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上岗前安全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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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上岗前安全教育内容
新员工上岗前安全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所必须做的宣传、教育和训练,它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出了规定,这已成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必然要求,更是关系到新员工生命安全的大事。
同时第五十条对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义务也做出了规定,要求从业人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才能上岗,这也是新员工的一项法定义务。
目的是使新员工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而且还应当掌握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因此。
禁止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新员工上岗作业,是“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措施,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的重要体现。
三级教育包括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入厂教育是对新员工到本大桥施工处上岗之前,由安全部门进行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安全文件、规章,本施工处特殊危险地点,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教训的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新员工受到安全生产的初步教育。
车间教育是新员工从进大桥施工处分配到各部门、中队、专业队后,再由部门、中队、进行安全教育,主要是遵守各部门、中队的劳动规则和应该重视的安全问题。
本部门、
本施工中队内危险地区,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和安全事项,本施工中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的好坏典型事例。
岗位教育是新员工到固定工作岗位后开始工作之前的安全教育。
内容包括:本班组的生产性质、任务,将要从事的生产岗位性质、生产责任,新员工从事岗位操作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的性能、作用,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事故案例教训等。
三级安全教育后,新员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没有经过三级教育并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新员工进场后,首先应该了解本单位施工行业特点、企业文化等,目的是使新员工树立信心,爱企业,爱岗位,这是安全生产的前提,也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
对于新员工来说,掌握工作技能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是掌握一种新的行为方式,即安全第一的行为方式。
第一节新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大家是否知道什么叫安全?安全就是免遭不可接受的风险伤害(即:不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财产不受损失、环境不受破坏就是安全)。
安全生产是个客观事物,掌握和明确只有安全生产才能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才能保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大家要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
大家要明白,安全生产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健康,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个人安危,而且与家庭的幸福紧密相连,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不但自己痛苦,亲人也必然痛苦不堪,并且还会带来一系
列的社会问题。
因此,新员工一定要遵守安全法规,严守各种安全制度,在思想上对安全生产树立正确的认识,建立起良好的思想情绪,才能为以后的安全生产打好基础。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
为此,《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各级安全生产者的职责,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为了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对新员工要了解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和工艺规程等教育。
由于大桥施工安全工种多,机械设备设入多,所以各工种和各种机械设备都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举例:钢筋工、机械工、木工、高处作业规程、起重吊装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比较健全,(举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纪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这些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是以往生产过程中鲜血换取的经验教训,都是保证安全生产所不可缺少的。
从而深刻地领会到遵规守纪,维持施工生产的安全秩序是每个职工应尽的义务,只要每位职工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遵规守纪,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内容: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节法规教育一、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 1985年初,国务院成立了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第三条也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为了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它要求在生产建设中把安全与生产看作是一个整体,应把安全放在首位,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辨证统一思想。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危险是对立统一的,二者共处于生产之中,互为存在条件,互为对立,并在一定条件下转化。
如果在生产中不存在危险,也就无所谓安全;反之,没有安全条件,生产也不能顺利进行。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而安全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
安全搞好了,劳动者在良好的劳动条件下进行生产,可以更好地发挥他们在生产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生产发展的更快;而生产的发展,又是进一步改善劳动条件创造物质财富和技术进步的前提,使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得到更好的保障。
但是,安全与生产之间也有矛盾,主要表现在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采取措施时,有时会影响生产和增加经费开支,与生产进度和节约发生矛盾。
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由于所处的角度不同,在考虑安全与生产时,认识不统一,也会
发生矛盾。
因此,必须坚持发展生产和保障安全两者统一的观点,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只有以安全为前提,搞好“预防为主”,才能保证企业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生产任务。
二、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克服几种错误思想和认识安全生产是一个涉及面很广和政策性、技术性和管理性都很强的工作,仅有少数人重视是不够的。
因为现代企业的生产都是社会化的大生产,上下工序、工种和岗位之间都有密切联系,一个人或几个人对安全不重视,往往不但伤害自己,还会伤害他人,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因此,必须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在安全生产教育的对象中,管理员、施工员、班组长、安全员、检查员是一个关键的层次,因为他们的思想意识和行动会直接影响生产一线的工人,因此管理员、施工员、班组长、安全员、检查员应带头学好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并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来带动工人遵章守纪,学法用法,执法守法,邦助工人提高认识,增强守法意识。
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有些人认为公司的头等大事,就是发展生产,创高效益、高利润,把安全看作可有可无,把安全与生产对立起来。
其实,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渗透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把保障职工、群众的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克服重生产、轻安全、冒险盲干等错误思想,才能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使企业具有凝聚力,创生产上的高效益。
克服“事故难免”的悲观思想安全生产中,由于人们对事故规律认识
不清,加之事故发生有一定的偶然性,所以有些人就认为“事故难免”、“要讲速度、创高产就难以讲安全”,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突发性的事故,但绝非不可能避免,全国总工会与国家经委在1988年5号文件中指出:“8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设备隐患没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只要我们充分发动群众,有效地纠正违章行为,采取相应的措施,掌握事故的发生规律,事故是可以防止和避免的。
克服危害安全的心理因素危害安全的心理因素很多,其中侥幸心理危害最大,有些人自信心过强,工作图省事,怕麻烦,不按规程操作,不很遵守规章制度,心存侥幸。
还有一种是麻痹大意思想,工作马虎,随随便便,日常检查不够,凭主观臆断办事,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由于上述唯心的心理因素作崇,使得生产过程中违章现象屡屡发生。
不安全因素危害甚大,必须采取教育、组织和技术措施,消除产生各种不安全心理的主、客观原因,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全面、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必须有长期打算,要从抓基础工作入手,做艰苦扎实的工作,出了事故临时突击一下,是不可能真正奏效的。
因此,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安全生产方针必须贯穿于全员、全过程,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工作。
各岗位都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岗位责任制。
(二)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劳动安全心理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特别要抓好新工人、青年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三)改革落后的生产工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改革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劳动组织和工作制度,搞好劳逸结合,提高劳动生产率。
二、《安全生产法》中: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节建筑施工特点建筑施工主要是指工程建设阶段的生产活动。
它有与工矿企业生产明显的不同特点:产品固定,作业流动性大。
建筑业的产品,位置固定,各种施工机构设备、材料、施工人员都必须围绕这个固定的产品随着工程建设的进展,上下左右不停的流动,一项产品的完成,又得向新的固定产品,作业流动性大。
2、产品体量大、露天作业多。
建筑产品高耸庞大,产品固定体积大,使建筑施工生产只能在露天进行,施工生产作业露天多。
3、形式多样,规则
性差。
建筑产品要服从各行各业的需要,外观和使用功能各不相同,形式和结构多变,加上产品所处地点不同,施工过程处不同的外部条件,即使同类工程、同样工艺、工序、施工方法,施工情况也会有所差异,随之变化,规则性差,施工生产很难全部照搬采用以往的施工经验。
4、施工同期长,人力物力投入量大。
建筑产品的施工生产过程往往是需要长期地、大量地投入人力、物力、财力。
在有限的施工现场上集中大量的人力、建筑材料、设备设施、施工机具,少则几个单位,多则二、三十个单位共同进行作业,施工生产过程需衔接配合,连续性强,因此立体交叉作业的情况多。
5、施工涉及面广、综合性强。
建筑施工生产在施工企业内部,要有序地在特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组织多队伍、多工种人同的作业。
从企业外部来说,施工生产活动通常需要同专业化单位和材料供应、运输、公用事业、市政、交通各方面的配合和协调,加上施工生产本身就是在“先有用户”的情况下进行的,施工生产的进展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建设计划、受建设资金和外部条件影响大,在一定程度上施工生产的自主性、预见性、可控性比一般产业较困难。
6、手工作业多,劳动条件差,强度大。
建筑产品大多是由较为笨重的材料和构件聚合所成,虽然随着现代施工技术的推广普及,机构化施工比重逐渐增大。
但与其他产业相比,湿作业多、手工作业多,劳动条件差、强度仍然很大,用于笨重材料物件加工、施工机械配合作业的劳动强度高于其他一般产业。
7、设施设备量多,分布分散,管理难度大。
建筑产品的形成过程,在现场,临时设施多,临时露天的电气线路、装置多,塔吊、井架、脚手架等危
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多,自制和组装的中小型机械类型数量多,手持移动工具多,布局分散,使用广泛,管理难度大。
8、人员及其素质不稳定。
为有效地组织好施工生产,施工作业队伍、人员就不可避免地经常处于动态的调整过程,由于作业量的变化,为适应工期和工序搭接的需要,队伍、人员常常进进出出,本身就不很稳定。
加上目前的建筑市场的施工作业人员,绝大多数是来自偏远山区,农村的外包工、临时工,文化程度低,又未受过专业训练,专业知识技能主要是通过工作实践逐步积累,作业年限长短对人员素质影响明显。
年限长的因劳动待遇等问题,流动量较大。
大批新民工涌入建筑市场,一些单位的经营承包管理人员由于受到利益的驱动,在管理和监督稍有薄弱的情况下,非法转包和招聘一些不能胜任作业的队伍、人员,致使作业人员及其素质更加不稳定。
9、施工现场安全受地理环境条件影响。
现场安全会受到产品所处的地理、地质、水文和现场内外水、电、路等环境条件的影响,施工过程如对产品所处的地理、地质水文和现场内外环境条件的不安全因素,重视不够,措施不当,就可能引发事故。
10、施工现场安全受季节气候影响。
施工现场安全受到不同季节、不同气候的影响较大。
各种较恶劣的气候条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都是很大的威胁。
如不采取针对不同季节、不同气候特点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就很容易因季节气候的原因引起事故。
11、不安全因素较多,是事故较多的产业。
由于上述生产流动性大、点多面广;施工技术复杂、工期紧;水上作业、高空交叉作业的复杂性和露天作业艰苦和季节性强;所投入的施工机具、材料多;参加施工人员
多等特点对安全影响,这给施工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中毒、爆炸、车辆伤害九类事故的潜在不安全因素。
建筑业的伤亡事故虽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发生频率出现了下降的势头,安全生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事故数量和频率仍高居各产业的前列,仅次于交通和煤炭业,是发生事故较多的产业。
第五节大桥施工作业危险源辨识大桥施工作业项目包括材料运输、起重吊装作业、机械设备操作、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水上安装拆除作业、钢筋作业、支架搭设、模板安装与拆除、电气作业、电焊作业等,根据职业安全健康(OSH)危害辨识与危害评价调查,潜在的重大危险源为:1、起重伤害;2、机械、机具伤害;3、触电;
4、高处坠落;
5、物体打击;
6、火灾、灼烫;
7、淹溺;
8、中毒和窒息;
9、坍塌;10、车辆伤害;11、容器爆炸;12、物体挤压、切割伤害等其它伤害。
施工过程中危险害因素防范重点如下: 1、临时用电应防止触电; 2、使用机械设备,防止机械伤害。
3、安装、拆除等高空作业,防止高空坠落,防止高空重物坠落击人。
4、支架搭设、拆除,防止失稳发生坍塌事故。
5、材料运输应防止车辆伤害,6、使用压力容器,防止容器爆炸。
7、搬运材料、工具,防止物体挤压伤和切割伤害。
8、水上作业,防止淹溺。
9、起重吊装应防止起重伤害。
第六节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部位一、“五大伤害”:高处坠落44.8%;触电16.6%;物体打击12%;机械伤害7.2%;坍塌事故6%;这五类事故占总数的86.6% (1)、高处坠落:高处坠落是
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高处坠落的主要类型: 1、因被踩踏材料材质强度不够,突然断裂; 2、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踏空、失稳; 3、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稳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坠落等。
(2)触电事故人体是导体,当人体接触到具有不同电位两点时,由于电位差的作用,就会在人体内形成电流,这种现象就是触电,因触电而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即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的主要类型: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
(3)物体打击物体打击是指施工过程中的砖石块、工具、材料、零部件等在高空下落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以及崩块、锤击、滚石等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的主要类型:高空作业中,由于工具零件、砖瓦、木块等物从高处掉落伤人;人为乱扔废物、杂物伤人;起重吊装、拆装、拆模时,物料掉落伤人;设备带病运行,设备中物体飞出伤人。
设备运转中,违章操作,用铁棍捅卡料,铁棍飞弹出伤人。
(4)机械伤害机械伤害是指机械做出强大的功能作用于人体的伤害。
坍塌事故坍塌事故是指物体在外力和重力的作用下,超过自身极限强度的破坏成因,结构稳定失衡塌落造成物体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挤压伤害及窒息的事故。
二、工伤发生的主要部位事故类型序号发生事故的主要部位事故类型序号发生事故的主要部位高处坠落 1 从脚手架坠落触电 1 带电电线、电缆破口、断头 2 从垂直运输设施坠落 2 电动设备漏电 3 从预留洞口、楼梯口、通道口坠落 3 起重机部件等触碰高压电线 4 从安装中的结构上
坠落 4 挖掘机损坏地下电缆 5 从楼面、屋顶、高台等临边坠落 5 移动电线、控制箱漏电或误触碰 6 从机械设备上坠落 6 电闸箱、控制箱漏电或误触碰 7 其他:滑跌、踩空、拖带、碰撞等引起坠落 7 强力自然因素导致电线断裂 8 雷击物体打击 1 空中落物、崩块和滚动物体的砸伤坍塌 1 基槽或基坑壁、边坡、洞室等土石方坍塌 2 硬物、反弹物碰伤、撞击 2 地基基础悬空、失稳、滑移等导致上部结构坍塌 3 器具飞击 3 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建筑物倒塌 4 碎屑、破片飞溅 4 施工失稳倒塌机械伤害 1 机械转动部分的绞、碾和拖带 5 脚手架、井架等设施倒塌 2 机械工作部分的钻刨、削、锯、轧、撞、挤等 6 施工用临时建筑物倒塌 3 滑入或误入机械容器和运转部分 7 堆置物坍塌 4 机械部件飞出 8 大内等强力自然因素造成倒塌 5 机械失稳、倾覆 6 其他:机况不良,违章操作,机械安全保护设施欠缺第七节诱发事故的常见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无防护、无防护罩、或防护不当、不牢;
3、机械设备无安全保险装置(如高度限位装置、力距限制器、超载限制器、安全阀、回火装置、报警装置、防护偏斜安全装置、电气连锁安全保护装置、防护倾履限位装置、防断绳安全保护装置等等);或安全装置调整不当;防爆装置不当,或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制动装置有缺陷;
4、机械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信号、灯光、旗号;
5、无防护栏杆、安全网、盖板等安全防护设施或有缺陷;
6、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未接零、接地保护,绝缘损坏、破皮裸露,电气设备带电部分漏电;
7、噪声大,高温高湿,通风不良,灯光不足或光线过
强弦光。
8、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 9、机械设备的转运部位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或无防护罩; 10、作业平台或脚手架搭投不牢固,支撑不当、有空头板。
11、工件有缺陷、腐蚀、裂断、毛刺激、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棱角。
12、物体遮挡视线视物不清,天气大雾、或烟雾弥漫、夜间施工灯光不足; 13、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有缺陷; 14、结构强度不够,机械强度不够,电气线路强度不够。
15、起重吊装的绳索不符合安全有关要求; 16、机械设备带故障运转,超负荷运转;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17、维修、调整不良,设备失修;保养不当;
18、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服、套、镜、罩、呼吸、听力护具、鞋、帽、带、绝缘工具)等缺少或有缺陷、不符合安全要求; 19、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作业场所狭窄,管线乱拉乱接,材料乱堆乱放;地面滑、有油污或其它液体;工具、材料、构件放置不安全;贮存方法不安全。
20、开关失灵,造成机械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第八节诱发事故的常见不安全行为 1、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等操作错误、失误; 2、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械设备或电气线路。
3、开动、关机器时未给信号;
4、忘记关闭设备电源、制动器;
5、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作业;忽视警告标志、灯光、信号;
6、奔跑作业、追赶、戏闹;有分散注意力行为;工作时精神不集中;
7、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械超速运转;
8、违章操作,酒后操作,身体不适;
9、身体的某部位进入机械设备危险转动区域;衣服、头发、帽罩被转动机械卷入机械; 10、拆除了安全防护装置;调整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