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方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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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方市防治重大疾病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5.09
•【字号】东府办〔2017〕67号
•【施行日期】2017.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疾病防控其他规定
正文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方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
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东府办〔2017〕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大疾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建立海南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琼府办〔2017〕 5 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东方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卞晓燕(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陈汝花(市政府办副主任)
张春梅(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成员:符艳丽(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林明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韩江畴(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卢杰(市工科信局局长)
蒙宋武(市财政局局长)
曾定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文英飞(市教育局局长)
符巍(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张含华(市公安局政委)
李德深(市司法局局长)
唐红明(市民政局局长)
黄达(市民宗委主任)
林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永宇(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文渊(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吴伟(市林业局局长)
符昌明(市生态环保局局长)
王斌(市水务局局长)
邢润南(市商务局局长)
符天维(市旅游局局长)
符方微(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李彩玲(市物价局局长)
钟祯覃(市外事侨务办主任)
洪陆(市扶贫办主任)
郑全得(市残联理事长)
陈太文(市工商局局长)
崔志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符政(八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余有志(八所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长)
市卫生计生委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张春梅兼任。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重大疾病防治共组;对全市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确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防病规划、政策文件规定的部门职责,制定市防治重大疾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研究拟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
织落实。

依法监督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并开展效果评估。

市委宣传部: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病知识宣传,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把好宣传口径,根据要求组织媒体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

市委政法委: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

市发展改革委:将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市工科信局: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重大疾病防治药品、试剂等生产供应和产品升级,推动专利即将到期药物的仿制创新和相关成果的产业化。

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科研工作,将重大疾病科研项目列入科技研发计划。

负责重大疾病治疗药品领域的专利行政执法;开展有关临床急需、价格昂贵的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的专利信息分析。

市财政局:根据重大疾病防治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将防治经费列入预算,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并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按规定将重大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做好重大疾病病人的就业帮扶。

市教育局:推进“医教结合” 工作,培养适用型专业人才。

加强学校重大疾病防治工作。

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把重大疾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内容之中。

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逐步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和利用率。

市公安局:制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监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
的强制收治工作。

协助卫生部门依法落实传染病管控措施和传染病疫情网络信息安全。

市司法局:负责对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人员开展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检查和治疗。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贫困结核病、贫困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患者相关社会救助工作。

市民宗委:负责做好重大传染病中涉及的宗教事务,协助制定重大传染病死亡的宗教人士殡葬指引,指导宗教团体通过宗教活动场所对宗教信徒进行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拟订有利于环境与健康发展的城乡规划并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公路、水陆的交通运输环节疑似和确诊重大传染病病人的检疫、查验和排查工作;优先安排重大传染病处置人员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加强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源头治理。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打击违法猎捕、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切断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途径。

市生态环保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会同市卫生计生委专题研究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优先解决易于导致人群健康损害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强与健康相关环境信息的共享。

市水务局:科学规划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基础性工作。

组织做好城市供水水质保障,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的指导和监督。

市商务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参加由商务部门牵头的经贸跨区域活动人员的防
病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重大传染病在经贸活动期间跨区域传播扩散。

市旅游局:协助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旅游企业认真做好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全市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重大传染病在海内外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区传播扩散;通过省旅游局联系驻外旅游办事处等渠道,及时收集世界旅游组织和主要客源国的传染病预警及响应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落实好重大人畜共患病的免疫预防、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及风险评估等防控措施,依法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与监督执法,做好突发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

加强畜禽屠宰环节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检疫,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市物价局:做好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相关物资和服务价格管理,加强对相关物资价格和服务收费监测,对相关物资和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市外事侨务办: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的涉外政策指导,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与相关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地区的沟通联络工作。

市扶贫办:将扶贫开发工作与重大疾病贫困户精准帮扶相结合,在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中,根据实际需要,将因结核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致贫对象按程序识别,符合条件的纳入建档立卡
贫困户范围予以优先扶持,努力减少因病致贫返贫。

市残联:组织贯彻落实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做好相关重大疾病患者的康复、救助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出现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时,采取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等动物传染源控制与环境卫生消毒等措施,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调查与宣
传教育,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传播。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生产和流通的监督管理。

加强药品的审批和监管,保证药品质量,组织协调保障药品供应。

加强食盐市场供应的监管,保证碘盐生产企业在国家规定的食盐加碘标准范围内,生产碘含量合格的碘盐。

八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入境卫生检疫,收集分析境外疫情,负责口岸突发公共卫生等应急事件的有关工作,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及时通报当地卫生部门。

八所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对出境、入境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境、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监护;对口岸的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入境秩序;执行主管机关赋予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务。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

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疾病防治
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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