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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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打击违法建筑违
法占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9.12
•【字号】梧政办发[2013]138号
•【施行日期】2013.09.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
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3〕13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梧州市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9月12日
梧州市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梧委〔2013〕142号)精神,切实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城乡规划有序实施,为建设美丽梧州打下坚实基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一领导、依法行政、以人为本、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标本兼治”原
则;坚持依法打击,各部门齐抓共管,从严整治“两违”行为,积极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对违法建筑违法占地的打击行动,规范城市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有效遏制违法建筑和违法占地现象蔓延,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严格执行,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三、主要内容和范围
(一)内容:在各城区所辖范围内的现行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1)非法买卖或非法转让土地的;(2)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的;(3)非法占用土地的;(4)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檀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5)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6)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7)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8)在征地公告后抢栽抢种农作物、林(果、竹)木的和抢建建筑物、构筑物的;(9)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情形。
(二)范围:各城区所辖范围。
四、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为切实加强我市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
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广电局、市政管理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信访局、市法制办、市公安消防支队、梧州供电局、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卢俊、封雷、蓝明月、韦俊、罗伟雄、唐云凯、冼秋莲等同志担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卢俊同志负责,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原办公楼。
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的各项决定和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措施、规章制度等,并认真抓好落实,以及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方案;协调开展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等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文电处理、每月工作汇报、编制工作要情等日常事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组、法律法规组、宣传维稳组、巡查督查组等4个工作小组,各小组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方案、措施、规章制度;负责办公室日常文电处理,做好每月工作汇报、编制工作要情等工作;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数据整理统计、汇总工作;做好办公室的后勤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法律法规组:负责收集、提供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细则、释义;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程序、适用法律依据合法性;协助综合组、巡查督查组做好有关工作。
(三)宣传维稳组:负责信访维稳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处理上访、信访案件;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对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负责落实办公室和领导交办的宣传维稳有关工
作;协助巡查督查组工作。
(四)巡查督查组:负责对各城区管辖范围进行日常巡查,现场制止现行违法建筑和违法占地行为;负责做好违法建筑违法占地群众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负责与各城区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机构进行沟通,及时反馈日常巡查监控和查处情况;做好日常巡查督查工作记录;负责做好巡查发现的违法建筑违法占地行为现场的拍照、丈量、取证、示意图绘制、建档、反馈工作;督查落实巡查发现的违法建筑违法占地行为查处工作,参与和指导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等。
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
主要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住建委:负责对违法建设行为的确认,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参与和指导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违法占地行为的确认,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参与和指导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三)各城区政府:负责制定城区“打非”工作方案,选定对象,完善手续,做好评估,制定措施。
具体牵头组织本辖区开展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
(四)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行动现场的治安秩序,依法处置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保护执法人员的安全。
(五)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收集、反馈打击行动的网络舆情,协调有关部门引导化解舆论危机。
(六)市监察局:负责督察打击行动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和有关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市法制办:负责打击行动的法律保障工作,确保打击行动依法依规开展。
(八)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督查相关部门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并就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九)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打击行动应急救援工作,处置消防突发事件;负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地等不符合许可规定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认定等。
(十)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负责对违法买卖土地和抗法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指导相关部门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十一)市财政局:负责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以及打击拆除行动专项资金的落实、及时调拨、监督指导使用。
(十二)市政管理局:负责限制违法建设房屋的产权登记、交易和抵押等;负责督促粤海江河水务公司落实对违法建筑违法占地等不符合许可规定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用户依法强制断水。
(十三)市工商局:负责禁止向在违法建筑违法占地等不符合许可规定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颁发营业执照等。
(十四)梧州供电局:积极配合做好查处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对违法建筑违法占地等不符合许可规定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用户电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
开展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是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我市城市品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要研制本部门工作的实
施方案,确保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按照统一组织、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的原则,专项联合打击与常态打击相结合,使违法建筑违法占地行为在萌芽状态中受到处置,力争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筑违法占地行为。
各城区政府负责具体牵头组织本辖区开展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制定打击违章建筑违法占地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打非”队伍的职能作用。
具体要求如下:
1.做好日常巡查处理和监控工作,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加强和完善工作机构和机制,建立建全管理网络,充实人员,落实相关责任制,建立问责制。
3.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周一汇报上周的情况,每月5日前汇报上月的工作情况。
4.做好巡查发现的违法建筑违法占地行为现场的拍照、丈量、取证、示意图绘制、建档、立案查处以及反馈工作。
5.抓紧抓好对违法建筑的组织拆除和对违法占地的平整复原工作。
6.检查落实违法建筑违法占地行为查处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要实行问责制,对违法建筑违法占地行为没有依照相关程序采取措施进行查处的,要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
要严格依照程序,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依法查处,依法打击。
要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上访信访、复议等,要及时受理,耐心解释。
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联系与衔接,做到及时沟通,及时处理。
(五)广泛宣传,典型引导。
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梧州零距离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动员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的工作。
(六)打疏结合,长效管理。
各城区在开展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中,既要态度坚定,又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切实关注民生,注重解决群众建房的合理要求。
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摸索规律,畅通群众申请建房的渠道,积极探索和建立堵疏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七)各县(市)可参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
附件:打击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工作流程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