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三林镇城管理行政执法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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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2017年度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依法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行政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没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表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2,592.19万元、支出总计为2,553.25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592.19万元和2,553.25万元。

主要原因:根据(浦委发【2015】4号)有关要求,设置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2017年之前根据相关要求挂靠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安全生产监察队进行账务核算,于 2017年开立独立账户进行收支核算。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9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2.19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5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7.00万元,占63.72%;项目支出926.25万元,占36.28%。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92.19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92.19万元和2,553.25万元。

主要原因:根据(浦委发【2015】4号)有关要求,设置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2017年之前根据相关要求挂靠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安全生产监
察队进行账务核算,于 2017年开立独立账户进行收支核算。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3.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53.25万元。

主要原因:2017年之前根据相关要求挂靠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安全生产监察队进行账务核算,于 2017年开立独立账户进行支出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3.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0.34万元,占8.24%;城乡社区支出(类)2,342.91万元,占91.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城管参公人员年底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的173.60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中。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年初预算为234.2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61
万元。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变动和退休实有编制人数少于预算编制人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主要用于:本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73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变动和退休实有编制人数少于预算编制人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住房公积金、保安力量购买经费、市容环境保障队伍经费、执法车辆制服更新经费、城管拆违队伍经费等。

年初预算为2,245.8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2.91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城管参公人员年底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的173.60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中。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7.0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409.22万元,公用经费217.78万元。

基本支出中:
1、工资福利支出997.4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5.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维修费,水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1.7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退休费、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26万元,支出决算为45.10万元,完成预算的81.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0.00万元,预算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10万元,完成预算的8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增加45.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之前根据相关要求挂靠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安全生产监察队进行账务核算,于 2017年开立独立账户进行支出核算;
由浦东新区执法中队统一采购公务用车2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1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10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32.70万元。

主要用于购置车辆,购置公务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40万元。

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汽油费。

2017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含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接待外宾0批次、0人次。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78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217.78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7年之前根据相关要求挂靠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安全生产监察队进行账务核算,于2017年开立独立账户进行收支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为2.33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2.33万元、工程采购金额0.00万元、服务采购金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2017年度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其他部门(单位)来访人员、调研、检查、业务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开支的住宿费、交通费、场地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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