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乌兰浩特至白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保护部关于乌兰浩特至白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05.04
•【文号】环验[2014]72号
•【施行日期】2014.05.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关于乌兰浩特至白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环验[2014]72号)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乌兰浩特至白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

我部组织验收组于2013年9月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新建500千伏乌兰浩特变电站。

站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本期建设750兆伏安主变压器2组,低压电抗器4组,500千伏出线2回,220千伏出线7回。

(二)扩建500千伏白城变电站。

站址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本期建设低压电抗器2组,500千伏出线2回。

(三)新建500千伏乌兰浩特~白城输电线路。

线路路径全长约90.54公里,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和吉林省白城市。

工程总投资约568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27.8万元,占总投资的
3.04%。

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出具的《乌兰浩特至白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变电站及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要求。

(二)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

(三)变电站周围采取了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站内道路路面进行了硬化。

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线路塔基周围已恢复原有功能。

工程采取了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外排。

变电站设有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变电站运行的各项环保要求。

(五)通过公众意见调查可知,100%的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无不满意意见。

三、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

我部委托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及白城市、兴安盟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文起20日内,将批准后的验收调查报告分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及白城市、兴安盟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
2014年5月4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