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重点政策解读(20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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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重点政策解读(2011版)
二零一一年版
尴尴尬尬
企业年金重点政策解读
通用年金政策解读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令)
《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地方年金政策解读
目录
企业年金计划的发起
建立企业年金条件
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企业年金集体协商机制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2号令《集体合同规定》是“集体协商机制”的法规依据。

企业年金方案内容
参加人员范围(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资金筹集方式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
基金管理方式
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中止缴费的条件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报备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缴费限额
企业缴费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
企业和职工缴费合计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6
企业年金基金筹集
企业缴费(Q)
职工缴费(Z)
+
Q≤ 1/12
Z ≤ 1/6-Q
“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财税[2009]27号
企业年金企业税优政策
企业税优举例
一个年利润4000万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缴纳比例为25%,上一年度工资总额为1500万,那么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后可以节税:
企业原来须纳税:4000万×25%=1000万
实施企业年金后纳税:(4000万-1500万×5%)×25%=9814>>.25万
节税:1000万-981>.25万=18>.75万
企业年金个人税优政策一
“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9]694号第二条
企业年金个人税优政策二
关于企业为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职工缴存企业年金的征税问题
(一)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按照国税函[2009]694号第二条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2011年1月30日起执行)
个人税优举例一(低收入人群)
陈小姐,月工资1200元,企业年金每年缴费比例为企业占5%(年缴费720元),个人占1%,其中个人缴费部分(144元)在税后工资中扣除,企业缴费部分合并薪酬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一)年缴费:1200元/月×12 ×5%+1200=1920元<2000元
(二)月缴费:60+1200=1260元<2000元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税优举例二(低收入人群)
李小姐,月工资1800元,企业年金每年缴费比例为企业占5%(年缴费1080元),个人占1%,其中个人缴费部分(216元)在税后工资中扣除,企业缴费部分合并薪酬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一)年缴费:1800元/月×12 ×5%+1800=2880元>2000元需要征税部分880元,应纳税额为88元
(二)月缴费:90+1800=1890元<2000元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当于有部分年金的企业缴费不用纳税
吴小姐,月工资7000元,每月正常个人所得税为625元,企业年金每年缴费比例为企业占8>.33%,个人占8>.33%,其中个人缴费部分(7000元)在税后工资中扣除,企业缴费部分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按原来政策(合并正常工资薪金计税):
1)若选择年缴,即年金缴费当月按7000+7000=14000元计税,得2025元,即一年因企业年金产生税收为1400元;
2)若选择月缴,即每月缴费按7000+583>.33=7583>.33元计税,得741>.67元,即一年因企业年金产生税收为1400元;
个人税优举例三(高收入人群)
按最新的税收政策(不合并正常工资薪金计税,但不扣除费用):
1)若选择年缴,即年金缴费当月单独计算年金7000元的税收,得1025元,再加上正常工资纳税625元,为1650元,比原政策节税:2025-1650=375元2)若选择月缴,即年金缴费的7000元分摊到每个月,每月约583>.33,每月税收33>.33元,再加上正常工资纳税625元,每月纳税金额为658>.33元,比原政策节税:
(741>.67-658>.33)×12=1000>.08元
个人税优举例三(高收入人群)
企业建立年金制度,企业最高提取一个月的职工工资作为企业缴费部分,即8>.33%;
员工个人和企业缴费总和不超过两个月的职工工资,即16>.66%;
企业缴费部分其中5%(2008年1月1日前按照4%)免税,余下3>.33%部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应缴税额时自行扣除即可,并视当地税局要求,在企业年金方案报备通过后到当地税局备案;
重点解决问题
企业年金基金构成
投资收益
个人缴费
企业缴费
企业年金基金
完全积累
个人账户管理
个人账户
按照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
完全计入
净收益计入
法定退休
法定年龄退休,一次性或定期领取
未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得提前提取
企业年金的领取与转移
出境定居
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可以领取的2 种情况
原机构管理的4 种情况
工作变动处理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自己可以随同转移升学
参军
失业期间
新就业单位没有企业年金
继承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确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保留账户
保留账户不接受企业的续期缴费,但可以接受个人的续期缴费;
保留账户仍属于有效账户,需要收取账户管理费,账户管理费可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缴费方式;
保留账户持有基金只进行归属不进行清算,直至达到清算条件(出国、退休领取、死亡)才作清算处理。

重点解决问题
企业年金运营主体及管理模式
受托管理人与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相互持有股份
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独立性是企业年金基金采取信托模式的根本原因之一。

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独立性的表现:
(1)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独立于企业的资产;
(2)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独立于管理机构的资产;
(3)对破产的豁免;
(4)对强制执行的豁免;
(5)对抵消的豁免。

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独立性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
投资比例限制
银行活期存款
中央银行票据
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
货币市场基金
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
银行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
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产品
可转债
债券基金
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
其中,国债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
股票等权益类产品
投资性保险
股票基金
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
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
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企业年金资产,投资于单个企业发行证券或基金,其份额不超过发行总额的5%;也不得超过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总值的10% 投资于自己管理的基金须经受托人认可。

货币类
固定收益类
权益类
收益分配及费用
收益分配
账户管理人根据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和净值增长率,按周或日足额计入
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管理费用收取限制
受托人——不高于资产净值的0>.2%
账户管理人——不高于5元每户每月(企业另行缴纳)
托管人——不高于资产净值的0>.2%
投资管理人——不高于资产净值的1>.2%
风险准备金
投资管理人从当年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亏损。

风险准备金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余额达到所管理资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

通用年金政策解读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令)
《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地方年金政策解读
《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
《关于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穗国资[2007]53号)
目录
具体内容
企业标准:
1、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2、符合建立企业年金条件
3、生产经营稳定且经济效益较好
4、企业或非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
5、中央直属驻粤企业
权益归属
1、公平、公正、公开
2、考虑岗位、贡献、工作年限、年龄
3、最高不超过全体职工平均数的5倍
4、对退休人员可采取追记或一次性补偿
广东省企业年金制度
具体内容
一、年金资金筹集: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按约定的比例共同出资筹集,费用可按月归集,也可半年或一年归集一次。

中央直属驻粤企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适用我省企业年金有关规定。

二、年金待遇计发
企业年金待遇在职工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放,不得提前支取。

待遇可按本人账户储存额的一定比例按月支付,也可以按本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其他方式支付。

三、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应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明确参加人员范围、资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办法、待遇支付办法、组织管理和监督程序等,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执行,并报所在地劳动保障、税务部门备案。

广东省企业年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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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讲解企业要建立年金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引导学员寻找合适的客户。

2、“经济负担能力”体现在必须是非亏损企业
3、“集体协商机制”体现在年金方案必须在职代会上半数以上通过,如果没有建立工会或职代会的企业可以由员工代表协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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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介绍年金方案一般包括的内容,红色部分是企业考虑的重点
2、方案报备是在企业所在当地完成,一般在劳动保障局的养老科报备,通过后会由养老科出具一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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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必须熟练掌握企业缴费的上限:1/12,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员工和企业缴费总和上限是1/6,相当于两个月工资
企业执行时,2008年以前年度的缴费按4%享受税优,2008年以后年度的缴费按5%享受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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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是企业缴费部分要计算员工的所得税,而且是合并正常工资、薪金一起计税的,2009年才开始执行企业年金缴费按单独一个月计算所得税;“不扣除任何费用”是指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不能扣减正常工资中免税基数(如目前2000元收入以下免税,2000元收入以上者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要先扣减2000元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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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优举例讲师在授课之前要先自行理解,建议结合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率计算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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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的净收益是指已经扣除管理费和和中介费用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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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但待遇支付条件的特殊约定可由企业制定,在年金方案中体现,例如内退和病退情况。

工作变动时,新的企业有建立年金计划,员工个人账户可以转移到新企业的年金计划中,按新企业的年金方案继续管理。

在原机构管理的4种情况统称作保留账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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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可以由员工自行缴纳,由企业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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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必须与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由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这条法规体现了企业年金基金的高度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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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基金独立于企业自由资金,即企业一旦建立年金计划,该笔资金不能再用于企业自身的经营运作。

讲师需要让学员清晰区分企业建立年金和购买商业保险的可以灵活退保区分清楚。

企业年金基金独立于管理机构的资金,即企业年金的缴费资金不能成为任何管理机构的业务收入,四个角色的管理机构只能收取管理费用。

企业即使破产、欠债,企业年金都不能用于抵债或清算,该资金一定用于员工的养老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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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政策法规对年金投资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任何企业在制定投资策略时都不能超出比例限制,体现了企业年金的投资运作具有很高的安全要求。

具体每一类投资工具的特点及功能详看《企业年金投资基础知识》的早会专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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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上风险准备金提取的比例是很少的,客户的年金投资运作主要是靠投资
管理机构的风险控制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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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分三种类型:一类是财政核拨单位(即全额财政拨款),这类事业单位是不能建立的;第二类是财政核补单位(即只有在发生亏损的情况下才有财政补贴),这类事业单位是可以建立的,但往往要经过财政同意;第三类是完全企业化运作的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是可以建立的。

2、对于企业建立年金的时点已经退休的人员,在企业有工资结余或者企业对退休人员有补偿强烈意愿时,企业可以采用往前追溯的方式或者一次性补偿资金的方式对已退休人员进行一次性缴费,该部分退休人员建账后便可以立即申请办理待遇支付。

重点注意:除非企业提出这方面需求,销售人员尽量不要引导客户进行退休人员补偿,因为方案较难通过职代会。

3、缴费分配可以根据员工职级拉开档次,但注意最高不能超过平均水平的5倍,这些政策规定都是方案设计必须依照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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