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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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放射卫生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
1.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
2. 放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
3. 放射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档案;
4. 放射事故及应急救援档案;
5. 放射卫生监督执法档案;
6. 其他与放射卫生相关的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
1. 放射科主任负责放射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放射科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3. 放射科工作人员负责档案的形成、收集和整理。

四、档案管理要求
1. 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 档案资料应当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便于查阅;
3. 档案资料应当定期检查、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4. 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损毁或丢失;
5. 档案资料借阅需经放射科主任批准,并登记借阅记录。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
1. 档案收集:放射科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当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根据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 档案归档:档案资料整理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档案利用:档案资料需查阅时,应经放射科主任批准,并由档案管理员提供;
3. 档案销毁:档案资料达到保管期限或因其他原因需销毁时,应经放射科主任批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七、奖惩
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资料损坏、丢失、泄露等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放射科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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