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组织举办讲座借用学校教室申请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华南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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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
备注:1.为面向学生办理借用教学大楼教室时间,其余时间不办理;
2.学校只提供星期五晚上、星期六、星期日的教室供学生借用,其余时间不提供场地安排。
学生社团及班级所借用的教室不得从事商业、影视及其他违法的活动。
3.如需用到教室多媒体设施的,必须填写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一份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涉及到意识形态的讲座,还需一份交保卫处备案。
4.根据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规定,要使用教室的多媒体设施请到电教中心咨询。
5.学生借用教室时间一般限于3-16周。
6.供学生举办各类大型讲座等的教室情况见下表。
可供学生举办各类大型活动、讲座等的教室列表
关于借用学校公共教室举办各类讲座的暂行规定
随着我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讲座繁多,为保证我校学生的学习时间和维护我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校内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的积极健康有序地开展,进一步规范举办各类讲座借用学校公共教室的管理,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举办讲座、报告会、论坛的有关规定》(华农党发【2002】29号)及学校的其他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所借用的教室不得举办具有下列倾向的活动、讲座等。
①违背国家宪法和四项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利益,泄露国家机密的;
③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
④宣扬色情、淫秽、迷信、暴力或传教活动,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的;
⑤带营销性质的商业宣传活动和带有商业性质的各类讲座、培训班的;
⑥不利于学校稳定和发展大局的;
⑦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条凡涉及思想意识形态、形势政策的报告会、讲座和论坛,如果主讲人为校外人士的,主办单位至少应提前一周将有关主题、内容、主讲人基本情况、听众范围、举办地点和时间、学院党委的意见以书面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方可借用学校公共教室。
第三条凡涉及思想意识形态、形势政策的报告会、讲座和论坛,如主讲人为校内人员,应经主讲人所在单位和主办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同意并签定意见方可借用学校公共教室。
第四条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和各学生社团举办的报告会、讲座和论坛,须经校团委审批方可借用学校教室;各学院学生会和分团委举办的报告会、讲座和论坛须经学院党委审批方可借用学校公共教室。
第五条为确保学生有充足的学习场所,教务处对学生社团组织因举办各类活动需借用的公共教室实行总量控制,每一栋教学大楼可供学生举办各类活动的教室数量由教务处依据各教学大楼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六条为避免教室的多媒体设施使用率过高,负荷过重,导致多媒体设施损坏而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
因此,除举办大型的学术、时事政策讲座及报告会外,其他活动(含
影视类活动)学生不得借用多媒体教室。
第七条规定每周三为面向学生社团、学生组织、学生班办理借用学校公共教室时间,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教室一经借出不再办理更改手续。
学生借用教室时间一般限于3-16周。
第八条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确保学生有充足的学习场所和学习时间,凡学生所举办的各类讲座、各类活动只能安排在星期五的晚上或星期六、日,其余时间不提供场地安排。
未办理公共教室借用手续的任何组织、社团、班集体不得私自占用公共教室举办任何活动,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
第九条在公共教室举办各类活动、讲座时,严禁搬动、移动、改变教室内的各类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在教室的计算机上安装其他软件,不得将所借用教室供其他机构作营销宣传使用,一经发现将追究其组织者的相关责任并作严厉处理,设施如有损坏其组织者(负责人)必须照价赔偿,而且该组织(社团)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不得借用学校公共教室举办任何活动。
第十条举办各类活动、讲座、报告会必须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组织(社团)举办讲座、报告会借用学校教室申请表》。
此表可到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