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洛阳市升龙广场建设工程考古发掘项目及遗址保护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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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洛阳市升龙广场建设工程考古发掘项
目及遗址保护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公布日期】2011.04.07
•【文号】办保函[2011]213号
•【施行日期】2011.04.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洛阳市升龙广场建设工程考古发掘项目及遗
址保护工作的意见
(办保函〔2011〕213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对洛阳升龙置业有限公司升龙广场B地块及临时办公楼工程拟施工区域进行考古发掘的请示》(豫文物[2010]242号)、《关于对洛阳升龙置业有限公司升龙广场A地块1-3#、5-10#商住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拟施工区域进行考古发掘的请示》(豫文物[2010]257)及《洛阳升龙置业有限公司升龙广场E地块(西部)考古发掘情况汇报》、《洛阳升龙置业有限公司升龙广场F地块考古发掘情况汇报》收悉。
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洛阳东周王城遗址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目前正在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加强遗址的整体保护。
升龙广场建设项目位于洛阳东周王城遗址内,根据前期考古调查、勘探情况,该区域是重要的文物埋藏区,具有较高价值,我局暂不同意对A地块1-3#、5-10#商住楼及地
下车库、B地块及临时办公楼等建设项目拟施工区域进行考古发掘。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对升龙广场E地块(西部)、F地块考古工作所发现遗迹加强研究,进一步搞清其分布范围和性质,科学评估文物价值,尽快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保护方案。
重要遗迹应实施原址保护,确保文物安全。
三、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对升龙广场及其周边区域开展全面勘探,详细掌握地下文物的分布范围、布局和内涵,加强研究,并结合前期考古发掘发现情况,评估文物价值,制定该区域地下文物整体保护方案。
在此基础上,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调整升龙广场相关项目建设方案,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工程建设的关系。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加大保护力度,组织有关专业单位,对以往考古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在此基础上尽快制定东周王城遗址保护规划,统筹考虑文物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