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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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关于宾州镇房屋征收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宾州镇房屋征收工作
情况汇报
宾县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积极
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本着“拆迁一处,造福一片,稳定一方”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拆迁法律法规要求,快速高效搞好拆迁工作,积极稳妥完成安置任务。

现将20XX年度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20XX年度拆迁安置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平安拆迁”原则,面对复杂局
面,宾县建设局抽调精干人员先后成立11个房屋征收指挥部,全面指导实施宾州镇的拆迁工作。

全体工作人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定计划、想办法、添措施,较为出色地完成了20XX 年拆迁安置的各项工作。

截至12月30日,全年共完成拆迁1637 户14.3410万m2。

(一)其中以顺利完成并回迁建设项目10个。

(1、迎宾新
区138户1.0350m22、上海花园一期160户1.3000m2,3、
解放路绿海家园王克臣120户2.1000m2,4、通达家园一期田
财46户6600m2,5、二中路北东达家园武春雷20户4500m
2,6、解放路南城新区庞库180户1.7500m2,7、红旗路沿河
公园异地回迁11户760m2,8、大地花园李野一期130户
1.2500m2,9、水保新区庞库28户2700m2。

10四中综合楼
三期潘二华19户2500m2)
(二)以完成拆迁正在建设中的项目6个。

(1、文化南路兴
宾新区二美78户5800m2,2、文靖路盛景嘉居韩三82户5500 m2,3、上海花园2期40户3000m2,4、五小学北侧华兴名苑朱红双73户1.5400m2,5文化南路西侧蒋红生26户
5000m2,6、大地花园李野二期200户1.7200m2。


(三)佳合地产项目签订协议120户。

张力军刘德喜项目签
订协议26户。

上海花园三号地签订协议140户。

妥善解决拆迁遗留问题16个,调解拆迁纠纷16起。

二、所做的具体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学习,固拆迁安置之本。

特别是20XX年,城区改造面临迎宾新区、上海花园、佳合
地产等重点项目用地拆迁任务,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没有丰厚的专业知识作支撑,工作很难开展。

建设局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审时度势,积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细化任务,强化责任。

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先后成立11个房屋征收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由一位局领导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强化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二是抓学习,重实践。

以现行相关法规为依据,深入调
查论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确立并实施了切合实际的拆迁补偿方案,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政策法规,制定“牢记责任、以理
服人、以情感人、以行导人、以爱助人”的工作准则。

在工作中
学习,在学习中实践。

通过学习,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转作风,树形象。

拆迁安置是群众最
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问题。

拆迁安置工作的好坏,体现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和工作水平的高低。

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我局带头接受监督、廉洁自律,所有工作人员牢记“五心”,即在接待咨询热心;调查补偿细心;听取意见耐心;核实补偿标准公心;善后安置关心。

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二)用以人为本的理念创新动迁方式方法。

建立机制,明确程序,落实责任,坚持深入实际,增强工作
的科学性。

主要领导多次带领工作人员深入每个住户,摸底调查,弄清拆迁户的情况和社会关系,每个被拆迁户的想法、要求以及可能引发的问题等,然后召开分析会,反复论证确定整体工作方案,建立协调有效的动迁机制和可能发生问题的应对处理机制,做到了目标清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密切协作,确保了拆迁工作的高效运转。

在迎宾新区.上海花园等拆迁项目中,各指挥
部工作组深入贯彻以人为本这一重要指导思想,努力做到亲情服务、文明拆迁。

一是对被拆迁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二是信守承诺,以诚待民。

三是以公开保证公平。

四是严明纪律,赢得公
信。

五是奖励带头搬迁户,照顾特殊困难户。

坚持动迁工作的恒劲韧劲,不蜻蜓点水。

工作人员发扬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的敬业奉献精神,数十次地深入每家每户,反复宣传解释,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排忧解难工作,直至被拆迁人同意签订拆迁协议。

实践证明这是打开缺口,减少矛盾纠纷的有效措施。

(三)坚持拆征安补工作例会制度
为快速高效推进城区拆征安补工作,坚持每周工作例会制
度,每周各指挥部分管领导主持,各拆迁工作组负责人等召开拆征安补工作例会。

通过工作例会制度,为拆征安补工作的推进搭建工作平台,充分交流工作进展,客观通报工作执行情况,有效解决各类疑难问题、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努力提高工作方法与策略,统一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形成了工作团结齐心、协调配合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问题:
1、拆迁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被拆迁户还不能真正了解
拆迁政策及补偿标准。

遗留地块的拆迁工作至今没有处理完毕,给拆迁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2、各地块间补偿标准不统一,因工期需要对所谓“钉子户”
大都采取妥协.忍让的策略,造成拆迁中老实人吃亏现象比较严重,积极配合拆迁的低价先搬出,挺到最后的‘钉子户’受益最大。

使群众深感搬迁不公平,不公正。

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了被拆迁户签约的主动性和推进部门的积极性。

3、由于拆迁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缺乏政策强制力的保障,
加上《物权法》的出台,部分群众有恃无恐,期望值太高,给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

4、对无产权(含违建)的补偿标准和定性不准确,有个别
地块没有广泛征求民意,召开听证会,导致补偿方案一厢情愿的现象发生。

四.关于宾州河改造调查情况
自20XX年1月10日至16日,建设局组织25人分两大片
区,对宾州河沿岸居民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场拍照.产权登记。

1.西片区共计;136户,总面积;1.8244.21m2。

其中沿河
有效产权面积4345.7m2,无产权面积5019.8m2,棚厦718.64. m2合计1.0084.14m2。

非沿河78户,有产权面积4540.51m2,无产权面积3191.26m2,棚厦428.30m2
2.北片区共计;182户,总面积;14768.1m2。

其中沿河69
户,有效产权面积5361.62m2,无产权面积1283.28m2,棚厦3761.76m2。

非沿河居民113户,有效产权面积3499.11m2,
无产权面积718.07m2,棚厦144.34m2.
通过走访与调查,大部分自己居住的居民都欢迎并支持政
府的举措,治理宾州河改善脏.乱.差的局面。

提高居住环境。

一部分买平房投资的也欢迎,但补偿的期望值比较高。

另一部分是集体土地和加工小作坊有些抵触情绪,需要政策的支持与引导。

三、下步工作打算:
认真总结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分析存在的问题的原
因,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力争改变当前拆迁工作的被动局面。

进一步履行好统筹、协调、监督、服务等职能,以创新的举措,
攻坚破难,开拓进取,奋力推进城区拆迁安置工作。

本着成熟一片、开发一片的原则,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继续按照“保重点项目、保拍卖用地、保全面拆迁”
的工作思路,加强政策支持力度,主次分明。

抓好迎宾新区,通
达家园,华兴名苑等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拆迁的扫尾工作,并抓好
新重点项目建设沿河改造,上海花园,佳合地产的拆迁工作,确
保各重点项目在规定时间能如期开工建设,努力争取在20XX
年全面完成在建工程剩余房屋拆迁和残值清理的工作任务。

二、要加大舆论宣传导向,通过广播、电视、标语横幅等不
同方式,大力宣传拆迁政策与城市建设改造的意义,让更多的群
篇二:房屋拆迁维稳工作情况汇报
房屋拆迁维稳工作情况汇报
一、我市房屋拆迁维稳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在房屋拆迁维稳工作中,由于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信访案例》等国家法律政策,始终坚持和谐、文明、依法拆迁,不断规范拆迁行为,建立信访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宣传疏导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并深入实际,及时调查处理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拆迁矛盾和纠纷。

使我市因拆迁上访总量逐年下降。

在近年已完成拆迁项目106项和正在实施拆迁的28个项目中
,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150万m,涉及被拆迁居民13000余户中,未发生大批群体上访和突发事件。

今年7月份,省联合下行接访团接访68件上访案件,大多数属历史遗留问题,通过组织协调、做工作,使矛盾基本上得到解决。

如淮海商场拆迁27名联名到省、市上访,其中25户已签订拆迁协议搬迁。

表示不再上访。

其余2户正在洽谈中。

由于坚持依法和谐拆迁,不但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同时促进了我市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快了城市建设。

二、存在问题
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总量加大,除尚未完成的28个拆迁项目,加上正在启动的淮北火车站广场改造扩建、韩国商贸城、凤凰城和经济适用房、高压线拆移和其它市政建设、旧区改造等市重点工程项目,将要拆迁房屋2
建筑面积约40万m,涉及被拆迁户3000余户,由于各项拆迁项目都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必然会产生尖锐的拆迁矛盾和纠纷,以及上访隐患。

目前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少数建设单位缺乏拆迁法律意识,未经行政许可违章擅自拆迁。

拆迁方案未经拆迁管理部门审查,或高或低乱许条件,又不能兑现,造成拆迁市场的混乱,引发集体上访多例。

(二)拆迁行为不规范。

一些拆迁单位不能按照法定的程序组织拆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动员和说理工作,而是采取威胁、恐吓,采取停水、停电、停暖、停气、堵塞道路,协逼拆迁,甚至在未达成拆迁协议又未履行法定程序,违章强制拆迁。

还有的在被拆迁人不在此居
住时,夜间把人家的房子推倒,一曰不知道谁拆迁;二曰误拆。

我市已发生多起,人为地激化矛盾,引发上访。

(三)拆迁补偿不统一,不合理问题。

甚至在同一个拆迁范围内,不能公开透明,一视同仁,而是暗相操作,明补暗贴,造成一部分人心里不平衡,还有的故意压低拆迁补偿标准,侵犯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由此引发上访的占多数。

(四)执行政策不到位,拆迁补偿款和回迁安臵房不能及时兑现,有的拖至数年不能落实,引起群众不满上访。

对老年人和特殊困难户的安臵不到位,也是引起上访的一个原因。

(五)由于利益驱动,一些被拆迁人要求过高,甚至漫2
天要价,提出种种不合理要求,缠访闹访,以闹取胜。

1、拆迁补偿要求过高,按政策规定一般不低于原面积安臵,一些住户则要求按原面积1:1.5、1:2比例安臵,还不找差价;还有未参加房改居住公房的,按私房回迁;不具有土地使用权,要求按房屋及院落土地面积1:1.36回迁。

按容积率所建房屋2/3甚至更多都要回迁给住户。

2、住宅未经规划批准改为营业用房的要求按营业用房补偿。

3、无证违章自建房屋要求同产权证房屋一样补偿安臵。

4、超出原面积多余购买部分不付款或按造价付款。

5、“城中村”房屋拆迁,回迁比例要求越来越高,按主房占宅基地间数每间45m,提升至每间60m、70m、90m,即每间回迁一套90m房屋。

在达不到住户要求时,拒绝洽谈,拒绝评估,拒绝裁决,拒绝拆迁,抗拒执行。

使房屋拆迁程序不能依法正常进行,拆迁进度缓慢,拆迁矛盾加大,拆迁上访隐患增加。

(六)对以上问题,我办首先从解决上访的源头入手,制定了房屋拆迁具体配套政策,出台了《淮北市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安臵暂行办法》,强化了拆迁管理,上统一了拆迁补偿安臵标准,规范了拆迁行为,按法定程序组织拆迁活动,严禁违法违规拆迁。

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处。

从根本上铲除引发上访的各种不良因素。

其次对目前群众信访反映的拆迁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排查,责任到人逐一解决。

通22222
过调查、协调,使大多数矛盾得到化解。

息诉罢访。

但也有少数户因情况复杂,差异较大,至今未能达成协议,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老大难问题,未能得到及时处臵,重信重访随时都可能发生。

具体案例分析:
1、孟秀英:华松集团金典苑项目被子强制拆迁户,经评估补偿金额为298050元,在市信访局、市房管局相山区政府的协调下,为其安排两套住宅建筑面积170m,价值约40余万元,一间门面48m,价值约40万元,但其仍然要求过高,难以达成协议,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

2、丁印英:其女婿杨友标、小女儿张芳两户宅基地自建房屋,按规划面积各76m,拆迁人经裁决依法强拆后,淮北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每户建筑面积135m还原不找差价。

要求按本人自建房实际面积补偿
安臵,两户合计420m22222房屋,另加60万现金补偿,经多方协调未能达成协议,多次进京上访。

3、张轩才:居住淮北市杰龙物流公司(原市运销二公司)公房,20XX 年经裁决司法强拆,张要求行政赔偿败诉,张要求按私房补偿原面积回迁不找差价,另要求无证自建房补偿,均未得到应允,反复提起行政诉讼,经反复协调未果,要求解决。

4、赵淑贤:1978年由其丈夫单位汽修厂出资在交通局办公楼后其住房东侧给其婆婆张珠兰(烈属)建65m两间2
小平房,未能参加房改,1998年交通局拆迁,按无证单位自建房处理,为照顾其婆婆在为其赵淑贤安臵房屋时增加16.62m。

赵淑贤则要求执行优抚政策,单独为其婆婆在原地或就近回迁一套65m房屋。

经信访部门、交通局、房管局协调,为其安排65m经济适用房,并由交通局出资8万元,但其嫌远,未能接受。

仍在协调处理过程中。

5、时友根、周美荣
二户属安徽天象集团公司鼎盛国际项目被拆迁户,纠纷拆迁补偿安臵问题,天象公司在原地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

本人并同意,主要在超面积价格上有分歧,天象公司按市场优惠价结算,住户要求按造价或成本价结算,另安臵房设电子炉,住户要求通煤气,未能达成协议,多次上访。

6、王道会:市重点工程项目拆迁,涉及13户,当时按成本价650元/m实行货币补偿,另每户安臵经济适用房一套,由于物价上涨,当时补偿款购买不到原面积房屋,住户提出增加补偿金额,王道会还要
求自建房补偿,经多次协商至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引发上访。

7、楼正香:20XX年10月31日相山区政府与亿嘉园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淮北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意见书》,亿嘉园公司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及拆迁许可证,于20XX年1月实施拆迁,30余户房屋签订协议搬迁拆迁,由于手续不完备,至今未能开工建设,导致住户不能按期回迁,导致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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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关于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
情况汇报
一、现有征收补偿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XX.1.21)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XX]77号(20XX.6.3)
3、《张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1号(20XX.5.7)
4.《张家界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标准(试行)》张政办发[20XX]11号
5、《张家界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列支标准(试行)》张政办发[20XX]12号
(二)新条例内容重大变化
1、新旧条例主要区别。

一是主体不同。

根据原条例规定,拆迁的主体是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根据新条例规定,征收的主体是政府。

二是适用范围不同。

原条例适用于征收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

新条例适用于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

三是法律关系不同。

根据原条例规定,拆迁的法律关系产生于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政府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
为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之间的争议作出行政裁决。

根据新条例规定,征收的法律关系产生于征收人(政府)和被征收人之间,政府作为当事人一方,不再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因而不具有行政裁决权。

四是程序不同。

根据原条例规定,拆迁程序是由拆迁房屋的单位启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

根据新条例规定,征收程序是由政府直接启动,由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是强制执行模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主体和执行依据不同。

根据原条例规定,在拆迁过程中,是由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主体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执行依据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

新条例不再规定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迁,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依据是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

2、基本原则。

一是公平补偿原则。

一方面是指补偿与被征收财产价值相当,体现了政府征收虽然有强制性,但是在补偿上不应让为公共
利益作出贡献的被征收人吃亏;另一方面是指对全体被征收人应当适用统一的标准,体现被征收人之间的公平。

二是决策民主原则。

新条例强调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公众参与。

三是程序正当原则。

要求政府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救济权等。

四是结果公开原则。

要求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
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应当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公告,房屋的权属等调查结果应当公布,补偿决定应当公布,分户补偿情况应当公布,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公布等。

3、管理体制。

新条例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包括财政、国土资源管理、规划、建设、房地产、工商、税务、住房保障、发展改革、监察、审计等应当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4、工作程序。

主要工作程序分为十个步骤:①项目申报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②项目初审符合四个规划(计划、总规、专规、年度计划);
③制定补偿方案;④组织论证方案并征求意见;⑤修改完善方案;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⑦公告征收决定;⑧签订补偿协议;⑨做出补偿决定;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张家界市相关文件适用解读
1、《张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属于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慈利县须依照执行。

2、《张家界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标准(试行)》已明确慈利县为参照执行。

3、《张家界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列支标准(试行)》只适用于张家界市城区范围,慈利县需另行制定。

二、我县征收补偿工作基本现状及主要问题
1、人员机构未完全到位。

县房管局在20XX年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上作了专题汇报,政府同意县房管局拆迁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随后,又向县编委提出成立机构的请示。

目前机构正在申办中,我局人员己到位,正准备开展此项工作。

2、征收工作程序不规范。

我县目前征收工作的基本操作程序还是按己废止《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模式操作:政府提出启动项目,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如县体育局负责人民广场的征收工作,县建设局负责笔架西路、白云滨河路的征收工作,县商务局负责大世界市场的征收工作,甚至还存在开发商直接参与等现象。

不同单位组织不同项目的实施,不同工作人员队伍负责征收工作,由于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化培训,导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操作程序政出多头,导至发生暴力拆迁可能。

这与新《条例》规定相违背,与规范行政工作程序相违背。

三、下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1、思想认识先行。

建议聘请专家教授讲课,组织县级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学习新条例主要精神。

2、落实人员、机构、经费。

建议尽快完善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简称征收办),充实工作人员队伍,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明确实施机构,建议成立征收事务所,或者将益民房地产开发公司注销,成立县城建开发公司,与征收事务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3、出台配套政策。

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比张界市城
区的发展状况及物价指数与慈利县有差异,为便于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尽快出台《慈利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标准(试行)》(含《城区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货币补偿标准》、《城区征收房屋构筑物、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列支标准(试行)》和《征收补偿资金监管办法》等配套政策。

4、进一步规范征收工作。

根据新《条例》规定,改变目前我县征收工作政出多头的局面。

建议政府行文,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

把征收工作程序规范为:县征收办具体负责征收工作,相关部门派出工作人员配合工作;县征收办为征收执法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征收实施责任主体。

5、加大宣传力度。

将国务院590号令图解版编印成册,分发给有关单位和征收对象;印发国务院590号令,做到一线工作人员人手一册。

6、加强司法配合。

建议县人民法院增设非诉执行局,对涉及司法强征案件依法快诉快审快执行,明确司法强征诉讼费全额返还法院。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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