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症医学科转入转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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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症医学科转入转出制度
一、重症医学科收住程序
(一)病房与急诊小区患者转重症医学科
病房与急诊小区患者转入重症医学科前应由重症医学科住院总或以上级别医师会诊,如有转入指征,应在会诊单上记录。
(二)手术患者术后转重症医学科
1.择期手术:高危手术计划手术后收入重症医学科的,手术医师应当在手术前一天向重症医学科预约床位并和重症医学科医师讨论术后照护的相关事宜。
非计划入重症医学科的,手术医师应及时通知重症医学科。
2.急诊手术:急诊手术患者术后如需转入重症医学科,手术医师应于术前通知重症医学科,以确保患者术后能够直接从手术室转入重症医学科。
(三)重症医学科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家属就病情及转入重症医学科治疗的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并签署《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知情同意书》《入住重症监护病房一般告知》。
符合转入重症医学科条件,如果患者或家属拒绝转入重症医学科时,要在病历中有相关记录。
(四)重症医学科医师通知重症医学科护士,安排床位。
(五)转出科室护士与重症医学科护士电话联系,通知需做的准备工作。
(六)重症医学科尽快完成准备工作,重症医学科护士负责通知
专科、急诊科或手术室,及时收住患者。
(七)医护人员护送患者至重症医学科并进行交接,具体按照《交接管理制度》《危重患者转运程序》执行。
二、重症医学科收住原则
(一)按照病情的优先顺序
1.优先一级:最危重的患者,指在重症医学科以外无法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提供必需的监测和治疗。
2.优先二级:病情较重,需密切监护治疗,存在发展为优先一级可能。
3.优先三级:病情尚稳定,但伴随基础疾病,一定条件下可能转为危重疾病,且康复的可能性减少,但能从重症监护治疗中得到益处。
(二)对于收治病人意见有分歧时,正常上班时间由医务部负责协调解决,非正常上班时间由行政和医疗总值班负责协调解决。
三、重症医学科转出至病房程序
(一)重症医学科主管医师评估病情,治疗组长确认患者符合转出标准。
转科前重症医学科主管医师将病情提前告知专科病房医师,专科病房应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预留床位,做好接收患者的准备。
(二)重症医学科主管医师告知家属转科相关事宜,并签署《转出重症监护病房告知书》。
(三)重症医学科医师开具转科医嘱。
(四)护士执行转科医嘱,同时通知转入科室需做的准备工作。
(五)患者的转运由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转送患者,重症医学科
护士应与病房护士做好交接,重症医学科医师应与专科医师在床前交接。
(六)转出重症医学科患者的病历中记录患者转出标准,及时交接纸质及电子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