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九原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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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包头市普通中⼩学素质教育规范》和《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学⼯作的通知》(包教发〔2015〕14号),按照九原区2015年教育事业发展计划,为进⼀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学⼯作,保障适龄⼉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招⽣⽅案。
⼀、指导思想
以依法办学,努⼒办⼈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标,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
依法保障适龄⼉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为,有效遏制择校现象,依法依规实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作。
⼆、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2.坚持免试⼊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3.坚持划⽚就近招⽣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5. 坚持全区统⼀管理,各校严格执⾏政策⾃主招⽣原
则。
三、组织机构
为了按时完成招⽣⼯作,特成⽴九原区招⽣⼯作领导⼩组。
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王鹏(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清(区教育局局长)
杨少军(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成员:巴⾳乌拉(区教育局副局长)
吕俊梅(区教育局纪检副书记)
周慧峰(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少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慧峰同志兼任,成员由王占荣、李霞、韩继廷、闫坤丽、张艳霞及各中⼩学校长组成。
四、关于优招政策的相关规定
在九原区居住或具有九原区户籍的下列⼈员⼦⼥:
(1)驻包现役军⼈⼦⼥。
(2)烈⼠⼦⼥。
(3)1-4级伤残军⼈⼦⼥。
(4)港澳台胞、归侨华侨、外籍适龄⼦⼥。
(5)在九原区有重⼤投资项⽬的随迁⼦⼥。
(6)⽀持九原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九原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员⼦⼥。
五、关于⼩学、初中招⽣的相关规定
1.不接受任何单位、部门、个⼈的择校申请。
2.严格控制班容量,不突破包头市有关规定的上限要求。
3.实⾏新⽣络学籍注册。
由学校完成新⽣学籍注册⼯作。
4.各校实⾏阳光分班。
坚持公开、透明,公⽰分班⽅案和分班结果,公开分班过程,不得进⾏任何形式的测试。
不得设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5.未尽事宜由九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学招⽣⽅案
(⼀)招⽣对象:
1.九原区户籍、年满6周岁(2009年8⽉31⽇之前出
⽣)
的适龄⼉童。
2.符合享受相关优招政策⼈员的⼦⼥。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员随迁⼦⼥。
(⼆)划⽚招⽣范围:
沙河⼀⼩:设南校区(原沙河⼀⼩)3-6年级就读和北校区(蒙⼩东侧)1-2年级就读。
具体招⽣范围是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东、哈屯⾼勒公路以北、⽂明路以西所包含的各社区、街坊(这个⽚区内的学⽣若嫌北校区远可就近到沙河五校、沙河六⼩就读到⼩学毕业)和建设路以北、210国道以东、哈林格尔路及变电站以南所包含的各社区、街坊的常住⼈⼝⼦⼥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
沙河⼆⼩:建设路以南、⽂明路以东、哈屯⾼勒公路以北、健康路南段和花园路北段以西,所包含的有关社区、街坊的常住⼈⼝⼦⼥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包括:健康路2-8号街坊(8号街坊包括景天⼆期和润泽阳光)、花园路1号街坊。
沙河⼆⼩分校(原沙河⼋⼩):九原区辖区内的哈屯⾼勒公路以南、⽂明南路以东,所包含的有关社区、街坊的常住⼈⼝、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员随迁⼦⼥。
包括融茂第⼀城、铁西六街、铁西七街、民悦家园、利民⼩区、振翔⼩区、富丽佳园、中兴嘉园、梁家营村等。
沙河三⼩:210国道西侧、110国道以南、建设路以北和210国道东侧、哈林格尔路以北、⽂明北路以西所包含的有关社区、街坊的常住⼈⼝、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员随迁⼦⼥,包括井坪新村、景观花园、龙苑⼩区等。
(龙苑⼩区居住的适龄⼉童可在沙河三⼩和⼆道沙河⼩学两校任选⼀所就读)
沙河四⼩:哈屯⾼勒公路以北、健康路以东,包括健康路9、10号街坊(9号街坊包括景天三期)、花园路2-3号街坊、西脑包村、景天花园⼀期的常住⼈⼝、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员随迁⼦⼥。
沙河五⼩:哈屯⾼勒公路以南,210国道以东,⽂明南路以西,所包含的有关社区、街坊的常住⼈⼝、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员随迁⼦⼥,包括共青⼩区、惠德花园、和发紫薇、韩庆坝村等;沙河⼀⼩、⼆⼩、四⼩招⽣⽚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
沙河六⼩: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西,包括永茂隆、果园、青年农场、尹六窑、井⼘⽯、转龙新村、⼯业科技园区各社区、街坊的常住⼈⼝、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员随迁⼦⼥;沙河⼀⼩招⽣⽚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
⼆道沙河⼩学:招⼆道沙河南、北、西村和⽂明北路以东、变电站以北、110国道以南所包含的各社区街坊的常住⼈⼝、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
三⼩⽚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
三道沙河⼩学:招收110国道以北三道沙河村的常住⼈⼝、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
三⼩⽚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
西北门⼩学:招西北门、庙圪堵、留柱窑、前营⼦、黄草洼村的常住⼈⼝、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
⿇池中⼼校:招收⿇池⼀村、⼆村、三村、四村、五村、六村、七村、古城村、景富家园、北新村、北滩村、新胜村、武家村、农⼤的常住⼈⼝⼦⼥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
沼南⼩学:招收铁路以南,包括城梁⼀队、三队、四队、五队、七队、明天科技的常住⼈⼝⼦⼥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
城梁⼀队的常住⼈⼝⼦⼥可⾃由选择⿇池中⼼校和沼南⼩学,城梁⼀队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律进⼊沼南⼩学。
⿇池中⼼校⽚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
哈林中⼼校:招收哈林格尔地区的学⽣。
奶业中⼼校:招收奶业地区的学⽣。
哈业胡同中⼼校:招收哈业胡同地区的学⽣。
蒙古族⼩学:招收⾃治区内的蒙古族适龄⼉童。
(三)招⽣办法:
各⼩学招⽣分三步进⾏。
第⼀步:招收⽚内有房、有户(房户统⼀、⼦⼥与监护⼈同户)适龄⼉童。
如有空余学位考虑第⼆步。
第⼆步:招收⽚内有房⽆户、有户(⼦⼥与监护⼈同户)⽆房、符合优抚政策的适龄⼉童。
如有空余学位考虑第三步。
第三步:招收⽚内外来经商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
说明:
1.第⼆步,如符合条件的⼈数多于所空学位,采⽤电脑派位的办法,进⾏招⽣。
以此类推。
2.电脑派位中,未被选中的剩余学⽣,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
3、学校要成⽴由校领导、教师、社区⼯作⼈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电脑派位⼯作⼩组,教育局相关领导全程参与,并邀请⼈⼤、纪检等部门监督。
保证派位公开、公正、公平进⾏,结果及时公⽰。
(四)报名办法:
1.第⼀类:⽚内学⽣由家长或法定监护⼈带孩⼦及招⽣范围内的户⼝簿、房产证(或正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等(要求房户统⼀)、出⽣证、计划免疫证,于2015年6⽉21、22⽇到所属⼩学预报名,填写《学⽣信息登记表》,学校留存原件,教育局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验证。
2.第⼆类:⽚内学⽣由家长或法定监护⼈带孩⼦及招⽣范围内的户⼝簿或房产证(正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出⽣证、计划免疫证,于2015年6⽉21、22⽇到所属⼩学预报名,填写《学⽣信息登记表》,学校留存原件,教育局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验证。
享受优抚政策⼈员的⼦⼥报名时须携带相关⽂件、户⼝、房产证、⽗母⼯作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等原件到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填写《学⽣信息登记表》,由招⽣领导⼩组统筹安排。
3.第三类:⽚内有固定职业的进城经商⼈员⼦⼥,须带原籍户⼝簿、出⽣证、计划免疫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纳税票据,于2015年6⽉24、25⽇到所属⼩学预报名,填写《学⽣信息登记表》,学校留存原件,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督、税务等有关部门验证。
临时租房居住的外来务⼯⼈员随迁适龄⼉童,提供居住证明(暂住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含租房合同、租⾦收条等)、流出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借读证明、法定监护⼈相对稳定⼯作的务⼯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出⽣证和计划免疫证、原籍的户⼝簿等资料,于2015年6⽉24、25⽇到所属⼩学预报名,填写《学⽣信息登记表》,学校审查并留存原件,教育局审核。
户籍在包头市昆区、青⼭区、东河区、稀⼟⾼新区的不属于外来务⼯⼈员。
4.各校统⼀时间登记,教育局统⼀时间电脑派位。
外来务⼯随迁⼦⼥只可在⼀所学校登记,重复登记取消派位资格,由教育局指定学校。
(五)录取时间
录取时间:截⽌2015年8⽉20⽇
(六)学籍管理:
学校按招⽣名单发放《义务教育新⽣⼊学通知书》,并要求领取通知书的监护⼈签字,存⼊义教档案中。
开学后填写《⼩学⽣学籍登记表》,并由班主任组织学⽣家长上采集学⽣基本信息,打印《学⽣基本信息表》,并由家长确认。
学籍管理⼈员将新⽣信息录⼊《学⽣信息模板》和《包头市中⼩学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班级定员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七)有关规定:
1.⼩学⼊学适龄⼉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学或⽆能⼒⼊学的适龄⼉童,可按有关规定,持有关证明到相应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缓学、免学⼿续。
2.有残疾的适龄⼉童可根据情况随班就读。
智障⼉童可到沙河⼆⼩培智班报名。
3.电脑派位结果在各划⽚区域内进⾏公⽰,学校按照派位结果予以报名。
分配后不再进⾏调整。
4.所有证件户⼝簿、房产证、营业执照、居住证等证件截⽌2014年12⽉31⽇前有效(特殊说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七、初中招⽣办法
(⼀)招⽣对象:
1.九原区户籍,区属⼩学在校、在籍的应届毕业⽣。
2.具有九原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学毕业⽣。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员随迁⼦⼥。
(⼆)招⽣范围:
初中招⽣按照“划⽚录取,相对就近⼊学、九年⼀贯直升”的原则进⾏。
包46中:招收210国道以西、建设路以北(210国道与建设路交叉桥以东路段)的九原辖区内的居住的学⽣和哈业胡同地区的学⽣。
包49中:招收哈屯⾼勒路以北,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东九原辖区内居住的学⽣。
沙河第五学校:招收210国道以东、哈屯⾼勒路以南、包兰铁路以北九原辖区内居住的学⽣。
⿇池中学:招收⿇池地区和奶业地区居住的学⽣。
哈林中学:招收哈林地区居住的学⽣。
(三)招⽣办法:
1.九原区⼩学毕业⽣,由各⼩学组织填写《包头市2015年初中招⽣登记表》,签注意见加盖公章。
教育局根据学⽣家庭户⼝、房本、居住情况等按招⽣范围给各中学配档,做好招⽣准备。
2.九原区⼩学毕业⽣户籍地、居住地(房证)发⽣变化的,带原件到九原区教育局审验。
在九原区外就读⼩学、具有九原区户籍和九原区房证的学⽣,申请回九原区就读初中,由监护⼈带户⼝、居住房证、就读⼩学的学籍证明(《包头市2015年初中招⽣登记表》)等材料,于7⽉15⽇前到教育科登记,参与招⽣。
3.初中招⽣分三步进⾏:
第⼀步:招收⽚内有房、有户(房户统⼀、⼦⼥与监护⼈同户)。
如有空余学位考虑第⼆步。
第⼆步:招收⽚内有房⽆户、有户(⼦⼥与监护⼈同户)⽆房、符合优抚政策的适龄⼉童。
如有空余学位考虑第三步。
第三步:招收⽚内外来经商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随迁⼦⼥。
说明:
(1)第⼆步,如符合条件的⼈数多于所空学位,采⽤电脑派位的办法,进⾏招⽣。
以此类推。
(2)电脑派位中,未被选中的剩余学⽣,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
(3)学校要成⽴由校领导、教师、社区⼯作⼈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电脑派位⼯作⼩组,教育局相关领导全程参与,并邀请⼈⼤、纪检等部门监督。
保证派位公开、公正、公平进⾏,结果及时公⽰。
4.教育局组织招⽣学校进⾏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报到注册后,按教育局核准的录取名单办理学籍。
学校将未报到学⽣名单报教育局,如需补录由教育局统⼀组织。
5.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不得招收择校⽣,不得扰乱招⽣秩序,⼀经发现,严肃查处。
6.按照《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员⼦⼥⼊学(⼊学后与户籍地学⽣享有同等待遇)。
报名时由监护⼈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学校学籍证明(⼩学招⽣登记表)。
(2)流出地户籍证明。
(3)教育⾏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借读证明。
(4)流⼊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
(5)劳动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务⼯证明(或能证明其合法收⼊来源的相关材料)。
向流⼊地规定学校申请借读。
学校按照招⽣计划、班额予以接收,如遇学校招⽣满额,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确保他们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学按照相关规定执⾏。
7.所有证件户⼝簿、房产证、营业执照、居住证等证件截⽌2014年12⽉31⽇前有效(特殊说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不提
供相关证件,登记不真实的,责任⾃负,必要时由招⽣⼯作领导⼩组统⼀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调整。
(四)发展体育特长⽣:
⼩升初⼈数:⾜球18⼈,篮球12⼈。
(说明:此政策只针对包头市⾜球特⾊学校包46中、包49中招收九原区的学⽣,由学校⾃主招⽣)
(五)招⽣时间及地点:
招⽣时间:2015年6⽉15⽇—8⽉20⽇
招⽣咨询地点:九原区教育局教育科
招⽣咨询电话:************
(六)学籍管理:
新⽣填写《初中⽣学籍登记表》,学校将初中招⽣录取花名册报教育局备案,建⽴有关学籍档案。
教育局将为核准录取的学⽣建⽴电⼦学籍。
学籍管理⼈员将新⽣信息录⼊《包头市中⼩学学籍管理系统》(单机版),打印《班级定员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招⽣⼯作总体要求
(⼀)各学校要成⽴招⽣⼯作⼩组,制定招⽣实施⽅案,于6⽉18⽇前上报教育局招⽣考核领导⼩组办公室(邮箱:
************)。
(⼆)各校要⼤⼒宣传《义务教育法》,做好招⽣政策的宣传⼯作,认真完成本校的招⽣⼯作。
(三)要严格按划定的招⽣范围招⽣,不得跨⽚招择校⽣,不得拒收本学⽚⼉童⼊学。
根据学⽣户籍、房证和其实际居住地等情况认定学⽣是否属本校招⽣范围,积极引导家长树⽴正确的教育观念,不盲⽬择校。
(四)坚持义务教育“平等受教育”的原则。
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均衡编班,不得设⽴任何名⽬的特长班、重点班、快慢班,如果有教科研课题需要设⽴实验班的须经区教育局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积极妥善做好符合⼊学条件的视⼒、听⼒语⾔,智⼒残疾适龄⼉童、少年的⼊学⼯作,符合条件⼊普通学校就读的,可采取随班就读;不能⼊普通学校的可去特教学校、特教班就读,使所有适龄残疾⼉童、少年享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提⾼残⼉⼊学率。
(六)严肃招⽣纪律,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
争取学⽣、家长、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持,确保招⽣⼯作规范、公正、有序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