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金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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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金融性:土地能否抵押取决于农村需要什么样金融体制
关于土地的金融性,现在呼声很高,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可以解决农民的贷款难问题。

我可能确实比较保守,原来的态度就是不赞成,现在稍微好一点,问我赞成不赞成,我说不赞成,因为法律写的清清楚楚,不许可抵押,我赞成不就是鼓动大家犯法吗?但要问我反对不反对,我也不反对,银行愿意抵押贷款,它自然会评估风险。

华中科技大学贺雪峰教授的一个提法我很赞同,他说很多专家学者,包括政策研究机构在制定政策时,往往只看到城镇郊区5%左右的农民,通过他们的状况来制定全国政策。

城镇郊区将来可能很快变成城市建设用地,或者风景名胜区等地租很高的地方,抵押应该没问题,拍卖时抢拍的人也会很多,但绝大多数传统农区,那个地没有人会出太高的价格,用作抵押之后怎么弄,因此,即使法律真允许抵押贷款,也可能只有一小部分有条件的地方农村可行。

从这一意义上讲,抵押贷款是世界商业金融机构的基本规则。

是不是可以抵押贷款,取决于农村的金融体制,政府打算怎么建,如果说将来中国农村就是一个商业金融体制,这个事就必须要考虑好,如果将来农村金融体制不是以商业金融为主的体制,这事肯定就要另说。

比如,在日本的农村,商业银行几乎进不去,因为日本的农民合作金融在政策性金融支持下,成本大大下降,农协自己的金融机构比商业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在农村要强得多,农民要商业金融机构干什么?因此,抵押贷款问题就取决于将来中国农村的金融机构是一个什么样的体制,如果单一发展商业金融,肯定就得着手做。

将来法律怎么修改我们不知道,还是活分一点,反正各地都在搞,也给农民带来点好处,我不赞成,但也不反对,但是我深信,靠这条路解决不了多少农村真正的问题,还要有更好的制度设计。

农业经营制度:通过服务规模弥补耕地规模不足是中国特色模式
最后讲一讲农业自身的经营制度。

大家都觉得现在农业制度效率比较低,家庭经营小规模,是不是问题?中国农业的小规模经营不是法律制度决定的,而是国情决定,这么多地,同时有那么多人,怎么弄?类似中国的情况,其它国家也没有好办法。

推进规模经营是非常必要的,但从世界各国的农业发展看,家庭经营为基础的还是占绝对统治地位。

前些日子接待了一位美国客人,他家有36000亩地,我当然很羡慕那种人,但
是要知道,他种36000亩地得把多少农民转移出去,总不能说把他赶走只把土地留下来,那就是土地兼并,这个过程怎么处理好,非常重要。

从现在情况看,农民自己在想办法,政府也在想办法,寻找好的模式,现在出现一种适度规模,有时也被叫做家庭农场。

有人说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首提家庭农场,其实这一概念在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就有,至于什么叫家庭农场,仍在争论。

最近农业部发布相关调查,认为家庭农场应具备下面几个条件:第一,农业户籍;第二,适度规模;第三,以家庭成员为主,不以雇工为主;第四,主要收入来自农业。

中国农业要想与美国人拼经营规模,不可能也做不到,美国地比我们多,且只有200多万户农民。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定没有办法形成家庭农场。

什么叫适度规模?第一,要与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相吻合,不能硬赶走农民,有很多人说可以把土地租给公司,又能拿到租金,还可以给公司打工拿工资,但是我们经过大量调查,按照这种公司的方式来做,原来土地上80%农民必须走,公司不可能都管,所以,又能拿工资又能拿地租的不是大多数。

当然,也不排除发展设施农业或者规模化养殖场。

比如黑龙江和上海松江的农业规模经营,从耕种到收割的主要环节,依靠服务公司来做,而田间管理靠家庭成员管理,两个模式结合起来,产生一种经济效益,以扩大服务的规模来弥补耕地规模的不足,解决很多问题,这就是非常好的中国特色模式。

现在又到麦收季节,从5月底开始到8月初,农业部门要在全国组织40万台左右的粮食收割机,一直从长江边开始收割,直到黑龙江,中国的小麦机器化收割达到90%以上,要是没有这样一种大规模的调度作战,小麦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面积,有这么大的产量,农机也养不起。

中国联合收割机每年的使用天数比美国和加拿大要高两三倍。

这种调度不得了,一台收割机两三人,要配套、维修、供油、天气预报等,机器在哪里调度,清清楚楚。

这一模式的特点就在于通过扩大服务规模来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效率。

日本也在操心规模化经营,他们老龄化太厉害,65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已经占到68%。

他们争取把平原地区水稻规模种植水平做到300亩,从日本现有机械技术条件看,150亩的单位产品成本最低,但问题是农民种150亩水稻的收益不高,没有办法改善当地居民收入,只有种到300亩才可以。

为了实现300亩的规模经营,让老年农民把土地转给农民协会,而不是根据农民的私人关系愿意租给谁就租给谁,由农协代为出租,租给谁农民不用管,只要到时把租金拿回来就可以,这叫白纸委托,是一个很大的制度创新。

同时规定,一旦土地租出
去,就要把自家农具销毁或送给别人。

去年我们去考察时还信誓旦旦讲这些经验,但前两天日本代表团告诉我现在实施起来比较难,一时半会还做不到,实现不了。

事实上,像东北亚、东南亚这些国家,这么长的农业发展史,如果在规模经营上非要学美国,也许个别地方,比如黑龙江等可以做到,但大部分地方可能更多需要适度规模经营加上政策化服务,通过服务的规模来弥补耕地规模的不足。

在中央的指引下,在农民基层一线农村干部和农民的积极创造下,道路已经成形,下一步就要冲着这个方向发展,让农业更有效率。

这几个要素放在一起,就是把农民不断转为市民,规模也就会不断扩大,如果脱离这一条,那就不是规模经营,而是土地兼并,有可能导致大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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