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汉宜铁路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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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汉宜铁路建设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0.13
•【字号】荆政发[2008]41号
•【施行日期】2008.10.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铁路
正文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汉宜铁路建设的通告
(荆政发〔2008〕41号)
汉宜铁路是国家重点工程,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四纵四横”中的沪汉蓉快速客运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造福子孙,惠及全社会的重大工程。

汉宜铁路的开工建设是荆州人民的百年梦想,对推动荆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旅游名城建设步伐,提高荆州城市品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汉宜铁路在我市境内长5077公里,途经我市沙市区的观音垱、锣场、关沮,荆州区的郢城、纪南、八岭山、太湖农场、李埠等乡镇(场),项目施工期40个月。

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按期建成通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沿线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修建汉宜铁路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识大体、顾大局,以实际行动支持铁路建设。

二、铁路建设用地已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各级各部门和沿线群众必须服从铁路建设需要,按照省政府所确定的拆迁征地政策,及时移交铁路建设用地。

三、铁路建设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铁路办等部门对铁路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实物情况进行了详细清点登记认定。

铁路建设红线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抢修、抢建、抢搭建筑设施和抢栽、抢插林木及地面附着物。

四、对汉宜铁路建设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进入施工单位和现场检查和下达停工通知,不得借故阻挠工程建设。

若按有关法律法规确需检查或停工的,必须先征得市铁路办同意。

五、铁路建设单位所埋设的铁路标桩和有关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移动和破坏。

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沿线各单位、乡镇、村要为铁路建设提供方便。

对施工需要使用的部分公路和乡村道路,有关方面要给予支持。

施工单位应结合乡镇、村规划修建施工通道,施工中对乡镇、村道路造成损毁的,由施工单位予以恢复或补偿。

七、铁路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科学组织、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严格依法用地,保护生态环境,加强路地和谐共建,共同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八、坚决打击盗窃、敲诈勒索、破坏铁路设施、哄抢铁路建设物资、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强买强卖、强行分包工程、堵车堵路、断水断电等干扰、破坏铁路建设的行为。

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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