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代评价对教育评估问题的破译与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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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范式作为方法论 。但对科学方法的过分依赖产生了 不 幸 的 结 果 。 第一 ,脱 离 现 实 情 境 的实 验 设 计 注定 失
败 ,在 真 空 中所 有物 体 的坠 落速 度 相 同 ,而在 现 实 中不 是 ,通 过控 制 推 导 出 “ 普 遍真 理 ”的努 力是 导致 评 价与 现 实常 常 无关 的原 因之 一 ,前三 代 评 价方 法 无法 解 决这 个 问题 。第二 ,实 证 范式 的承诺 不 可避 免 地 导致 对 量化
示同一情形的共同建构。这是阐释学方法论 ,其最终的
实 用准 则必 须深 入推 进 人与 人 之 间相 互理 解 与 建构 。⑥ 3 . 传 统 评价 的 问题 。前 三 代评 价 依 然 存在 各 自的 短 板 ,如第一 代 评 价 中间 接 测量 的技 术 瓶颈 。但 是 ,从 哲 学 基 础看 ,它 们 只 是实 证 主 义范 式的 不 同 表达 而 已 。实
标 、结 果 ”等 先 验 条 件 ,评 价 仍 然 可 以开 展 。 ( 3 ) 诠 释辩 证 法 扎 根于 “ 自然 ”情境 ,有利 于 解 决研 究结 论 脱 离教 育 实 际 的 问题 。 ( 4 ) 诠 释辩 证 法 的 开 放性 可 以 根
一
阻 碍 响应 式 建 构主 义 评价 问题 解 决 功能 的第 一 个 问 题 是 它 的相 对 主 义 实 在 观 。@ 古 巴 和林 肯 认 为不 存 在 唯
C I P P模 式 主 要 回应 管 理 者 的决 策 需 求 ,跨 目标 模 式 主 要 回应 消 费者 的判 断 需要 。第二 ,实 证 的调 查 方 法要 求 价 值 中 立 ,其 客观 性要 排 除价 值 观 的影 响 ,而 评价 需 要 权 表 达 自己的 意 见与 看 法 ,同 时提 出适 当 的质疑 。 ( 2 ) 利害 关 系人 常 常被 边 缘 化 ,因 此 ,评 价不 仅 要充 分 展 示 不同利害 关 系人 的观 点 ,而且 要传达评 价信 息 ,让利 害关
永 远 需 要 完 善 ,需 要 解 决 其 自 身 问 题 。 只 有 “ 以建 促
能 解 决 的 问题 。
显 ,被传统评价遗忘的内容重新成为评价的焦点 。 ( 2 )
不 能处理 的 I 司题 ,就 算 评 价启 动 之 前 不知 道 “ 变 量 、 目
诠释辩证法的 “ 探 索”态度 ,可以处理 “ 证实”方式所 建 ” ,第 四教 育评 价 才 能 成 功 地 解 决 前 三代 教 育评 价 不
管理者;第二 , 管理者和评价者之间的关系有失公平 ,因 为真正的决策权掌握在管理者手中;第三 ,管理者常常 决定是否发表评价 结论 ,这会导致一些利益者难 以维护 自己的 利 益 ;第 四 ,管 理 者 和评 价 者 之间 容 易形 成 一 种 暖昧关 系,即评价 者与管理者同谋 ,评价 “ 浅尝辄止” ;
第 五 ,责 备受 害 者现 象 。就 像 末位 被 淘汰 和 后进 生 被 驱
者与评价的受害者。利害关系人超越了管理者的狭隘范
围 ,为每 种 不 同声 音 的 共 鸣 与 交 响 提 供 了 条 件 。其 次 , 第 四 代 评 价 拓 展 了评 价 的 “ 先行组 织者” ,从 “ 争议” 变成 “ 主 张 、焦 虑与 争 议 ” ,@ 这 也 拓 宽 了前 三 代 评价 的 组织焦 点 ( 如 变 量 、 目标 、结 果 、决 策 等 ) 。 “ 主张 ” 是 利 害 关 系 人提 出 的有 利 于 评 估 对 象 的 陈述 , “ 焦虑 ” 是 利 害 关 系 人提 出 的不 利 于 评 估 对 象 的 陈述 , “ 争议 ” 则 是理 智 的 人不 一 定 都赞 同 的 某种 事 态 。不 同的 利 害关
进 行价值 判断 ,这种状况导致价 值多元的 回应 遮遮掩
掩 。第 三 ,断 言 评 价是 价值 中立 的观 点 与 已描 述过 的管
系人提 出自己的主张。 ( 3 )利害关系人是评 价信 息的
使 用 者 ,使 用 评 价 信 息首 先 需 要 理 解 评 价 信 息 。 ( 4 ) 利害 关 系 人 的立场 能 扩 大评 价 研 究 的范 围 ,并且 有 助 于 诠释 辩 证 过 程 。 ( 5 )评 价 过 程 有 利 于 促 进 利 害 关 系 人 之间相互学 习,一方面 ,每个利害关系人能更好地理解 自身 建 构 的形 式 ,并 且 提升 建 构 内涵 ;另 一 方面 ,每 个 利害 关 系 人也 能 了 解他 人 的建 构 形式 ,为进 一 步 的建 构 奠 定知 识 基 础 。⑨ 2 . 诠 释 辩证 法 。与 响应 式 评价 相 呼 应 ,建 构 主义 范 式 反对 传 统 的控 制性 调 查 ( 实 验 )方 式 ,第四代 评 价 采
肯等研究者 以建构主义为方法论 ,提出响应式建构主义 免处理 各种不同的价值问题。在教育评价实务中 ,教育 评 价 ,第四 代评 价 诞 生 了 。
管理者往往成为特权阶层 。主要表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
第一 ,管 理 者免 责 现象 。管 理 者 犹如 评价 的局 外 人 ,其 管理 水 平和 方 法不 受 质疑 ,就算 评 价 失败 ,责 任 也不 在 1 . 响 应 式评 价 。最 先 提 出 响 应式 评 价 的 是斯 泰 克 , 但 古 巴和林 肯将 其 向前 推进 了 一 大步 。首 先 ,第 四代 评 价进 一 步 明确 并 扩 大了 评价 的 利 害 关 系人 范 围 。利害 关 系 人包 括 三 种类 型 ,即 评 价 活动 的 行动 者 、评 价 的受 益
取诠释辩证 法。这种方式充分吸收了观察者与被观察者
相 互作 用 的 优势 ,即 这 种 相互 作 用能 建 构 一种 实 在 。建 构 本 身通 常 包含 某 种程 度 的价 值 投 入 ,拥 有不 同 建构 思
工具的过分依赖 。实证量化容易陷入 “ 无法测量的事物
不 真实 ” 的 困境 。这 也是 前 三代 评 价 方法 无 法解 决 的 问 题 。 第三 ,实 证方 法 往往 需 要一 种 不 可抗 拒 的 权威 —— 这 容 易 引起 “ 事 实 的 强制 性 ” 。第 四 ,实证 方 法 的使 用 封 闭 了考 虑评 价 客 体 的其 他途 径 。既 然 实证 方 法揭 示 了 事 物 的真 理 ,那 么其 他 方 法肯 定是 错 误 的 。第 五 ,既 然 评 价被 公 认 是价 值 中 立的 ,那 么评 价 者 的 角色 在提 交评
维的建构者 ,都有机会参与协调过程 ,并获得同样的尊 重。正如多尔所言 : “ 没有人拥有真理 ,而每个人都有 权 利要 求被 理 解 。 ”① 诠释 辩证 法 ,说诠 释 是 因 为建 构 代
表 人们 寻 求所 处 情 境及 事 态之 外 的 自我 解 释 的努 力 ,说 辩证 是 因 为 它体 现 各种 奇 异观 点 的纵 横 比 较 ,以期 获 得 黑格 尔 哲 学意 义上 的高 度 综合 。
逐等问题 ,如此评价 ,受害者成了替罪羊 。 ( 2 ) 价值 模 糊化 。在教 育 评 价历 史 中 ,判 断 的 要 求
与 价 值 多元 化 几 乎 同 时 出现 。 “ 评 价”在词源 上来 自 “ 价值” ,但 只要 没 有提 出 价值 差 异 的问 题 ,那 么 价值 判
系人持有不同的 “ 主张 ” 、 “ 焦虑”和 “ 争议 ” ,评价 者
鞭
-
第 四代 评 价 为 什 么 采 用 诠 释 辩 证 法 ? ( 1 )诠 释 辩
第 四代 教 育 评 价 的 再 建 构 与 再 借 鉴 都 离 不 开 批 判 性 反
证法 有利于识别 利害 关 系人及其 主张 、焦虑和 争议 , 很 明
思 。第四代教育评价也是一种建构 。正因为是建构 ,它
断的 “ 客观 ”工具或者 “ 价值客体”的描述问题就都很 的工作就是发现这些问题,并且在评价中解决这些问题。 容易被 忽视。前三代方法中还没有一种评价方法考虑价 为什 么 用 利 害关 系 人 的主 张 、焦 虑 和 争议 作 为 先 行 值 观 存 化 ,如 组织 者 ? ( 1 )利 害 关 系 人 是 风 险 群 体 ,利 害 关 系人 有
证主义范式的危机也以问题的形式遗传给前三代教育评
价 ,运用建 构主义 的透镜 ,前三代教 育评价存 在 以下主要 问题 :管理特 权化 、 价 值模糊 化 以及 方法迷信 化等 等 。⑦
( 1 )管 理特 权 化 。 以 目标 为 本 位 、以管 理 为 导 向的
的路在何方 ?在传统范式的框架下走改 良之路显然行不 通 ,因为 传 统 范式 的三 大 基 石早 就 被量 子 力学 等理论 动
估 报 告 后 就 结 束 了 ,他 们 没 有 义 务将 评 价 探 究 坚 持 到
底。 二 、第 四代 评 价 对范 式 问题 的 破解
由 上 文 可 知 ,第 一 、二 、三 代 评 价 不 能 有 效 处 理 “ 公平 失 衡 、价 值 失 和与 方 法 失 效 ”等 问 题 。 问题 解 决
者微 观 的 教 育评 价 。 当第 四代 评 价 的理 想 需 要 重新 调 整
政治经济的格局时 ,理想很可能变成一厢情愿的乌托邦 。 第三 ,着眼 建 构技 术 的升 级 ,如 何 联合 实 证 主 义 的 “ 锤
子 ”和 建构 主 义 的 “ 脑子” ?这 仍 然 是一 个 挑 战 。 第四 , 诠释 辩 证 法 中 的螺 旋式 建 构 实 际包 含 利 害关 系人 的转 型 学 习 ,要 实现 思 维 的 范式 转换 ,要打 碎浸 透 全 身 的 思维 定 势— —这 又 是 一个 挑 战 。第四 代评 价 是 教 育 评 价 的 冒 险 ,但 值 得 一试 。
摇 了 。解 决 上述 问 题迫 切 需 要 另一 种评 价 路径 ,一 种超 越传 统 范 式 的 评价 范式 。2 0世纪 8 0年代 末 ,古 巴和林
评 价 观 ,着 重于 方 案 的质 量控 制 和 目标 达 成 等焦 点 ,而 不去 评 价方 案 行政 人 员 、实施 过 程和 人 员表现 ,并且 避
注释 :
同的建构 。评价者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用诠释辩证过程
来 协 调 评 价 ,即每 个 群 体 都 必 须 面 对 和 处 理 其 他 建 构 。 诠 释 辩证 过 程 包括 四 个阶 段 ,但不 是 一 个线 性 模 型 ,它 们 可能 会 重 复 或叠 加 。@ 第一 阶 段 ,识 别 出利 害 关 系人 ,
治过 程 ” 。@ 也 就 是 说 ,政 治经 济 的 大环 境 制 约 着 中观 或
的 价 值 多 元 问 题 ,而 不 像 传 统 评 价 一 边 声 称 “ 价值 中 立” ,一 边 进 行 “ 价 值 判 断 ”— — 价 值 判 断 肯 定 离 不 开 价值。 不 同的 利 害关 系人 对不 同 主 张 、焦 虑 和 争 议 持有 不
理 特 权 化是 一 致 的 。如果 价值 观 没 有 差别 ,那 么 评估 的
结果 就 代 表着 事物 的 本来 状 态 ,必 须作 为 客观 真 理而 被
接 受 ,回应 价值 多元需 求 只能 成 为空 谈 。 ( 3 ) 方法 迷信 化 。 第一 、二 、三 代评 价 模 式 主要 以
“ 正 确 ” 的 实 在 观 ,只 有 多 元 的 社 会 建 构 。既 然 如
据变化形势而不断调整评价手段 ,更能关注特殊 目标而
不 是 普 世 目标 。 ( 5 ) 诠 释 辩证 法 可 以 公 开 回 应 评 价 中
此 ,第四代评价凭什 么说它胜 过实证 主义的评 价?第 二 ,正 如 古 巴和林 肯指 出 的那 样 , “ 评 价 是 一 种社 会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