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风险识别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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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营业务的风险识别及处理
2019-07-22
【摘要】证券公司在实现其⾃营业务的效率、效果和合法合规性⽬标过程中,⾯临的风险因素远⽐发⾏承销业务和经纪业务复杂,风险后果更为严重。
因此,如何对⾃营业务的风险进⾏管理,如何把风险降到最低,是证券公司应当关注的重点问题。
【关键词】证券公司;⾃营业务;风险识别;风险处理
《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营业务。
所谓证券⾃营业务,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可以⾃主⽀配的资⾦或证券,通过证券市场从事以赢利为⽬的的买卖证券的经营⾏为。
证券⾃营业务包括⾃营股票买卖、⾃营债券买卖、⾃营基⾦买卖以及余股承购包销等。
实质上,证券公司进⾏的⾃营业务是⼀种投资活动,其⾯临的风险程度⼤⼤⾼于发⾏承销业务和经纪业务。
证券的风险性决定了证券⾃营业务的风险性,可以说⾃营业务利润⾼,风险也⼤。
作为证券公司传统业务之⼀,证券⾃营收⼊约占中国投资银⾏总收⼊的30%,但其风险却⽐承销和经纪业务⼤得多。
⾃营业务的风险与利润并存使得其具有极⼤的挑战性,如何对⾃营业务的风险进⾏管理,如何把风险降到最低,正是本⽂所讨论的内容。
⼀、证券公司⾃营业务风险的划分
由对证券经营机构⾃营业务风险的分析及其产⽣的⽅式看,可以把证券公司⾃营业务风险划分为⼋⼤类:
(⼀)交易⽅式风险
与⼀般投资相同,⾃营业务的交易⽅式主要有现⾦交易风险和保证⾦交易风险(⼜称信⽤交易风险)。
⼀般地说,现⾦交易风险较⼩⽽保证⾦交易风险较⼤。
(⼆)决策风险
决策风险指证券公司在⾃营业务中,对投资⽬标、投资时机、投资对象、投资组合、操作策略以及与此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决定和选择做出错误的判断,引起投资决策或操作失误,导致管理不善或内控不严⽽使⾃营业务受到的损失。
(三)经营管理风险
证券⾃营的经营管理风险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营买卖过程中因主观的经营⽔平不⾼、管理不善所带来的损失。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因不可预见和控制的因素导致市场波动,使证券价格变得变幻莫测⽽造成⼀定风险,甚⾄导致证券公司⾃营亏损。
这是证券公司⾃营业务⾯临的主要风险。
所谓⾃营业务的风险性或⾼风险特点也主要是指这种风险。
(五)企业风险
上市公司和债券发⾏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影响,导致其经营业绩下降甚⾄破产⽽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六)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是指证券公司在⾃营业务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如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为等,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导致的损失。
(七)利率风险
利率的升降影响了股价也由此决定了投资者投资风险的⼤⼩。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将持有的证券出售变卖以取得现⾦的速度快慢、难易⽽带来的风险。
⼆、证券公司⾃营业务风险的来源
证券⾃营业务的风险是指在进⾏证券⾃营买卖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导致证券公司发⽣损失,这种发⽣损失的可能性就是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营业务的风险。
具体地说,产⽣证券经营机构⾃营业务风险的主要源头有:
(⼀)投资决策失误,投资组合不合理
(⼆)对所投资的股票缺乏深⼊的研究,对⼤势以及宏观经济的研判不准确
(三)操作⼈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丰富或越权操作,从⽽导致操作失败
(四)⼯作⼈员假公济私、贪污公款或在盘中进⾏公私股票账户“对敲”下单,将公款转变为私有
(五)保密⼯作失误,操作计划泄密,导致操作困难,成本上升
(六)违规做庄
所谓的做庄是指股票投机者⼤量买进某种股票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对其进⾏控制,故意抬拉股票价格,谋求获得⾼额利润。
⼀般⽽⾔,要对某只股票进⾏控盘,庄家⼿上的筹码必须要达到该只股票流通量的40%以上。
根据1996年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营管理办法》中第22条规定“证券经营机构买⼊任⼀上市公司股票按当⽇收盘价计算的总市值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股总值的20%”。
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从事证券⾃营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可能在⼆级市场上操纵任何⼀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然⽽很多机构都是在“分账管理,统⼀⾏动”的原则上来实现做庄的。
(七)⾃营业务的资⾦来源不合规
证券经营机构使⽤拆⼊资⾦、卖出回购证券款、⾼息吸收的存款、占⽤客户交易结算资⾦(或账户透⽀)等从事⾃营业务,实际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总额超过规定的⽐例,造成负债率⾼、资⾦成本⾼、收益差,特定情况下容易产⽣⽀付危机等风险。
(⼋)⾃营业务的会计处理不规范
由于证券经营机构普遍使⽤他⼈股东账户从事⾃营业务,形成⾃营业务所使⽤账户⽐较分散,会计处理不规范,如将部分⾃营业务在其他会计科⽬反映,⾃营业务损益不⼊账或少⼊账,不按规定提取投资风险准备⾦等,违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
(九)⾃营业务管理⽔平不⾼
在⾃营业务的管理上,多数证券经营机构⾃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在资⾦、⼈员、账户上没有分开,进⾏混合操作。
有的证券经营机构未建⽴有效的⾃营业务决策系统、调研系统、操作系统及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营业务的管理⽔平和盈利能⼒不⾼。
此外,还存在盗⽤客户证券及卖空证券的现象,如变卖客户国债代保管凭证及在国债回购市场上卖出客户的国债等。
三、证券公司⾃营业务的风险处理
在对⾃营业务的风险进⾏识别后,就进⼊风险处理阶段。
这⼀阶段可以说是风险管理的实质性处置阶段:对各种可能引发⾃营业务风险的原因分别采⽤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加以控制,⼒图将风险对⾃营业务经营造成的损失减到最⼩的过程。
(⼀)借鉴传统做法
⼀般地说,国际上通⽤的、针对证券公司⾃营业务现状的防范措施有以下⼏点:
1.强调证券投资业务及⼆级市场操作的整体性,强调统⼀领导、统⼀决策、统⼀资⾦管理和调拨、统⼀核算。
2.将公司证券投资业务集中于公司总部的证券投资业务部门,置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之下,公司下属各营业⽹点、各分⽀机构以及公司的其他部门未经授权原则上不得从事证券⾃营业务。
3.在制定⾃营投资业务时应制定各种量化指标和技术性措施。
运⽤优化组合投资和技术性对冲保值等⼿段解决公司在⼀定时期内的投资组合,防⽌单⼀性投资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
4.对证券投资业务部门实⾏授权经营制度,其⼯作对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实⾏项⽬决策、资⾦运⽤、实际操作、风险限额控制的严格约束与分离制度。
5.建⽴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管理措施,提⾼证券投资业务部门组成⼈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杜绝来⾃⾮市场因素的⼈为风险。
6.建⽴有效的市场反馈体制和灵活、迅速、程序化的分层决策机制。
决策由上⾄下贯彻实施,意见由下⾄上反馈汇报。
(⼆)⾃营业务的整体性风险管理
在了解和认识证券公司⾃营业务风险处理的国际惯例做法的同时,有必要对其风险处理有个整体性的概述,以便从更全⾯的⾓度对⾃营业务进⾏有效管理,以降低其风险。
1.遵守法规,规范操作。
1999年7⽉《证券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进⼊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
⾃营业务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规范操作。
对投资银⾏⾃营业务有如下的法律限制:⾃营业务必须使⽤⾃有资⾦和依法筹集的资⾦;⾃营业务必须以⾃⼰的名义进⾏;投资银⾏不得将其⾃营账户借给他⼈使⽤、不得进⾏内幕交易、不得有操纵市场⾏为;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有证券公司10%以上的股份时,证券公司不得⾃营买卖该公司的股票。
2.加强⾃营调研与策划。
⾃营调研与策划作为实施⾃营业务的准备⼯作或者说可⾏性研究,对于⾃营成败有着关键性的意义。
随着市场规模的逐渐扩⼤、投资品种的⽇益增多,⾃营投资对象的选择余地也越来越⼤。
因此,在作出投资决定之前,应对投资对象进⾏深⼊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进⾏周密的策划。
3.实⾏⾃营分级决策。
为尽可能降低⾃营管理与决策不当导致的风险,⾃营业务宜采取分级管理、分级决策的原则。
⾃营决策可根据相应权限不同,分为三个层次:⾃营决策领导⼩组是最⾼决策层;分管⾃营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为第⼆决策层;⾃营部门为第三决策层。
每个决策层都有明确的职责与权限。
⼀般情况下,不能越权⾏事。
但在紧急情况下,有关⼈员可根据谨慎的原则⾃⾏决定,将有关决定作成书⾯材料保存,并承担相应责任。
4.审时度势,控制规模。
⾃营决策者与操作者对市场⼤势的正确判断,以及选择适当的时机进出市场,是⾃营获利的关键。
我国股市曾经有很长⼀段时间个股齐涨齐跌,对⼤势判断正确,就可以看对个股⾛势。
此后,随着股市的迅速扩张,个股逐渐分化,开始表现出相对独⽴的个性,但⼤势分析仍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对我国股票⼤势影响较⼤的因素主要有:宏观、微观经济形势、股市供求关系、政府对股市的调控政策、投资者⼼理预期、投资⾏为和投资理念等。
投资银⾏在综合分析影响⼤势⾛势的各种因素后,得出对⼤势⾛向的⼀个基本判断。
在判断的基础上,证券公司再确定离场、进场的时机,决定⼀定时期⾃营业务的最佳规模,包括这⼀时期投⼊资⾦的总量、选择哪些投资对象、各投资对象投⼊资⾦的分配等。
5.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现资理论表明,组合投资可以在控制风险与获取最⼤收益之间谋求⼀种平衡。
就证券公司的⾃营业务来讲,组合投资主要体现在两个⽅⾯:⼀是⾃营资⾦应在低风险的⾮权益类品种(如国债)与⾼风险的权益类品种(主要是股票)之间进⾏合理分配;⼆是股票投资⾃⾝还要进⾏分散以降低风险。
6.加强⾃营业务的资⾦管理和账务管理。
为控制⾃营风险,确保资⾦安全,⾃营业务经营资⾦的划拨与清算应由公司总部集中统⼀管理。
同时,⾃营业务的资⾦清算和账务核算应由总部的资⾦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营部门不得兼办。
⾃营业务与业务的核算应严格分开。
此外,⾃营部门应设置交易操作记录簿,详细记录每⽇操作情况,并设置交易台账,⽤以详细记录每⽇成交情况,并定期与财会部门核对库存。
⾃营部门应及时编报⾃营交易报表,上报公司领导。
7.建⽴⾃营业务操作记录档案。
为了及时掌握公司⾃营业务动态,同时也为了健全⾃营操作的责任与权利,降低操作的风险,投资银⾏必须建⽴完整的⾃营操作记录档案,⼀般可按投资项⽬进⾏细分,并定期由公司财务部门、稽核部门等组成的风险检查⼩组对各个⾃营项⽬的原始记录进⾏审核,将可能出现的风险降到最低。
8.建⽴⾃营业务保密制度。
⾃营业务的关键在于先⼈⼀步获取买卖差价。
通常,投资银⾏⾃营业务少则动⽤⼏千万多则上亿资⾦,在投资操作某个具体项⽬时必然会对价格产⽣影响,⼀旦提前⾛漏消息,则很可能抬⾼项⽬成本,甚⾄⽆法获取利润。
因此,能否做到信息严格保密很⼤程度上关系到⾃营业务的成败。
为此,从⾃营项⽬策划到具体操作直⾄结束的全过程中,证券公司必须建⽴严格的保密制度与隔离制度。
9.实⾏资产⽐例量化管理。
资产⽐例量化管理是证券公司控制⾃营业务风险对公司的整体影响,贯彻稳健经营⽅针所运⽤的规范性措施。
在具体操作中,应遵守如下规定:负债总额与净资产之⽐不得超过10:1;流动性资产占净资产的⽐例不得低于50%;⾃营账户上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0%;持有⼀种⾮国债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买⼊任⼀上市公司股票按当⽇收盘价计算的总市值不得超过该公司已流通股总市值的20%。
【参考⽂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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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卢⽂莹.⾦融风险管理[M].上海:复旦⼤学出版社,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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