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的投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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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巴布韦的投资政策
日期:2006-3-4 22:21:49来源: 编辑:320
津巴布韦的经济对外国资本依靠较大。

独立初期在津外资约25亿津元(按当时比价,约合40亿美元),占全国资本总额的62.5%。

整个八十年代,政府对外资采取一些限制措施,但外资仍居主导地位。

1991年第一时期经济调改打算实施以来,津采取切实措施吸引外资,1996年津外资约占津全部资本的四分之一,其中英资居首位,约有400家在津英资公司,资本约4亿英镑。

南非占第二位。

马来西亚在津投资曾一度迅速增长,1995-96年签署投资协定和协议投资额共达200多亿津元,然而由于亚洲金融危机,马来西亚的投资没能实际到位。

外国在津投资要紧部门有矿业、农业、制造业、纺织、木材、造纸、建筑、银行保险和服务行业等。

投资政策。

八十年代没有采取具体措施鼓舞外国投资,并在实际做法上限制外资。

八十年代初规定外资企业在交纳所得税(各种税累计可达51.7%)后,只承诺汇出利润的50%,1987年又减至25%。

此外,还将外商剩余资金的利率从8%降至5%。

这些做法打击了外商投资积极性,投资额日趋减少。

1991年起津开始实施为期五年的第一时期经济调改打算,鼓舞外国在其国民经济的生产部门,即农业、制造业和矿业投资,并按照工业合理布局政策,专门欢迎在要紧中心城镇以外地区投资。

鼓舞外资与当地黑人工商企业建立合资企业,并承诺外商开办独资企业。

政府鼓舞投资和优先进展的领域包括:制造业及相关产业、采矿、采石和矿产勘探、旅行业〔如旅社、渡假村及旅行公园等〕和建筑业。

在以上领域,除建筑业外,外资均可占100%的股份。

为便于投资的组织治理并提高效率,津政府于1989年在财政部内成立〝津巴布韦投资中心〞(ZIMBABWE INVESTMENT CENTRE)作为投资治理机构。

1992年投资中心脱离财政部成为独立单位。

依照规定,除在出口加工区投资的项目只须在投资中心备案外,其它所有在津投资项目须由投资中心审批并注册。

投资中心自1991年至1995年底已批准1200多个项目,总投资额达137.075亿津元,其中外资约占80%。

1998年,共批准外资项目272个,总投资金额25.677亿美元。

1993年以来,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舞外国投资的政策,要紧有:
(一)承诺1993年5月1日前的投资在一定期限内汇出超过50%的税后净利润,对个别专门情形,可汇出100%。

(二)1993年5月1日之后的投资,可不受限制地汇出外国股东所享有的全部税后纯利润。

(三)欢迎外国投资者以现汇、自有或第三者〝滞留资金〞、〝剩余资金〞、资本物资和可汇出红利等方式单独或混合在津投资,还承诺外国投资者在限定条件下在津证券交易市场认购股票并在当地借款。

(四)1994年4月颁布«出口加工区法»,规定在出口加工区投资,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并减免其他税收。

对投资于出口型项目的,在贷款等许多方面提供专门优待待遇。

(五)承诺外资股份占多数的合资公司或外国独资公司向津当地银行借款,公司借款可相等于其股资总和,但如公司借款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须向储备银行提出申请。

(六)自1993年4月1日起,政府承诺个人开立外汇帐户。

此后不久,公司和其他团体也承诺开立外汇帐户。

个人外汇帐户所得利息在三年内免征预扣税。

(七)1993年6月起承诺外国投资者在股市投资,投资限额从25%提高到1996年9月的40%。

(八)逐步取消外汇管制。

1994年7月1日宣布取消官方汇率,实现汇率并轨,津元依照外汇交易市场外汇供求情形形成的市场汇率实现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

为确保汇率稳固,储备银行将在必要的情形下干预外汇市场。

出口外汇留成为100%,公司可通过其外汇代理自由出售其留成外汇;完全取消进口许可证制度等。

依照上述规定,任何公司、团体或个人,可通过外汇代理,按市场汇率出售其拥有的外汇(不限金额、不问来源);专门情形下依照有关规定个人能够通过外汇代理银行购进限量外汇。

津是多边投资担保署〔MIGA〕成员,签署了国际解决投资纠纷公约、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公约,并已与包括中国在内的17个国家签订了国际投资爱护协定。

津巴布韦的税收
日期:2006-3-4 22:19:23来源: 编辑:110
津巴布韦的税收结构体系形成于1965年,之后没有大的变化。

近年来津政府尽管采取了一些措施降低税率,但总的看津税率在南部非洲国家中仍是比较高的。

随着津经济改革的深入,税率有逐步降低的趋势。

〔一〕对个人收入的税收
个人所得税分级表〔从2002年1月1日起实行〕
年收入〔津元〕税率〔%〕
0-90000 0
90001-120000 20
120001-150000 25
150001-180000 30
180001-480000 35
480001-840000 40
840000以上 45
〔二〕公司所得税
从1999年1月1日起,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35%。

关于能够出口其产品的50%〔或更高〕的公司,能够享受27%的公司所得税税率。

新兴的出口型企业,假如能将其产品的40%出口,那么能够享受25%的公司所得税税率。

关于外国公司在津设立的分支机构,其纳税幅度是,对该公司在津获得收入之56%的那部分,客以15%的税收。

〔三〕预扣税
预扣税,一样是指股东税、利息税、劳务费税、专利或版权使用收入税等,它由公司代替政府依法向个人征收,从个人的收入中预先扣除,税率一样为10-30%。

〔四〕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s〕鼓舞投资的有关税收政策如下:
1,在出口加工区正式立项后的企业第一个5年免一切税收,在第二个5年征收15%的公司税,再以后按照一般公司税税率征收;
2,对原材料、半成品和资本物资的进口实行免税;
3,免除所得红利、所有治理费、执照费和利息收益的预扣税;
4,免除资本收益税〔Capital Gains Tax〕;
5,对已付出的销售税可享受退税;
6,免除在EPZ企业工作的雇员的额外收益税。

〔五〕资本收益税〔Capital Gains Tax〕
在津出售或以其他形式清理不动产、处理上市证券所得的资本增值金额等,一样被征以20%的税收。

在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某些特定资产销售时免征资本收益税。

津巴布韦的劳工关系
日期:2006-3-4 22:18:10来源: 编辑:200 1.劳动力供应情形
津初级教育较普及,普工和半技术工人相对容易雇到。

但津缺少技术工人,雇用较为困难。

津1991年实施了经济结构调改打算后,各公司为追求效益,提高竞争能力,不断裁减人员,失业人数不断加大,使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猛烈。

由于失业率较高,因此一些比较低级的工人开始进行个体经营项目或组成互助组形式。

然而,要紧的就业机会依旧集中在都市、乡镇、开发区和商业农庄。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毕业生进入劳动力市场。

他们的优势是受教育程度较高,比较容易培训。

1995年津非农业就业人数为90.6万人,1996年为92.7万人,1997
年为93.8万人。

目前失业率为45%。

外来技术人员需申请工作许可后方能在津从事工作。

2.工资
在津巴布韦,工资差别专门大。

公司总裁的工资比一样非技术雇员的工资高得多。

在工资的涨幅方面,治理人员要比一般雇员高出专门多。

津政府部门曾对工资及工资上涨进行操纵,但随着政策的放宽,目前工资是由雇主和雇员的代表通过协商来确定的。

工资的上涨幅度每年定期在国家就业委员会由来自工会和雇主的代表通过谈判决定。

这种谈判通常是分行业进行,包括除治理人员外的其他所有雇员。

通过谈判确定每个级别的最低工资标准及上涨幅度。

谈判协议中还规定差不多工作条件,包括工作时刻、加班工资及休假等。

治理人员的工资和工作条件由各公司自行拟定。

在过去的几年里,工资的上涨差不多与年度通货膨胀持平。

1996年,工资上涨幅度为19%到28%,全国平均24%。

1997年由于通货膨胀有所下降,工资上涨幅度为16%到24%,全国平均为20%。

1998年,由于津经济显现
了困难,通货膨胀飞速上扬,到年底达到45%,但工资上涨平均为35%,赶不上通膨的上涨,因此,津罢工此起彼伏,造成了一定的社会不稳固因素。

3.劳动条例
〔1〕劳工条例
津巴布韦于1985年颁布了劳工法,1992年对劳工法进行了修订。

在劳工法里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有关概念,如不公平劳动行为和雇员的差不多权益等。

津巴布韦目前使用的劳工法有:1985年劳工法,1990年和1992年劳工法修订条例。

上述条例适用于所有雇主和雇员。

但不适用于公务员和军人。

雇员的差不多权益如下:
1) 有权参加工会和工人委员会;
2) 免受鄙视和不公待遇;
3) 有权要求正当工作标准;
4) 工作中有权要求民主。

在1985年的劳工法中还规定了雇员差不多工作条件,包括中止雇用赔偿、享受病假和产假待遇等。

〔2〕纠纷处理
处理不公平劳动行为和纠纷有以下几种方式:
1) 交由劳工部负责劳工关系的官员处理;
2) 向劳工部高级官员上诉;
3) 向劳工法庭上诉;
4) 向最高法院上诉。

这种上诉由本人或其代表,如律师或工会代表在事发后六个月内向劳工关系官员提出。

4.中止雇用
雇用关系能够依照劳工法中的中止雇用规定或有关行为准那么的规定予以中止。

如雇主能从劳工部拿到批准,或者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即可解除雇用关系。

假如双方签订定期合同或定期任务合同,在合同执行完毕后即可解除雇用关系。

条例规定,假如雇员有如下行为:雇主确信雇员有偷窃、不服从分配、破坏财产和酗酒等行为,以及不能胜任工作或其他违约行为等,雇主可向劳工部申请授权解雇雇员,且不付给工资和补偿费。

5.劳工组织
1985年的劳工法中确认了两个代表雇员利益的组织机构:工会和工人委员会。

绝大部分工会组织由津巴布韦工会大会〔ZCTU〕负责治理。

工会组织由来已久,但直到今天专门多工业领域的工会组织仍不强壮。

在1992年往常,每个行业中只有一个工会组织,随着1992年劳工法的修改,取消了一些限制,工会活动才日益壮大起来。

在正式的就业行业中,除公务员以外,差不多65%的雇员都加入了工会。

并不是所有的工会都专门活跃,但近年来围绕着雇主和工会之间的一揽子劳资谈判显现了数起工潮,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工人委员会一样只在本公司与雇主就阻碍工人的权益和利益的事宜进行协商。

他们不代表治理层的雇员。

他们一样只是解决本公司内部的问题,专门少参与一揽子劳资合同谈判。

条例还承诺成立工作委员会,由雇主和工人委员会各派均数代表组成。

其要紧作用是加强内部的交流与协作。

各方代表都有权就一系列的劳工问题进行协商。

这种委员会对公司来说尤为重要,在专门多情形下比工会权益更大,因为它能够批准公司的减员打算等。

工会与资方的一揽子劳资合同,这种协议由工会组织同资方公布协商规定。

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后应提交劳工部登记并由政府作为法规予以公告。

该合同应包括处理劳方和资方利益的各种问题,要紧包括:
〔1〕利益;
〔2〕工作级别;
〔3〕工资扣除;
〔4〕工作时刻;
〔5〕安全;
〔6〕加班和休假;
〔7〕差不多工资、最低工资及年度增长标准;
〔8〕就业情形记录。

此类一揽子劳资合同在一定时刻内〔一样为一年〕有效,在此期间也可用其他协议替代。

工会集体行动:按1985年劳工法规定,工会集体行动包括罢工,停工、抵制、静坐。

依照有关规定,所有雇员、工会和工人委员会都有权举行上述
集体行动。

同时条例中规定,雇员必须在14天前书面通知资方拟举行罢工并明确罢工场所。

津巴布韦法律对罢工有专门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因此专门多罢工行为差不多上非法的。

一样从事服务行业的雇员,包括通讯、电力、消防、加油站、卫生、铁路、交通和供水部门,不承诺罢工。

但近年来,由于津经济进展不景气,高赤字、高利率、高通膨和高失业问题愈来愈重,津元大幅度贬值,致使人民生活水平下降,罢工行为已波及到各个行业,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因此津政府近期对罢工制订了更加严格的法律,加以禁止。

1994年,津巴布韦成立了国家社会保证局〔NSSA〕,其职责和责任如下:
(1) 工人的补贴;
(2) 工作环境的安全;
(3) NSSA退休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工人补贴要紧是为那些在工作中致残或致死的工人发放抚恤金。

退休金是指在年满65岁后的退休所得或因病提早退休补贴及丧葬费补贴。

国家社会保证局负责所有的雇员,但不包括国家公务员和家庭雇员。

社会保证局的资金来源由劳资双方按月共同交纳。

雇员最低交纳其月工资的3%,资方为每个雇员每月交纳不超过120津元。

外国雇员也应交纳费用。

【其他福利待遇】
〔1〕人身保险
资方必须为其雇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资方必须报告其年度工资总额,以便运算其应交工人补贴基金额。

〔2〕失业保险
目前,津巴布韦尚无失业保险。

但有个别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那些低收入的失业家庭提供救济。

社会救济基金是为关心失业工人建立起来的救济机构。

国家社会保证局正考虑今后为失业工人提供一定的关心。

〔3〕医疗保险
津巴布韦没有国家医疗保险制度。

但有些行业为其雇员提供医疗保险。

〔4〕休假、病假和产假
休假和病假在劳资双方的一揽子合同中加以规定。

对那些工厂和较低级的雇员来说,每周工作6天,每年可享受带薪休假18个工作日。

对那些每周工作5天的雇员,每年可享受带薪休假22个工作日。

治理层或高级雇员一样每年可享受30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

一样来说,病休一个月的,可发给全额工资,第二个月工资减半,所有病休都应提供医疗证明。

在受雇于同一雇主期间,女雇员可享受三次产假,每次90天。

在此期间发给60%的工资,其他福利照常享受。

上班后半年内每天可休息一个小时。

〔5〕加班
公司和行业间的正常工作时刻都不尽相同。

最长为每周6天,45个小时。

正常的工作时刻每周5天,40个小时,个别的37.5个小时。

加班工资在劳资双方一揽子合同中加以规定。

平常加班工资为正常工资的一倍半。

星期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为正常工资的两倍。

治理层雇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津巴布韦的进口关税
日期:2006-3-4 22:17:20来源: 编辑:110总的来看津巴布韦对进口商品的征税原那么是对国家必需的重要商品和原材料等征以较低的关税,甚至免税;对制成品和奢侈品客以较高的关税。

津巴布韦政府于2000年9月1日颁布了新的进口关税税目表。

新关税税率与原关税税率〔1997年3月颁布〕相比,总体变化水平不大,要紧是对初级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进口税率有所下调,举例如下表〔注:为简化起见,所列商品名称为大致名称〕。

津巴布韦进口关税税率举例
商品名称 2000年9月新税率
氯化钾化肥免税
羊毛纺织品 20%
羊毛成衣 60%
玻璃 25%
家用电风扇 40%
家用缝纫机 10%
一般机〔含无绳〕30%
彩色/黑白电视机 60%
彩色/黑白显象管 10%
鞋类成品 60%
电冰箱、冷冻箱 60%
推土机、动力铲等工程机械免税
移动 30%
轻型卡车〔满载车重不超过5吨〕60%
装有发动机的汽车底盘 15%
资料来源:津海关税目表〔Customs and Excise(Tariff) Notice,2000〕
津巴布韦的外汇治理制度
日期:2006-3-4 22:15:44来源: 编辑:119 1994年往常,津元的价值由储备银行依照贸易外汇额确定。

1982、1991和1993年津元贬值幅度较大。

随着承诺出口留成、取消外币持有禁令和承诺在津股市投资等经济改革措施的逐步实施,1994年7月储备银行宣布实行汇率并轨,津元开始完全浮动,由市场决定汇率,只是储备银行仍保留干预外
汇交易市场的权力以保持津元稳固。

近年津元对美元官方汇率变化情形见下表。

1990-2002年9月津元对美元官方汇率变化情形
〔汇率数值是指1美元可兑换的津元数量〕
年度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1-7月〕2000〔8月至今〕
汇率
2.64 5.05 5.48 6.94 8.39 9.31 10.87 18.63 37.30 37.95 37.95 56.9
从上表能够看出,从1990年到2002年的13年间,津元贬值了约20倍,专门是1996年以后津元贬值幅度增大,这要紧是津巴布韦宏观经济形势不断
恶化的结果。

津近年经济形势恶化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外汇连续短缺。

造成外汇短缺的要紧缘故是:
〔1〕津巴布韦的出口表现不佳;由于出口商品单一、附加值低,加之不良的宏观经济环境,使津缺乏新兴的创汇能力,难以扩大出口,满足整个经济对外汇的需要;
〔2〕1997年以后来自外国的直截了当投资大幅度减少;依照津储备银行的报告,1999年发达国家对津的投资数额只有1997年相应投资数额的
1/20;
〔3〕1998年出兵民主刚果以后,国家在此方面耗用大量外汇。

外汇短缺的一个不可幸免的后果是津不能及时足量拿出外汇适时进口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燃料油、电力等重要物资,这一严峻后果为津巴布韦的整个生产力体系蒙上了一层阴影。

1999年11月至2000年9月连续反复显现的燃油危机即是一例,这其中遭受打击最严峻的是运输行业和制造业,使得津经济复苏的步履更加艰巨。

津巴布韦的对外贸易
日期:2006-3-4 22:14:35来源: 编辑:120对外贸易在津巴布韦的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津每年都需要进口许多重要的关系国计民生的物资,如燃料油,电力和一些必须的机械设备,其进口的外汇来源确实是津传统的出口商品〔如烟草,黄金,矿产品等〕所换取的外汇,因此正常的进出口贸易是津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津独立后,由于外汇短缺,国际市场初级产品价格下跌,出口增长缓慢。

1980年以后的几年中,实际出口年增长率仅1%左右。

1983年政府采取严格外汇管制政
策,削减进口配额40%,推行易货贸易和促进出口打算等,使外贸连续五年显现顺差。

1990年,津巴布韦开始实行旨在放松管制,建立市场驱动型经济的经济调改打算〔Economic Structural Adjustment Programme, 简称ESAP〕。

其中贸易自由化是该项经济调改打算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

至今津巴布韦差不多取消了绝大多数商品的进口限制,同时取消了进口许可证制度。

津海关与税收法〔Customs and Excise Act,法规代号Chapter23:02〕中明令禁止进口的物品为:
伪造的钱币或钞票;
淫秽物品;
监狱犯人制造的物品;
毒品;
任何其他法令法规禁止进口的物品
津巴布韦近年对外贸易额统计见下表。

津巴布韦1991年~1999年对外贸易统计
单位:亿津元〔除非专门指出〕
年度总出口额总进口额贸易总额汇率折合亿美元贸易差额备注1991 55.4 74.4 129.8 5.1 5.5 -19.0 逆差
1992 73.3 112.3 185.6 5.5 33.7 -39.0 逆差
1993 101.6 118.0 219.6 6.9 31.8-16.4 逆差 1994 153.7 182.7 336.4 8.4 40.0 -29.0 逆差
1995 183.6 230.5 414.1 9.3 44.5 -46.9 逆差
1996 242.1 281.0 523.1 10.9 48.0 -38.9 逆差
1997 302.1 365.6 667.7 18.6 35.9 -63.5 逆差
1998 449.3 593.4 1042.7 37.3 28.0 -144.1 逆差
1999 819.4 834.1 1653.5 37.9 43.6 -14.7 逆差合计 2380.5 2792 5172.5 - 331.1 -411.5 逆差
注:1〕资料来源:津中央统计局的报告〔2000年3月号〕;
2〕贸易额数字是按照各年度当年市场价格计。

3〕汇率意指〝津元 / 1美元〞,汇率来源为Finhold金融公司«津巴布韦经济评论» 〔Zimbabwe Economic Review〕,2000年6月号。

从上表能够看出,1990年以后津对外贸易有较大的进展。

1996年津政府为进一步促进出口,建立了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s〕,相伴成立了出口加工区治理局〔Export Processing Zones Authority〕。

成立以来该机构差不多批准了87个项目,投产的有44个,正在实施的有14个项目。

津外贸出口以农业、矿业等初级产品为主。

初级产品占国家外汇收入的70%左右,要紧出口商品有烟草、黄金、铁合金、园艺产品、石棉、镍、铜、棉花、咖啡、茶叶、蔗糖、钢材及服装等,其中烟草、黄金、铁合金、园艺产品是要紧创汇项目。

依照津中央统计局的报告,1998年津烟草出口创汇110亿津元〔占当年总出口收入的24%〕,黄金34亿津元〔8%〕,铁合金31亿津元〔7%〕,园艺产品22亿津元〔5%〕。

津要紧进口商品有机械/运输设备、化工产品、工业制成品、燃料油等,其中1998年进口机械/运输设备215亿津元(约占当年进口总值的36%)、化工产品94亿津元(16%)、工业制成品103亿津元(17%)、燃料油72亿津元(12%)。

津巴布韦的要紧贸易伙伴传统上为南非、英国、德国、美国、日本、赞比亚和博茨瓦纳等国,1998年津贸易总额中要紧贸易伙伴的构成见下表。

南非英国美国德国日本赞比亚博茨瓦纳意大利其他
27% 8% 6% 5% 5% 3% 3% 3% 40%
合计:100%
注:1〕资料来源:津中央统计局的报告;
在津巴布韦1998年的贸易伙伴中,中国在津贸易总额中排名第13位,所占比例为1.5%,中国香港在贸易总额中排名第19位,所占比例为0.7%,中国台湾省在贸易总额中排名第22位,所占比例为0.6%。

津巴布韦参与的国际和地区性贸易组织情形
〔一〕双边贸易协定
津巴布韦目前与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和马拉维三国有双边贸易协定,这些协定承诺上述国家的商品在满足协定的情形下,免税的进出口。

津巴布韦与南非的新一轮双边贸易协定目前正在谈判进程中。

依照普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简称GSP〕的原那么,津享受来自一些发达国家的最惠国〔Most Favoured Nation, 简称MFN〕待遇税率,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保加利亚,加拿大,捷克,匈牙利,日本,新西兰,挪威,波兰,斯洛伐克,瑞士,美国和欧盟成员国。

〔二〕多边贸易协定
津巴布韦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国。

津参与的一项较重要的多边贸易协定是洛美第四次会议协定〔Lome IV Convention〕,该协定是非洲〔Africa〕、加勒比海(Caribbean)、太平洋(Pacific)地区的进展中国家〔简
称ACP国家〕和欧盟国家达成的旨在平稳双方贸易,促进ACP国家经济进展的一项协议。

参加洛美协定的ACP国家有70个。

通过洛美协定,欧盟国家向ACP国家提供一些商品的出口配额,在配额范畴内欧盟国家以高于世界市场的价格从ACP国家进口配额商品。

洛美协定下的配额商品有:牛肉、小牛肉、香蕉、羊肉、家禽、牛奶、奶酪、梨和糖。

津巴布韦目前能够利用的配额商品是牛肉〔目前每年配额1.5万吨左右〕和糖〔目前每年配额7万吨左右〕。

ACP国家的制成品依照洛美协定能够免税或以专门低的税率出口欧盟国家,但这些商品必须满足协定所规定的原产国原那么〔Rules of Origin〕。

津巴布韦依旧东南部非洲共同市场〔The Common Market for Eastern and Southern Africa,简称COMESA〕的成员国。

COMESA成立于1994年12月8日,其前身是东南部非洲国家优待贸易区〔Preferential Trade Area for Eastern and Southern Africa States, 简称PTA,成立于1981年〕。

COMESA 的目的是通过挖掘各成员国的潜力,以排除成员国在结构和制度上的缺陷,实现可连续的进展。

其远景目标是实现成员国之间物资与服务贸易的自由流淌;建立海关联盟〔Customs Union〕;实现资本的自由流淌;逐步建立一个支付联盟〔Payment Union〕以最终实现单一货币体系;建立统一的签证制度以实现人员的自由流淌。

只是至今上述这些多边合作意向还没有实际运作,处于酝酿时期。

2000年10月该多边组织正式启动了COMESA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简称FTA〕进程。

在优待关税领域,COMESA依旧沿用着原PTA的协议,以及相应的PTA原产地规那么。

成员国对地区间的贸易给予进口关税减让,减让幅度从10%〔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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