成本。

(3)采购方式:定制买断包销
(4)分级采购
(三)创新零采购模式:直供合作(苏宁电器直接向惠普中国工厂提货,全面采取直供模式)。

1、直供战略合作的意义
(1)直供是使渠道扁平化,减少了中间环节,流出了更大的让利空间,使得消费者可以获得更实惠的价格。

(2)惠普向苏宁直接发货,通过无缝对接缩短产品从出厂到苏宁门店的时间。

消费者可以在苏宁购买到惠普的最新产品,惠普全球最新概念产品及革命性技术也将第一时间在苏宁展示。

(3)提供最适应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是惠普和苏宁的责任,通过直供,苏宁能通过门店调研、客服回访等方式获得更全面的惠普产品信息。

(4)惠普将向苏宁派驻的500人的专业销售工程师,将使消费者可以在全国近150个城市的苏宁连锁门店获得最全面、最专业的产品咨询、技术支持等售前售中服务。

(5)双方强大的售后力量将为消费者保驾护航,惠普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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