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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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强也要求清政府实行某些新政,因为一个顽固 守旧的政府是不利于它们的“以华治华”方针的, 而仿行西方的新政,在本质上就是按照它们的需 要来改造中国,去掉那些不便于它们在华扩张的 制度,建立起适合它们扩张的制度,赫德当时写 的《更新节略》,就是代表列强向清政府提出的 实行新政的建议和要求。梁启超所说新政是由谭 嗣同、毓贤、德国公使、义和团等之血“相注射、 相搀杂成一种不赀之价值而购得之者”,是非常 深刻的。的确,新政是世纪之交的历史合力的产 物。
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
• 1905年,统治阶级的上层人物议论立宪,成为热门话题。 署理两江总督周馥、张之洞、署理两广总督岑春煊、直隶 总督袁世凯等都奏请立宪。袁世凯尤其活跃。他联合张之 洞、周馥上书。他建议清廷派亲贵大臣出考察政治,为立 宪作准备。清廷采纳他和的意见,于7月16日诏命命镇国 公载泽、户部待郎戴鸿慈、兵部待郎徐世昌、湖南巡抚端 方分赴东西洋考察各国政治,“以期择善而从”。27日又 加派商部右丞绍英随行。9月24日,五大臣在前门火车站 登车出发,因吴樾谋炸,载泽和绍英受伤,未能成行。载 泽仅受轻伤,伤愈后,清廷又改派载泽、端方、戴鸿慈、 山东布政史尚其亨和顺天府丞李盛铎出洋考察,12月2日 出发。五大臣分路,载泽、李盛铎、尚其亨前往日本、英 国、法国、比利时等国,戴鸿慈、端方前往美国、德国、 俄国、意大利、奥地利等国。
新政上谕
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1年1月29日),清廷 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了一道新政的上谕,这标志着清末 新政的开始,也是清政府对庚子政局回应的结果。 上谕道:“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 法……盖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而可变 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 换言之,治法尽可更张,而“体”不能易。三纲五常是 维系传统中国社会秩序的核心,是万世不可改变之至上原 则。这样的强调,说明清廷旨在不脱离出“中学为体”的 轨道来进行改革。
• 一种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义和团,他们以自己的血 肉之躯同外国侵略者做拼死搏斗,他们的行动表 达了中华民族各阶级各阶层的共同要求和愿望── 维护民族独立,但是他们又没能摸到历史发展的 脉膊,他们的社会理想也是恢复中世纪的田园风 光,因此他们很不幸地一度成为封建顽固派的工 具;一种是德国公使所代表的外国侵略势力,他 们要把中国变成一个永远被他们统治的殖民地或 半殖民地。梁启超这里没有讲到当时存在的另一 种政治力量,即孙中山等资产阶级革命派,这是 因为这一派当时还没有造成全国性的影响。
• 上述四种力量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几年间为达到各自的 目的,进行了血的较量,其表现就是1898年的戊戌维新运 动、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之役。当清政府的代 表和列强在北京议和的时候,这一切刚刚过去,它们给慈 禧太后等人留下了鲜明、深刻、痛苦的印象,痛定思痛, 慈禧等不能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以使自己能够生存下去, 使大清朝能够继续统治下去。实行笼统排外的守旧政策, 只能招致失败,导致灭亡,经过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之 役之后,这已是有目共睹的了;只有进行某些改革,即仿 效列强实行新政,才能使大清朝生存下去,甚至强大起来, 对此,清廷上下也没有分歧了。
第三折采用西法,主要关于军事与经济改革。十一条是:一 广派游历,二练国外操,三广军实,四修农政,五劝工艺, 六定矿律、路律、商律、交涉刑律,七用银元,八行印花 税,九推行邮政,十官收洋药,十一多译东西各国书。为 推行新政,须有专项筹款,为附片之来由。 这三折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是一个较 为全面系统的新政改革方案。如果以1905年(五大臣考察政治) 为界把清末新政分为两个阶段,那么,第一阶段的各项新 政改革大都是以《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为纲领而展开的; 但是,第二阶段的预备立宪则远远超出了《三折》的内容。
江楚会奏
• 在应诏而议变法的诸多奏折中,最著名而 又产生过实际影响的就是同年7月由两江总 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联衔发出的 “江楚会奏变法三折”。
它其实包括三折一片:《变通政治人才为先遵旨筹议折》、 《遵旨筹议变法谨拟整顿中法十二条折》、《遵旨筹议变 法谨拟采用西法十一条折》及《请专筹巨款举行要政片》。 这三折一片的内容密切相关,构成了一套系统的变革方案。 第一折关于教育制度改革,以“兴学育才”为变革政治的先 决条件。提出四项措施:一设文武学堂,二酌改文科,三 停罢武科,四奖劝游学。 第二折论致治、致富、致强之道,以整顿变通中国之成法为 主。一崇节俭,二破常格,三停捐纳,四课官重禄,五去 胥吏,六去差役,七恤刑狱,八改选法,九筹八旗生计, 十裁屯卫,十一裁绿营,十二简文法。
清末新政
一新政的提出
在清末最后十年里,清政府面对外力的压迫 和国内要求变革的形势,为继续维持其统 治,自1901年开始,在政治、军事、教育、 财政、社会习俗等各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 改革。以往有把1901-1905年的清政府的改 革称为“清末新政”,而不包括之后的 “预备立宪”,但是,现在学界基本认同 “清末新政”包括这两个相互关联并有其 内在逻辑发展的阶段。
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 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 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 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 各抒己见,通限两个月,详悉条议以闻。” 同年2月,清政府再颁上谕,重申变法之意。 4月,设立督办政务处,作为总理“新政”的机构。派奕劻、 李鸿章、荣禄、昆岗、王文韶、鹿传霖为督办政务大臣, 刘坤一、张之洞遥为参预。 8月20日,即两宫回銮前四天,以慈禧太后的名义再发文告, 表示清廷变法日俄战争和1905年的的俄国革 命对中国的立宪运动产生很大影响。《中 外日报》发表题为《论国家于未立宪以前 有可以行必宜行之要政》文章,说:“自 海陆交绥以来,日无不胜,俄无不败,至 于今,不独俄民群起而为立宪之争也,即 吾国士夫,亦知其事之不容已,是以立宪 之请,主者日多。”
二、新政的举措
新政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军制改革。 有清一代,军制的变革大抵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前期的 八旗和绿营;二是嘉庆、道光年间产生的团练变而为咸丰、 同治年间的湘、淮军;三是光绪、宣统年间出现的新军。 这一过程,体现了军制自身从传统向近代的变革。新军的 编练始于1895年,不过,比较完整意义上的军制改革则是 1901年清政府下诏“变法”后开始的。1903年成立练兵 处,由庆亲王奕劻为总理,袁世凯为会力大臣。1905年统 一全国军事编制,计划编新军36镇(师),但未完成。袁 世凯控制的北洋六镇于1905年练成。另一支编练较好的是 湖广总督张之洞控制的新军。1907年编练巡防营,此为地 方警备部队。
• 1906年7、8月,载泽等考察陆续归来。他们上了一道密 折,请求宣布立宪。密折中详论立宪的好处说:“一曰皇 位永固。立宪之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故于行政不负责 任,由大臣代负之,即偶有行政失宜,或议会与之反对, 或经议院弹劾,不过政府各大臣辞职,别立一新政府而已。 故相位旦夕可迁,君位万世不改,大利一。一曰外患渐轻。 今日外人之侮我,虽由我国势之弱,亦由我政体之殊,故 谓为专制,谓为半开化而不以同等之国相待。一旦改行宪 政,则鄙我者转而敬我,将变其侵略之政策为和平之邦交, 大利二。一曰内乱可弭。海滨洋界,会党纵横,甚者倡为 革命之说,顾其所以煽惑人心者,则曰政体专务压制,官 皆民贼,吏尽贪人,民为鱼肉,无以聊生,故从之者众。 今改行宪政,则世界所称公平之正理、文明之极轨,彼虽 欲造言,而无词可藉,欲倡乱,而人不肯从,无事缉捕搜 拿,自然冰消瓦解,大利三。”
既改官制以后,任法而不任人。……中国今日欲加改革, 其情势与日本当日正复相似”。显然,预备立宪先定官制, 也是援引了日本的做法。 根据考察大臣的条陈奏折,改革官制的核心内容是仿行 三权分立和责任内阁。如戴鸿慈、端方等人提出的“略仿 责任内阁,以求中央行政统一;划分中央和地方权限,地 方重要衙署皆设辅佐官,中央各部长官事权应当统一;调 整中央机构;变通地方行政制度;裁判,税收官员独立; 取消吏胥,代以书记;重新制定任用、升转、惩戒、俸给、 恩赏诸法”等等。 当然,这样的意见由于涉及太多部院大臣、地方督抚的 权益,不可能不引起激烈的冲突。
不过,它还是比洋务运动进步:
“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天下者在一例字,至近之学西法 者,语言文字、制造机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政 之本源也”,“舍其本源而不学,学其皮毛而又不精,天 下安得富强耶?”
这里提到学习西方的本源,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什么样的西政, 但是将重点学习西学政而非西艺,却是明确的。 上谕最后写道:“总之,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 当议更张。著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
• 1906年9月1日,清政府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 官制谕”后,政治体制的改革被纳入到宪政的轨 道。9月2日,清政府颁布改革官制的上谕,派载 泽、世续、那桐、荣庆、载振、奎俊、铁良、张 百熙、戴鸿慈、葛宝华、徐世昌、陆润祥、寿耆、 袁世凯等十四人为官制编纂大臣,随即成立了 “编制馆”,作为编纂官制的专门机构。同时命 端方、张之洞、升允、锡良、周馥、岑春煊来京 随同参议,由奕劻、孙家鼐、瞿鸿禨总司核定。
在清廷关于立宪的“上谕”是这样说的: “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饰空文, 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 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 其实,这是仿照日本的改革。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戴 鸿慈等人在《奏请改定全国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折》中,援 引日本的先例,认为: “日本之实施宪法在明治二十三年,而先于明治七年, 明治十八年两次大改官制,论者谓其宪法之推行有效,实 由官制之预备得宜。诚以未改官制以前,任人而不任法,
• 呜呼,以视去年今日,何其异也。其所以 得此者非他,乃谭嗣同、杨深秀、杨锐、 刘光第、康广仁、林旭、唐才常、林圭、 裕禄、毓贤、启秀、徐承煜、赵舒翘、英 年、德公使、日本书记生,与夫千数之自 立会员、千数之义和团党、千数之外国传 教士、中国教民之血,相注射、相搀杂成 一种不赀之价值而购得之者也。举事不成 而非不成,流血无益而非无益。呜呼,我 欲为中国贺。”
尔中外臣工,须知国势至此,断非苟且补 苴所能挽回厄运,惟有变法自强,为国家 安危之命脉,亦即中国民生之转机。予与 皇帝为宗庙计,为臣民计,舍此更无它策。
• 这道上谕来之不易,正如上谕中所说,朝廷在 “酿成大衅”之后,“痛自刻责”,决定实行新 政。就是说新政是对1900年发生的义和团运动和 八国联军之役反思的产物。同年11月,逃亡海外 的梁启超在一篇题为《维新图说》的文章中,也 就新政的来历发表了类似的看法,而写得相当精 彩。文中说:“蓬蓬哉,郁郁哉!数月以来,维 新云维新云之语,弥漫磅礴于国中,无论为帝、 为后、为吏、为士、为绅、为商,但使稍有脑气 筋者,苟上以‘守旧鬼’三字之徽号,度无不瞋 目相视、齗齗然鼓舌以自辨其非。
• 梁启超用他习惯的夸张的笔调,描述了举国谈论 新政的蓬勃而杂沓的景象,并正确地指出这种景 象是各种不同势力付出血的代价之后换来的。在 他列举的16个有名有姓的流血者和成千成万无名 无姓的流血者中,大体有四种不同的力量:一种 是谭嗣同等维新派,在梁启超的概念中,这个维 新派也包括光绪皇帝,他们要求实行比较大的改 革,以使中国比较快地变成一个近代强国;一种 是毓贤等封建顽固派,他们对外国侵略势力不满, 也看不惯侵略者所带来的西方文明,他们想排斥 这一切,从而恢复大清帝国往昔的盛世景象;
(二)政治体制改革。 清承明制,实行的是以皇帝为核心、宰 辅制与部院制相结合的一整套官制。它曾 有效的维系了帝国的稳定,但愈到后来弊 端愈多。戊戌维新派试图以一种新制度改 造它,但一场政变全然否定了这种努力。 直到督办政务处的设立,行政制度的实质 性改革才拉开帷幕。
前期的政治体制改革主要包括整饬吏治,裁汰、合 并中央和地方的若干旧有机构。在中央,首先裁 汰了各衙门的胥吏差役,停止捐纳实官,归并詹 事府于翰林院,撤通政使司。在地方,裁撤了河 东河道总督和云南、湖北、广东三省巡抚,以及 漕运总督。与此同时,又创设了若干新的机构, 如督办政务处、商部、学部和巡警部。同一过程 还包括旧机构改组为新机构,如改总理各国事务 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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