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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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天虹担保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担保企业的特点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设置财务机购,配备财会人员,实行会计监督,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通过会计核算。
(二)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
包括:资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成本和费用管理制度;营业收入、利润管理制度;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制度等。
(三)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做到原始记录完整、真实、及时、合法、手续齐备。
(四)遵守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费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保障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财务管理任务
(一)依法、合理地筹措资金,保证公司担保业务的开展和正常经营的需要。
(二)合理地投放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做好资金的控制、调度、核算和分析工作。
(三)做好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核算工作。
(四)正确处理公司与投资者、被投资者的所有权关系;公司与债仅人、债务人、往来客户之间的债务关系、合同责任关系;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结算关系;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分配关系。
(五)进行公司的建立、合并、分立、合资、联营以及清算过程中的财务活动。
第四条财务管理主要方法
(一)财务预测。
包括资金预测、成本费用预测、利润预测。
要详细收集资料,掌握准确数据,根据公司财务活动的规律和理财环境的变化,运用正确、可靠的方法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财务成果及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选择最优方案。
(二)财务计划。
在财务预测的基础上编报财务收支计划。
包括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利润计划、投资计划等。
编制财务计划既要积极先进又要切实可行,留有余地。
(三)财务控制。
要将财务计划指标层层下达,按计划、定额、目标进行检查监督。
(四)财务分析。
要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提出财务分析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并进行财务预警。
财务分析要通过各项财务指标来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
重点分析资金增减变动情况、担保余额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变动情况、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利润构成及分配情况、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化情况、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等。
分析要做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重点突出,评价全面。
通过财务分析,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财务分析的方法可采用对比法、因素分析法等。
(五)公司每年都要对经营责任指标、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考核,以定奖罚。
第五条财务管理的权责
(一)公司总经理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
1.贯彻并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2.根据财务预算方案组织好公司的经营。
3.负责组织资金的筹措和调度。
(二)总经济师的权责
1.负责资金的筹措。
2.审核重要财务事项。
3.协调各部门与财务部的关系。
4.组织制定财务预算,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
5.定期检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公司财务核算,审核财务决算。
(三)财务部的权责
1.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
2.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3.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费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报表。
4.负责资金的调度、筹集,监督财务收支,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各部门的权责
1.落实各部门财务预算,检查分析部门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2.填报各项原始记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第六条财会人员
公司财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证》、《电算合格证》。
公司主要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或从事与货币资金直接相关的会计岗位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批准后,由总经理聘任。
第八条财会人员调离财会岗位,要办理交接手续,不能办理交接手续的通过有关人员的认证。
第二章财务预算
第九条公司要根据经营目标,编制财务预算。
第十条财务预算的编制流程。
(一)公司决策层根据公司长期规划提出年度财务目标,并采用上下结合的办法制订规划指标。
(二)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的收支预算。
(三)财务部将各部门的收支预算汇总、平衡,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财务预算落实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后,下达各部门执行。
第三章所有者权益
第十一条所有者权益是公司出资人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基金和未分配利润。
第十二条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和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享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并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在公司经营期间,不得任意抽逃挪用资本金。
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风险准备基金、未分配利润发生增减变化时,必须按制度办理。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经股东会批准接受外部机构投资,其资产必须委托有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确认后的价值与吸收的投资认定各自的投资比例。
第十五条公司接受投资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能以货币计量的实物、无形资产。
以现金取得的资本金,属于外币的应折合人民币入账,同时以原币记录;以实物和无形资产取得实收资本金的应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
第十六条在筹集资本金的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收入)、接受损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
第十七条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发生变化按下列规定原则办理。
(一)实收资本增减由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盈余公积的增减
1.法定盈余公积金的增减
法定盈余公积金从税后利润提取,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之后,一般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5%;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的50%时,公司不再提取。
2.公益金
公益金从税后利润提取,其主要用途是购建职工集体福利设施。
按先存后用的原则。
购建完工清算,应从公益金账户中转至法定盈余公积金账户。
3.免税基金
公司减免税形成的基金计入免税基金,主要包括减免的所得税等。
(三)资本公积的增减
资本公积金的增加,包括投资者缴付出资额超过规定资本金的差额、股份制改组对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按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部分、接受捐赠的财产折价入账、资本汇率折算等。
资本公积金的减少仅限于转增资本。
转增资本的审批与资本金增加的审批办法相同。
(四)风险准备基金
风险准备基金用于担保发生代偿损失后,补充担保本金。
其主要来源:①市政府的政策性拨款;②各种风险担保捐赠;③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
(五)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公司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和权益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必需在年度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四章负债
第十八条负债包括借入资金和应付未付的款项,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存入担保保证金、存入担保抵押财产、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未交税金、其他应交应付款、预提费用、担保代偿准备金、短期责任准备金、一年内到期的长期的长期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长期责任准备金、其他长期负债。
第十九条根据经营的需要和资金需求量,公司可以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可以依照法定流程向社会或公司内部发行债券,筹措长、短期借款。
第二十条存入担保保证金是指由被担保人存入的保证金。
到期担保解除退还被担保人,发生担保损失时,根据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冲抵,剩余部分退还被担保人。
第二十一条存入担保抵押财产是指由被担保人存入的抵押财产。
到期担保解除,抵押财产退还被担保人,发生担保赔偿时,由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将抵押财产处置变现。
第二十二条担保代偿准备金是指公司按担保额的2-4%,提取的代偿准备。
发生代偿损失时从代偿准备支付,不足支付的直接在代偿损失列支。
第二十三条短期担保责任准备是指公司担保责任期在1年以内的担保业务为承担到期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短期担保责任准备按当期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担保责任解除后转回。
第二十四条长期担保责任准备是指公司担保责任期在1年以上的担保业务为承担到期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长期担保责任准备按当期担保费收入全额提取,担保责任解除后结转。
第五章流动资产
第二十五条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现金收入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的账面余额与库存金额核对相符,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金额核对相符。
严禁设置账外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二十七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待摊费用、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项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计价。
其中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发生的贴现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于年度终了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3‰提取坏账准备金。
公司发生的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金。
第六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及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照《科技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
电子计算机及财政部批准的部分设备选用加速折旧法,即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率一般按照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率和分类折旧年限计算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
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
第三十二条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得超过2年。
第三十三条在建工程支出的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支出,包括工程设备、材料等专用物资、预付工程价款、未完工程支出等。
在建工程支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第七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它资产
第三十四条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无形资产的计价及摊销按照《科技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等。
开办费是指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在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利息等支出。
(一)公司及筹建期间的下列费用不得列入开办费: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筹建期间应当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等。
(二)开办费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按不超过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三)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赁期限和使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
(四)固定资产的装修、装潢净支出按装修、装潢后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