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边缘社区:一个关系性概念分析框架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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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边缘社区:一个关系性概念分析框架的构建
作者:史春玉
来源:《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21年第01期
[摘要]城市边缘社区得到来自不同学科学者的持续关注和研究,但目前概念术语的使用较为随意,概念阐释具有化约主义的倾向。
有必要对既有概念及其定义展开对话梳理,在此基础上构建一个具有一定学术参考意义的概念分析框架。
从社区空间特征、居民特征、与主流社
会关系三维判别尺度出发,将城市边缘社区视作是一个关系性概念,指出边缘社区既反映社会关系也生产社会关系:作为差异性社会关系的代表,空间隔离、社会脆弱性、被污名化和社会排斥、权利弱势构成城市边缘社区的区别性特征。
这些社区是一种社会组织机制,生产身份认同和文化共享,为弱势群体提供庇护和社会化平台。
关系性概念分析框架的构建有助于识别城市边缘社区的核心特征和本质属性,为学术理论对话提供统一的前提基础。
[关键词]城市边缘社区;社会关系;空间隔离;社会排斥;社会脆弱性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21)01-0037-09
一、问题的提出
城市边缘社区是城市居住隔离和阶层隔离的空间具象地带,一般为城市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的聚居地,它也是社会矛盾和风险的易感地区,若得不到有效的干预和治理,不仅会导致贫困的阶层固化和社会隔离的不断强化,也会在人口流动和政治、社会交往的过程中将社区中的困境和冲突扩散到整个城市,进一步增大社会治理的成本和难度。
鉴于城市边缘社区在物质景观、社会形态、人口构成、管理体制等问题上的特殊性,近年来,城市边缘社区引起学者、公共舆论、政府管理者的持续关注,相关研究和讨论议题日益丰富和多样化,其中各种相关性概念也不断涌现。
然而,如何定义和认识这些累积了各种社会问题的城市空间?构成这些特殊城市空间的核心社会形态是什么?它们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究竟根据什么标准来界定城市边缘社区,是空间距离、社会分界、行政属性,还是被排斥、被隔离这一事实,又或是居住人口的经济活动、社会分界、行政属性?到目前为止,尽管学者普遍意识到城市边缘社区的存在,但无论是概念使用还是定义维度和标准,学术界并不统一。
不同学科的学者基于自己的理论背景和问题关怀,倾向于使用一些民间通俗概念,如“城中村”“城乡/郊接合部”等来指代这些空间,而且在概念的界定过程中通常采用表征罗列的方式来描述定义对象,深入系统的概念阐释与分析相对薄弱。
本文意在对既有概念及其定义展开批评对话,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个具有一定学术参考意义的概念分析框架,以尝试扩大术语的用途和范围,为学术对话提供统一的前提基础。
具体到实践指导意义,我们只有正确认识城市边缘社区的真正问题和本质,精准地识别这些社区的特性,才能为科学分析和解决其治理困境提供理论钥匙。
二、城市边缘社区:“盲人摸象”与概念界定的单向化
我国学术界自20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关注、研究城市边缘社区这些特殊的城市空间。
随着城市边缘社区在城市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重要性的凸显,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科加入这个研究领域,包括地理学、城市规划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研究视角和方法日益丰富,但从总体而言,我国学界对城市边缘社区的相关研究比较分散,基本上处于一种“盲人摸象”的局面。
不同学者侧重于研究城市边缘社区的某个侧面或某种现象,导致学者多从单一面向/维度出发来命名、定义研究对象,而不同的研究之间缺乏有效的对话,对城市边缘社区概念的理解和定义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简单化和表层化的特征。
概念阐释的不足和局限体现在三个方面,它们相互联系、互为因果,共同体现了研究对象在学术认知中的片面性和碎片化。
(一)研究对象的分散性和碎片化
实际上,部分学者已经指出我国的“城乡/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转型/安置社区”“城市边缘带”等均具有城市边缘社区的特质[1]。
我们可以暂时忽略这个判断本身的准确性,它至少反映上述以不同术语命名的地区是具有可比性和共同点的,这些命名共同反映了某种特殊的城市空间现象和问题,是可以用一个涵盖范围更广的元概念来统筹这些子概念的。
但遗憾的是,鲜有学者从宏观或中观比较的角度出发对上述子概念及其指涉对象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多数是针对某一种特殊类型的城市空间或行政管理单元进行微观研究。
例如,关于“城乡/郊接合部”“城中村”的文献可谓蔚为大观,相关的研究成果也相当丰富、系统和深入,但终究缺乏比较研究的视野[2],也未能从更为广阔的角度来判断我国大城市的空间分配伦理问题,即空间作为资源在分配过程中的公平正义问题。
换句话说,尽管城市边缘社区的多维属性与特征在不同学科、不同文献中已经得到丰富的讨论和阐述,但始终呈现碎片化的状态。
(二)概念界定的单向化和表层化
术语层面的“城市边缘社区”“城市边缘带”并非缺席中文文献。
近年来,“城市边缘社区”越来越多地被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等学者采用。
不过,在这些学者的定义中,它一般是指在管理体制上兼具城乡二元管理属性的“城乡/郊结合部”“城中村”等,研究者往往强调这些社区在土地属性和管理体制上的城乡二元性[3],而“城市边缘社区”更具根本性的一些特征,如居住隔离、社会排斥等并没有被纳入相关学者的分析范围,这些特征一般是被另外一些学者用来描述城市貧困人口所聚居的旧城区、棚户区、拆迁或保障房安置社区等,而这些社区很少被相关研究者纳入“城市边缘社区”的概念范畴。
“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是由我国特殊的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具有时间上的区间性,与转型社区/安置社区一样,都是特殊政策下的产物,必定会随着时间的推进和政策的变迁而不复存在;而城市边缘社区,存在于历史上的任何国家、任何时期,只不过是不同情境下其具体特征有所区别。
将城市边缘社区的范畴狭义地限定为上述地区,实际上有失准确,既不符合经验事实,也不利于相关
学术研究的对话和传承。
此外,不是所有的“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都可以被视作是城市边缘社区,如村集体经济强大、集体治理组织发达的城乡二元化行政单元就不在此列。
(三)研究方法的单一化与绝对化
地理学、城市规划学等学者使用“城市边缘带”这个术语,他们的研究对象和其他使用“城市边缘社区”这一术语的学者的研究对象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重合的,但在核心界定元素问题上存在着重要的区别。
这类学者一般采用定量的研究方法,基于社会经济层面的统计数据与遥感影像空间数据,从地理区位、空间景观、人口密度、经济结构、土地利用情况等指标出发来判断识别城市边缘带[4]。
然而,他们往往将边缘等同于市郊,这种定义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边缘性的社会-文化维度。
边缘性和市郊不一定有直接联系。
边缘社区可能位于市中心,如内城区的贫民区、老旧遗忘社区,作为居民活动场域的这些社区和城市中的其他社会场域处于一种被隔离和排斥的状态,看见的和看不见的墙横亘在两者之间,成为地理空间位置上的孤岛。
同样,位于市郊的社区不一定就是边缘地带,西方国家位于郊区的富人区(如洛杉矶的比利弗山庄,巴黎的纳伊)、杭州的良渚地区、广州的小谷围和二沙岛等,这些社区虽然位于城市郊区,但与边缘社区没有任何关系。
这些社区里的居民以富人和中产阶级为主,他们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的方方方面,无论如何也不能将这些社区划分为城市边缘社区。
总而言之,我们如果仅仅强调边缘社区的一个维度而忽略其他维度,相关研究就会窄化边缘社区的概念范围,有时甚至会扭曲它的本质。
三、城市边缘社区:一个关系性概念
在单元空间范围上,城市边缘社区以其行政单元即社区为边界,它不是一个在时间序列上不断变动的动态“地带”或“片区”,而是地理边界和行政辖区范围明确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有专门的居委会或者其他治理组织管辖的行政区域。
当然,城市边缘社区区别于其他城市社区的特殊性在于它的边缘性,边缘性是它的区别性特征。
边缘既指地理位置也指一种社会状态。
从词源上说,边缘和中心、主流是相对的,它位于特定区域或范围的边界外缘,总是与中心、主流有一定的距离。
这个距离可以是定量上的可测量的,也可以是质性的可描述的。
贝利认为,“边缘是一种关系孤立的状态(包括情愿或不情愿两者情形),这种状态产生一种特殊的空间实践,由此导致其被排除在关系互动过程之外”[5](P49)。
此外,人们往往习惯于从道德和规范的角度出发来理解边缘,它往往和越轨与不适应相联系。
作为和出生地割断联系的少数群体,城市边缘社区的居民往往没有被视作是城市社会的成员,通常被视为潜在难以治理的对象,应该予以打击、控制和整合[6](P24)。
由此可见,边缘性具有多维概念,既包含空间维度,又包含社会维度和心理认知维度。
边缘化是个体或群体与其他社会成员所构成的社会、文化、环境动态互动过程中被排斥的一种状态和过程。
边缘社区作为“脱离社会关系网络和地理关系网络的存在,一定程度揭示和反映紧张的关系”[7]。
实际上,从社会关系角度来定义城市边缘社区是20世纪初期以来社会学与人类学的一条重要研究路径,但不同学派学者的观点大相径庭。
早期芝加哥学派从城市生态学角度出发,指出城市边缘社区是生物界弱肉强食规律在人类居住空间上的呈现[8](P5),边缘社区是阶层竞争的结果,强者占据有利空间,弱者处于边缘地带,是人们在城市分配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所作出的理性选择结果[9](P12)。
20世纪中期兴起的行为主义学派指出,某些居民即使自身的经济条件允许其选择更好的居住社区,但由于社会歧视、文化心理偏好等因素的影响,他们往往更倾向于和自己文化背景近似的群体聚居[10](P45)。
换句话说,行为主义学派的研究表明,在某种程度上边缘社区体现的是一种文化认同关系。
19世纪60年代以来,以列斐伏尔、哈维等人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学者指出,城市边缘社区的形成和固化反映的是城市空間分配不平等、不公平的问题,是资本主导之下资本主义不正义被一再生产和再生产的结果[11](P135)。
空间既是阶级剥夺的结果也进一步生产并强化阶级剥夺关系,需要进行制度变革来实现“空间修复”和空间资源更为公正的配置[12](P96),通过“空间正义”赋予城市中每个居民公平发展的机会。
近几十年来,空间正义理论逐渐成为城市边缘社区研究过程中的主导性理论。
城市边缘社区的形成与延续问题是城市空间分配不正义的体现,反映和代表有差异的社会关系,这种看法日益成为学界共识。
四、城市边缘社区关系性概念的分析框架
城市边缘社区不仅指一种特殊的城市地理空间和行政单元,它尤其是个关系性概念,体现的是特定社区及其居民相对于外界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
在对城市边缘社区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时,既要考虑到其空间特征,也要考虑到在这个空间所生活的居民的社会、经济、文化特征,及其与城市其他领域的特殊关系。
从这三个判别维度出发,本文认为城市边缘社区由四重核心特征构成:空间隔离、社会脆弱性、被污名化与社会排斥、权利弱势。
空间隔离是城市边缘社区最低限度的特征,其居民特征体现为高度的社会脆弱性,与外界的关系则体现为被污名化与社会排斥及权利弱势。
边缘社区是差异性社会关系的空间表征,代表主流社会对具有高度社会脆弱性人口的强制性排斥和权利剥夺。
不过,与此同时,边缘社区承担着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庇护,构建集体认同的功能(见表1)。
(一)城市边缘社区的四重核心特征
既有文献对城市边缘社区的特征多有讨论,但在大部分情况下局限于对社区物质景观及其人口特征进行孤立的表征描述[13],其社会-文化侧面的特征被严重忽略。
近年来,与边缘社区核心特征密切相关的一些术语和议题逐步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如“空间隔离”“社会脆弱
性”“城市集中性贫困”等议题均是学术讨论的热点。
这些学术讨论虽然大多不是在城市边缘社区的话语框架下展开的,但它们反映的是这些特殊社区的突出问题和特征。
除上述特征外,城
市边缘社区具有其他两个核心社会特征,既有文献着墨不多,即“被污名化与社会排斥”及“权利弱势”。
(三)研究方法的单一化与绝对化
地理学、城市规划学等学者使用“城市边缘带”这个术语,他们的研究对象和其他使用“城市边缘社区”这一术语的学者的研究对象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重合的,但在核心界定元素问题上存在着重要的区别。
这类学者一般采用定量的研究方法,基于社会经济层面的统计数据与遥感影像空间数据,从地理区位、空间景观、人口密度、经济结构、土地利用情况等指标出发来判断识别城市边缘带[4]。
然而,他们往往将边缘等同于市郊,这种定义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边缘性的社会-文化维度。
边缘性和市郊不一定有直接联系。
边缘社区可能位于市中心,如内城区的贫民区、老旧遗忘社区,作为居民活动场域的这些社区和城市中的其他社会场域处于一种被隔离和排斥的状态,看见的和看不见的墙横亘在两者之间,成为地理空间位置上的孤岛。
同样,位于市郊的社区不一定就是边缘地带,西方国家位于郊区的富人区(如洛杉矶的比利弗山庄,巴黎的纳伊)、杭州的良渚地区、广州的小谷围和二沙岛等,这些社区虽然位于城市郊区,但与边缘社区没有任何关系。
这些社区里的居民以富人和中产阶级为主,他们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的方方方面,无论如何也不能将这些社区划分为城市边缘社区。
总而言之,我们如果仅仅强调边缘社区的一个维度而忽略其他维度,相关研究就会窄化边缘社区的概念范围,有时甚至会扭曲它的本质。
三、城市边缘社区:一个关系性概念
在单元空间范围上,城市边缘社区以其行政单元即社区为边界,它不是一个在时间序列上不断变动的动态“地带”或“片区”,而是地理边界和行政辖区范围明确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有专门的居委会或者其他治理组织管辖的行政区域。
当然,城市边缘社区区别于其他城市社区的特殊性在于它的边缘性,边缘性是它的区别性特征。
边缘既指地理位置也指一种社会状态。
从词源上说,边缘和中心、主流是相对的,它位于特定区域或范围的边界外缘,总是与中心、主流有一定的距离。
这个距离可以是定量上的可测量的,也可以是质性的可描述的。
贝利认为,“边缘是一种关系孤立的状态(包括情愿或不情愿两者情形),这种状态产生一种特殊的空间实践,由此导致其被排除在关系互动过程之外”[5](P49)。
此外,人们往往习惯于从道德和规范的角度出发来理解边缘,它往往和越軌与不适应相联系。
作为和出生地割断联系的少数群体,城市边缘社区的居民往往没有被视作是城市社会的成员,通常被视为潜在难以治理的对象,应该予以打击、控制和整合[6](P24)。
由此可见,边缘性具有多维概念,既包含空间维度,又包含社会维度和心理认知维度。
边缘化是个体或群体与其他社会成员所构成的社会、文化、环境动态互动过程中被排斥的一种状态和过程。
边缘社区作为“脱离社会关系网络和地理关系网络的存在,一定程度揭示和反映紧张的关系”[7]。
实际上,从社会关系角度来定义城市边缘社区是20世纪初期以来社会学与人类学的一条重要研究路径,但不同学派学者的观点大相径庭。
早期芝加哥学派从城市生态学角度出发,指出城市边缘社区是生物界弱肉强食规律在人类居住空间上的呈现[8](P5),边缘社区是阶层竞争的结果,强者占据有利空间,弱者处于边缘地带,是人们在城市分配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所作出的理性选择结果[9](P12)。
20世纪中期兴起的行为主义学派指出,某些居民即使自身的经济条件允许其选择更好的居住社区,但由于社会歧视、文化心理偏好等因素的影响,他们往往更倾向于和自己文化背景近似的群体聚居[10](P45)。
换句话说,行为主义学派的研究表明,在某种程度上边缘社区体现的是一种文化认同关系。
19世纪60年代以来,以列斐伏尔、哈维等人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学者指出,城市边缘社区的形成和固化反映的是城市空间分配不平等、不公平的问题,是资本主导之下资本主义不正义被一再生产和再生产的结果[11](P135)。
空间既是阶级剥夺的结果也进一步生产并强化阶级剥夺关系,需要进行制度变革来实现“空间修复”和空间资源更为公正的配置[12](P96),通过“空间正义”赋予城市中每个居民公平发展的机会。
近几十年来,空间正义理论逐渐成为城市边缘社区研究过程中的主导性理论。
城市边缘社区的形成与延续问题是城市空间分配不正义的体现,反映和代表有差异的社会关系,这种看法日益成为学界共识。
四、城市边缘社区关系性概念的分析框架
城市边缘社区不仅指一种特殊的城市地理空间和行政单元,它尤其是个关系性概念,体现的是特定社区及其居民相对于外界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
在对城市边缘社区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时,既要考虑到其空间特征,也要考虑到在这个空间所生活的居民的社会、经济、文化特征,及其与城市其他领域的特殊关系。
从这三个判别维度出发,本文认为城市边缘社区由四重核心特征构成:空间隔离、社会脆弱性、被污名化与社会排斥、权利弱势。
空间隔离是城市边缘社区最低限度的特征,其居民特征体现为高度的社会脆弱性,与外界的关系则体现为被污名化与社会排斥及权利弱势。
边缘社区是差异性社会关系的空间表征,代表主流社会对具有高度社会脆弱性人口的强制性排斥和权利剥夺。
不过,与此同时,边缘社区承担着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庇护,构建集体认同的功能(见表1)。
(一)城市边缘社区的四重核心特征
既有文献对城市边缘社区的特征多有讨论,但在大部分情况下局限于对社区物质景观及其人口特征进行孤立的表征描述[13],其社会-文化侧面的特征被严重忽略。
近年来,与边缘社区核心特征密切相关的一些术语和议题逐步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如“空间隔离”“社会脆弱
性”“城市集中性贫困”等议题均是学术讨论的热点。
这些学术讨论虽然大多不是在城市边缘社区的话语框架下展开的,但它们反映的是这些特殊社区的突出问题和特征。
除上述特征外,城
市边缘社区具有其他两个核心社会特征,既有文献着墨不多,即“被污名化与社会排斥”及“权利弱势”。
(三)研究方法的单一化与绝对化
地理学、城市规划学等学者使用“城市边缘带”这个术语,他们的研究对象和其他使用“城市边缘社区”这一术语的学者的研究对象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重合的,但在核心界定元素问题上存在着重要的区别。
这类学者一般采用定量的研究方法,基于社会经济层面的统计数据与遥感影像空间数据,从地理区位、空间景观、人口密度、经济结构、土地利用情况等指标出发来判断识别城市边缘带[4]。
然而,他们往往将边缘等同于市郊,这种定义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边缘性的社会-文化维度。
边缘性和市郊不一定有直接联系。
边缘社区可能位于市中心,如内城区的贫民区、老旧遗忘社区,作为居民活动场域的这些社区和城市中的其他社会场域处于一种被隔离和排斥的状态,看见的和看不见的墙横亘在两者之间,成为地理空间位置上的孤岛。
同样,位于市郊的社区不一定就是边缘地带,西方国家位于郊区的富人区(如洛杉矶的比利弗山庄,巴黎的纳伊)、杭州的良渚地区、广州的小谷围和二沙岛等,这些社区虽然位于城市郊区,但与边缘社区没有任何关系。
这些社区里的居民以富人和中产阶级为主,他们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的方方方面,无论如何也不能将这些社区划分为城市边缘社区。
总而言之,我们如果仅仅强调边缘社区的一个维度而忽略其他维度,相关研究就会窄化边缘社区的概念范围,有时甚至会扭曲它的本质。
三、城市边缘社区:一个关系性概念
在单元空间范围上,城市边缘社区以其行政单元即社区为边界,它不是一个在时间序列上不断变动的动态“地带”或“片区”,而是地理边界和行政辖区范围明确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有专门的居委会或者其他治理组织管辖的行政区域。
当然,城市边缘社区区别于其他城市社区的特殊性在于它的边缘性,边缘性是它的区别性特征。
边缘既指地理位置也指一种社会状态。
从词源上说,边缘和中心、主流是相对的,它位于特定区域或范围的边界外缘,总是与中心、主流有一定的距离。
这个距离可以是定量上的可测量的,也可以是质性的可描述的。
贝利认为,“边缘是一种关系孤立的状态(包括情愿或不情愿两者情形),这种状态产生一种特殊的空间实践,由此导致其被排除在关系互动过程之外”[5](P49)。
此外,人们往往习惯于从道德和规范的角度出发来理解边缘,它往往和越轨与不适应相联系。
作为和出生地割断联系的少数群体,城市边缘社区的居民往往没有被视作是城市社会的成员,通常被视为潜在难以治理的对象,应该予以打击、控制和整合[6](P24)。
由此可见,边缘性具有多维概念,既包含空间维度,又包含社会维度和心理认知维度。
边缘化是个体或群体与其他社会成员所构成的社会、文化、环境动态互动过程中被排斥的一种状态和过程。
边缘社区作为“脱离社会关系网络和地理关系网络的存在,一定程度揭示和反映紧张的关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