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荀子的语言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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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荀子的语言学思想
本文主要从分析荀子的《正名》篇入手,探讨了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荀子的语言学思想。
标签:荀子《正名》语言语词语言学
一、引言
我国的语言研究萌芽于春秋战国时期。
这个时期思想界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代表不同阶级、不同社会集团利益的各个学派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和斗争,先秦诸子所讨论的问题很广,自然也涉及到语言方面的问题。
一般说来,先秦思想家在语言学方面的争论,主要集中在“言”“意”关系和“名”“实”关系上,也就是关于语言与意义,事物的名称(一般指语言中的词)与事物本身之间的关系。
这是语言学理论中最基本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了语言的本质。
因此,先秦思想家在语言学理论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其中最有名的是庄子、荀子和后期墨家学派的学者。
在先秦时期,语言学还未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荀子也不是语言学家,但他具有进步的唯物观点,在讨论哲学思想问题时,也谈到有关语言的问题。
他的一些看法,即使今天看来,也是很精辟的。
二、荀子及其《正名》
荀子(约公元前313年~公元前238年),名况,战国末年赵国人,儒家后期的代表人物,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
荀子曾经南到楚国,北到燕国,东到齐国,西到秦国。
秦齐相距约三千里,燕楚相距也不下三千里,其中齐楚两国他住得很久。
从而可以推想,他对当时汉语方言的感性认识是极为丰富的。
一方面,吸取了百家有关“正名”学说的精华,另一方面又具备了极丰富的方言感性认识。
因此,他所写的《正名》篇就成为公元前3世纪的一部极有价值的“语言论”。
荀子的语言学思想也主要保存在《正名》篇中。
《正名》篇主要包含以下六个论点:
(一)论语词的起源
荀子认为,对于社会来说,语言是必不可少的;语言中的词语是为了满足社会内部人们交际的需要而产生的,这就涉及到了语言的不可缺少性和语言的起源问题。
他说:“异行离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纽,贵贱不明,同异不别。
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是必有因废之祸。
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贱,下以辨同异。
贵贱明,同异别,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因废之祸,此所为有名也。
”(《荀子·正名》)
荀子认为,区分不同的事物“制名以指实”(创制词语来表达各种事物),是出自人类社会交际的需要。
可见,荀子不但认识到语言交际对于社会存在所起的重大作用,而且阐明了语言中词语起源的社会原因。
那么,凭借什么来区别语言中词语的相同和相异呢?荀子认为,凭借人的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
因为客观事物的相同相似在人类感觉器官中的反映也必然相同相似,因此就可以约定一个共同的名称来称呼它。
心(思维器官)有思考理解的能力,感觉器官对各种事物进行了区分以后,思维器官才能发挥其作用。
他说:“然则何缘而以异同?曰:缘天官。
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心有征知。
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以,缘目而知形可以;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以也。
五官簿之不知,此所缘而以同异也。
”(《荀子·正名》)
荀子认识到词语在反映事物方面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同时也强调了思维器官(心)在词语创制中所起的重大作用。
这样,荀子就对语言的起源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即语言的产生,“径易而不拂,谓之善名。
”事物的名称没有本来就合适的,而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不合乎约定就不合适。
名称并不是本来就代表一种事物,只是约定好以后用来命名事物。
名称没有本来就很好的,简易而不矛盾的名称就是好的名称。
可见,荀子认识到词语和它所表示的事物之间没有必然的、本质上的联系,它们的关系是任意的,是由社会约定的。
这些见解,完全符合现代语言学的原则。
可以说,荀子在我国语言学史上第一个揭示了语言的社会本质,并指出了“名”和“实”的关系。
他提出的“约定俗成论”在中国语言学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论构词原则
荀子分析了构词的原则,用他的话说:“制名之枢要,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
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虽共,不为害矣。
”“单”一般指单音节词,“兼”指多音节词或词组。
由于古代汉语中单音节词占优势,因而也可以把“单”理解为单纯词,“兼”理解为复合词或词组。
荀子指出,复合词或词组所包含的信息内容要大于一般的单纯词。
与《墨经》相似的是,荀子也从概念的大小关系出发,在不同层次上,把“名”分为“共名”和“别名”两类。
他说:“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之,故谓之物。
物也者,大共名也。
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
有时而欲偏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
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
”(《荀子·正名》)
荀子指出词语所表示的或大或小的概念,万物虽众,却可以通过“共名”或“别名”把它们组成一个完整的认识系统。
因此,语言不仅是交际工具,同时也是思维工具。
(三)论语句
荀子论述了词语的组合问题。
《正名》篇中实际上已经有了句子的概念。
前面所说的“单”和“兼”,也涉及到了这个问题。
荀子说:“名闻而实喻,名之用也。
累而成文,名之丽也。
用丽俱得,谓之知名。
”大意是,听到名称(词语)便可以懂得它所代表的事物,这是名称(词语)的功用。
把名称累积起来组成文句,
这是名称(词语)的组合情况。
功用和组合都很得当,就叫懂得名称(词语)了。
可见,荀子所谓“知名”,不仅包括懂得个别词语的意义,而且包括词与词之间的组合规则。
他强调,只有全面掌握这两个方面,才能叫“知名”,即了解词语。
荀子又说:“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
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意也。
”这里的“辞”指句子。
大意是名称(词语)是用来约定各种事物的。
句子包括了代表不同事物的各种名称(词语),以用来论述一个完整的意思。
在这里,荀子论述了句子内部的结构问题,认为句子的结构单位是词语,不同的词语组合成句子,表达一个完整的意义。
(四)论语词规范化与确指性的关系
在语词的规范化和确指性的关系方面,荀子认为:“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
故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
”大意是说,制定新词的规范,各类客观事物才能分辨清楚,各人心里的意思才能正确表达。
有的人滥用词语,破坏规范,使人民滋生疑惑,打官司的人很多,这等人叫做“大奸”,他们的罪跟私造印信和度量衡的罪一样。
荀子又认为:“凡邪说辟言之离正道而擅作者,无不类于三惑者矣。
”一类是“用名以乱名”的,例如宋所说的“见侮不辱”就是“侮”“辱”两名相乱。
对“用名以乱名”者,应该“验之所以为有名而观其孰行,则能禁之矣。
”所谓“用名以乱名”是根据名词的语音形式不同而否定所表达的概念的一致性。
“侮”和“辱”的语音形式不同,但是意义相同,不能否认同义异形的词。
对于这种语言混乱现象,荀子提出规范的办法是:检验为什么要有名,在语言实践中所表达的意义,“观其孰行”,就能得到纠正。
这是以广大群众的语言实践为依据,来检验运用语言是否正确。
这一观点与他的“名实观”是一致的。
第二类是“用实以乱名”的,即用具体的事物来扰乱名词所表达的概念。
例如,荀子所批评的“山渊平”(惠施的观点),山高而渊深是客观事实,“高”和“低”互为存在的条件,是有一致性的,不能仅仅看到两者的相对性,而否认相对中的绝对,把两者混为一谈也是错误的。
纠正“用名以乱名”的办法,荀子提出“验之所缘以同异,而观其孰调,则能禁之矣。
”检验名词为什么有同有异,要观察哪一种说法合适,哪一种说法符合事实,就能禁止这种混乱现象。
荀子以事实来纠正语言混乱的现象是有说服力的,将客观事物的存在放在第一位,并以“实”正“名”,这是符合唯物主义的语言学说的。
第三类是“用名以乱实”,用名词来扰乱名词所表达的事物。
荀子所举的例句是“有牛马非马”,这与公孙龙所提出的“白马非马”是同类的命题。
用“牛”和“马”这两个不同的名词来扰乱“马”的概念。
固然,“牛”和“马”这两个名词结合起来所表达的概念与“马”这一名词的概念是不同的,但是牛马结合起来所表达的概念包括着“马”所表达的概念,这两者的关系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不能以整体否定局部,否定了局部,也就没有了整体。
纠正“以名乱实”的办法,荀子提出“验之名约,以其所受,拨其所辞,则能禁止矣。
”检验约定俗成的名词所表达的概念,以其所能接受的观点,与他们所用的语句相违背,使他们陷入自然矛盾的地位,这样就能纠正这种语言的混乱现象。
所谓“验之名约”,就是荀子所解释的“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
“名”和“实”虽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名”和“实”约定俗成之后就不能任意违背,正如荀子所说的“异于约则谓之不宜。
”这正是语言的社会性,不能由个人决定取舍。
荀况用语言的社会性来纠正“以名乱实”的语言混乱现象。
这条规范化的原则和办法仍然适用于
当代的汉语规范化。
(五)关于方言和共同语
春秋战国时代,汉语方言比较复杂,其中主要有南北两系:南系有楚语、越语;北系有夏语。
荀子在《儒效》篇中说:“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
”荀子在《荣辱》篇中又说:“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
”这两段文字原义是讲风俗习惯的,按荀子的意思,语言也属于风俗习惯,从语言的社会本质来看,荀子的这种看法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荀子一生活动面很广,他南到楚国,北到燕国,东到齐鲁,西到秦陇,语言实践丰富。
他对当时丰富复杂的语言现象,进行观察、分析,认识到当时汉语中有地域方言,即“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另外,还有一种超越地域方言的“雅言”(即“夏言”),也就是当时通行地域较广的汉语共同语。
这种分析和认识是符合汉语语言实际的。
汉语自古以来就有共同语和方言两种形式。
过去,有的西方语言学家,对汉语研究不够,片面地强调汉语方言的分歧,而否认汉语有共同语,这一看法是错误的。
汉语自古以来就有共同语,现代汉语的民族共同语,源远流长,它就是在北方方言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普通话”。
(六)论语词的继承和发展
荀子还以发展的观点看到语言的发展变化。
他说“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
”扬憬注曰:“名以善者循之,不善者作之。
”这就是说当社会、政治发生较大变革时,语言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语言是由语音、语法、词汇三要素组成的,其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表现最明显的是词汇。
有新词的产生,有旧词的消失,还有许多基本词汇的继续使用。
荀子对丰富复杂的语言现象进行观察分析后,一方面指出语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另一方面又指出语言富有其继承性和稳固性。
他的这种看法是符合语言实际的。
由此可见,荀子对于语言的认识是相当深入的,在我国的逻辑思想和语言学理论上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但是,在荀子的论述中也有一些矛盾的地方。
例如,他把词语的产生归结于“知者”,把词语的继承和创制归功于“王者”。
这些都与他的“约定俗成”的观点相抵触。
三、结语
综上所述,荀子不仅是一个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而且在语言学思想方面对语言与思维、语言的社会本质以及语言的发展等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也是十分卓越而科学的,在世界语言学史上也是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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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晓新疆喀什喀什师范学院汉教部84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