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环境刑事诉讼主体相关法律问题

合集下载

法释〔2016〕29号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6〕29号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11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8次会议、2016年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12月23日法释〔2016〕29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8次会议、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四)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六)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七)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八)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一百万元以上的;(九)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十)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十一)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十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十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十四)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十五)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十六)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十七)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十八)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环境污染案件的法律程序和诉讼要点

环境污染案件的法律程序和诉讼要点

环境污染案件的法律程序和诉讼要点环境污染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和健康风险。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环境污染案件的数量也逐渐增多。

因此,熟悉环境污染案件的法律程序和诉讼要点对于各方当事人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环境污染案件的法律程序和诉讼要点,旨在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

一、环境污染案件的法律程序环境污染案件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理和执行。

1. 立案环境污染案件的立案程序与其他民事案件相似。

一般来说,当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当事人可以向环保部门或相关执法机构提出投诉或举报。

环保部门或执法机构会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2. 调查取证在立案后,执法机构将展开对环境污染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确定环境污染的具体情况、责任方以及造成的损害程度。

调查取证通常包括现场勘查、取证材料收集、证人询问等工作。

3. 起诉调查取证完成后,执法机构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起诉环境污染案件。

如果认定存在环境污染行为,执法机构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受害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审理环境污染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法院将组织对案件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并查证相关证据。

另外,法院还可以依法聘请专家进行鉴定或庭审调查,以了解事实真相。

最后,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5. 执行如果环境污染案件判决生效,被告方需要履行法院的判决,包括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和承担相关责任。

如果被告方不履行判决,受害人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等方式来追求法律救助。

二、环境污染案件的诉讼要点在处理环境污染案件时,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些诉讼要点,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1. 证据环境污染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当事人需要收集和保全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照片、取证记录、污染物样本等,以证明环境污染的存在和其对自己权益的侵害。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12.23•【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最高司法机关就环境污染犯罪第三次出台专门司法解释,充分体现了最高司法机关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对于进一步提升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成效,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为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现就《解释》的制定背景、起草中的主要考虑和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一、《解释》的制定背景与经过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以下简称《2013年解释》),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明确。

《2013年解释》施行以来,各级公检法机关和环保部门依法查处环境污染犯罪,加大惩治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3年7月至2016年10月,全国法院新收污染环境、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失职刑事案件4636件,审结4250件,生效判决人数6439人;年均收案1400余件,生效判决人数1900余人。

相较于过去年均二三十件的案件量,污染环境刑事案件量增长十分明显。

这对于强化环境司法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的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的量刑平衡。

2.多次实施矿产资源违法犯罪的价值数额累计。

《解释》第八条对矿产资源犯罪的价值数额累计规则作了明确,规定:“多次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二年内多次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未经处理的,价值数额累计计算。

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的认定

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的认定

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的认定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的认定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给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健康做成了巨大威胁。

面对这一问题,社会各界呼吁加强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并加重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污染环境罪的认定,在法律界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就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的认定展开讨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污染环境罪的性质和特点。

污染环境罪是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保护环境的标准范围内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行为对环境造成了污染,破坏了生态平衡,危害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污染环境罪的特点是具有公共危险性、长期性和社会危害性。

因此,在认定污染环境罪时,应当注重考虑这些特点。

其次,我们需要明确刑事责任的认定原则。

在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认定有以下几个原则:有罪推定原则、最有利原则、独立性原则、法定刑原则、量刑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具体案件中都有着不同的适用情况。

针对污染环境罪认定,我们需要综合运用各个原则,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予以合理判定。

第三,我们需要探讨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认定的标准。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于污染环境罪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实施标准、污染治理标准、损害程度标准、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性标准等。

对于这些标准,我们需要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和判断,不能简单机械地套用,而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细节和社会影响进行判断。

在刑事责任认定的过程中,还需考虑被告人的行为情节和主观意图。

在污染环境罪中,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占有着重要地位。

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具有故意犯罪的性质,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认定。

同时,被告人的行为情节也是认定刑事责任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果被告人的行为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导致环境严重破坏,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刑事责任认定的结果是与刑罚的量刑相关的。

对于污染环境罪,刑法对其刑罚幅度有明确规定,应当根据被告人的罪行大小,准确适用刑法规定的刑罚幅度进行量刑。

同时,应当依法考虑到被告人的罪责认定情节和个人情况,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适用性。

环境公益诉讼法律规定解析

环境公益诉讼法律规定解析

环境公益诉讼法律规定解析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而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执法手段,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深入了解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意义和操作要点。

一、环境公益诉讼的定义和背景环境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国家行使环境公益诉讼权利,维护环境利益,保护公共利益的一种司法行为。

它起源于欧美国家,随着我国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得以逐渐落地。

二、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目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和执法力度的提升。

三、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和诉讼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是必须具备提起诉讼的合法资格。

同时,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证据充分、案件相关利益人多等。

四、环境公益诉讼的程序和权利保障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程序通常包括立案、受理、调查、开庭审理等环节。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相应的权利保障,包括举证权、辩护权等。

此外,环境公益诉讼的结果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措施,为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环境公益诉讼的意义与展望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司法手段,对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它不仅能够追求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还可以通过司法制裁来约束环境违法行为,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未来,我国应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力度,进一步加强法律规范和制度建设,以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事业的发展。

结语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解析,我们可以看到环境公益诉讼在当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法律意义。

在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面前,环境公益诉讼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有力的法律手段,以维护环境利益、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进行。

生态环境的刑法保护问题分析

生态环境的刑法保护问题分析

生态环境的刑法保护问题分析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

而在中国,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环境破坏和生态问题也日益严重,为保护生态环境,刑法保护也显得格外重要。

本文就生态环境的刑法保护问题进行分析。

一、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生态环境犯罪行为是指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和行为活动中对环境造成破坏或危害的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非法排放有害物质、污染水源、破坏生态系统、非法采矿和捕捞等。

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危害和负担。

为遏制这些行为,刑法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二、刑法保护措施刑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包括刑法规定犯罪行为,对犯罪行为进行刑事打击,以及加强监管和控制。

刑法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并对相关行政部门加强了监管和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处罚的目的是惩罚犯罪,起到威慑和防范作用。

对于某些环境犯罪行为,如非法采矿和捕捞等,刑罚的威慑和惩罚作用比较明显,但是对于一些其他环境污染行为,刑罚的作用有限,需要采取更多的行政手段。

三、完善刑法保护制度由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刑法保护措施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需求。

在完善刑法保护制度方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加强立法和监管,提高刑罚的实效性。

同时,应当加强环保行政部门的监管和监督,建立健全环保体系,形成多部门协同作战的合力。

四、弘扬环保法治文化环保法治文化是指社会对环保法律的尊重和遵守,同时也体现了法治的思想及其实践,可以促进社会环保效果更好地实现。

弘扬环保法治文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加强环保法律的普及,提高公民环保法律意识,鼓励全民参与环保行动,营造和谐的环保法制环境。

总之,生态环境破坏已成为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刑法保护显得至关重要。

加强环保刑罚力度,完善环保法律制度,构建多部门合作的环保体系,以及弘扬环保法治文化,各方面需要共同努力,才能达到环保效果最好的目的。

环境污染罪案件法律意见(3篇)

环境污染罪案件法律意见(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

为了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了环境污染罪,对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本案涉及环境污染罪,现将有关法律意见如下:二、案件事实(一)被告人的行为被告人XX,男,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8年,XX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将含有重金属的废液排放至附近的河道中,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二)被害人的损失本案中,被害人包括当地居民、农民和渔民,由于环境污染,他们的生活、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经济损失巨大。

三、法律依据(一)刑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环境污染罪的定罪标准、量刑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法律意见(一)关于被告人的行为定性根据案件事实,被告人XX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排放含有重金属的废液,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环境污染罪。

(二)关于被告人的刑事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被告人XX公司应承担刑事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案中,被告人XX公司排放含有重金属的废液,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

(三)关于被害人的损失赔偿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告人XX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案中,被告人XX公司排放含有重金属的废液,严重污染环境,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论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的立法进路

论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的立法进路

论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的立法进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维护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企业或个人的行为,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和损害。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许多国家都已经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并规定了环境损害侵权责任。

本文将从法律立法的角度探讨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的立法进路。

一、《生态环境保护法》的制定为了解决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的问题,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并在法律中对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生态环境保护法》是一部专门用来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其核心是通过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等措施,来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人类健康。

在《生态环境保护法》中,对于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的界定和规定十分重要,它为受害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同时也给予了侵权行为人应有的法律责任。

二、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对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做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侵权行为的认定、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受害人的权利等方面。

在这些法律的保障下,受害人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有效地惩处侵权行为人,保护生态环境的整体利益。

三、法律责任的界定在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的法律界定中,主要包括侵权行为的认定、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受害人的权利等方面。

侵权行为的认定是侵权责任的首要问题,只有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才能确定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和受害人的权利。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行为是指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行为,包括破坏生态系统、污染环境等行为。

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或者修复。

受害人在侵权行为发生后,有权依法向侵权行为人主张赔偿,并要求进行生态环境的修复等措施。

四、赔偿责任和修复责任在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中,赔偿责任和修复责任是两个重要的法定责任。

环境的法律问题案例分析(3篇)

环境的法律问题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工业园区位于我国某沿海城市,园区内有几十家企业,主要从事化工、电子、纺织等行业。

近年来,随着园区企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周边居民和政府的关注。

2018年,当地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发现园区内某化工企业排放的废气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二、法律问题分析1. 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依照国家或者地方的规定,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某化工企业排放的废气超标,对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损害,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在本案中,当地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应当依法对企业进行调查,核实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理。

3. 环保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加强对环境质量监测。

在本案中,当地环保部门对企业排放的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可以作为判断企业是否违法的重要依据。

4. 环境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某化工企业的违法行为造成了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的损害,企业应依法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5. 企业内部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

在本案中,某化工企业未能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暴露出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缺陷,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案例分析1. 环保部门应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

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若干问题

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若干问题

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若干问题摘要: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真正造福人民,我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工作,强调保护生态环境、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关系的重要思想。

当前,发展绿色经济是我国特别关注的问题,其根本目标是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和谐统一发展。

但从中国部分地区的总体情况来看,生态环境的破坏、区域严重的荒漠化和水土流失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区域发展。

在此背景下,要发展法治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完善、制度创新,积极加强制度实施,有效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使其成为生态环境保护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因此,有必要研究我国生态环境管理与刑事司法的接口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法治环境构建。

关键词: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引言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要求:“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在此之前,“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文件里被屡次提及。

虽然2017年出台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环保“两法”衔接办法》),但由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关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加上立法的不完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节点衔接不通畅的问题。

主要问题既涉及实体方面又涉及程序方面。

1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协定》的出台,对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要重视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认真对待一切违反环境法的行为,积极认真调查和惩处违法行为。

同时,要明确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不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员力量,在实践中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互动机制,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奠定基石。

随后,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1月25日联合研究制定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根据不同案件的性质,将其分为三类:转移犯罪嫌疑人、转移行政拘留案件和转移行政违法案件。

论刑事诉讼外部环境对错案的影响

论刑事诉讼外部环境对错案的影响

系及 公 、 、 机关 内 部的诉 讼 条 件 , 括 办案 人 检 各 包 员素 质 、 办案条 件等 。 刑事 诉讼环境 对于刑 事错案 的产 生具有 一定 的作用 。 良的刑事诉 讼环 境 , 不 尤
其是不 良的刑事诉讼 外部 环境 ,有 可能直 接导致 错案 的形成 。鉴 于刑事诉 讼 内部环境 与刑 事诉讼
律 权 利 被 架 空 的 被 告 人 只 不 过是 这 场 排 练 中 的
道 具 而 已。[ ] ’
在胥 敬祥 案 中 , 件 前后 7 被退 回侦 查后 , 案 次
在 有关 部 门的协 调下 ,最 后 交 由基 层 法 院 审理 。

缺 乏法律 依据 的“ 个案 协调 ”
刑事诉讼 环境 是指某 一刑事 案件 在诉讼 过程
亲 属及 公 众严 惩 凶手 的要 求 , 面对 错 杀还 是 错 放
中所处 的诉讼 环境 , 括外部 环境和 内部 环境 。 包 外 部 环境 指刑 事 司法 机关 所处 的地方 法制 环 境 、 当
地 民众 的整体 法律 素养 和法律水 平 、司法机 关与 相关 领导部 门 的关系 以及 当地 新 闻媒 体对 该刑事 案件 的关 注程度 、 报道程 度 论导 向等 。内部环 舆 境则是 指刑 事司 法机关 之间 的配合 、 制约 、 监督关
据 胥 敬 祥 自述 。 审 结 束后 , 一 审判 长 就 曾 明确 告
诉他 : 我 也知 道对 你不 公 , 这个 案子 是 有关 领 “ 但
在案 件 事实 未 能查 清 的 情况 下 , 对受 害 人 面
收 稿 日期 :2 1 — 9 2 0 10 —6
导部 门定 了调子 的 , 这么判 你 。你 上 诉也 没用 , 就

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自人类工业化以来,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日益加剧,世界各国也纷纷出台各种环境保护法律,以控制环境破坏的规模。

但是,在实践中,法律的执行力度还是不足,环境保护的问题依然很严峻。

为了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

一、法律制度和环境保护在不同的国家,环境法律的制度和形式多样。

例如,在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环保法律,而每个州也有各自的环保法规;在中国,国家和地方政府都颁布了很多环保法规。

法律条文的制定越来越严格,但是实际执行中,却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与法律的刑罚措施和赔偿制度相关的问题最为突出。

二、刑罚措施和环境保护刑罚措施是使用最广泛的环保法律工具之一。

根据不同的国家法律制度,对环境污染者的刑罚措施不尽相同。

在美国等一些国家中,环境污染犯罪者可能被判处监禁,并处以高额罚款。

在中国,对环境污染者的刑罚措施也不断加强,但是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处理成本高,受到调查机构与法院注意力不足的局限,执行力度仍有待提高。

刑罚措施的存在对环境保护的作用是相当重要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刑罚措施在环保问题上的局限性。

例如,由于行政机关的监管不力,环境问题往往存在已久,污染的后果也难以及时得到惩治。

三、赔偿制度和环境保护当前,环境污染对个人健康和经济利益的影响越来越大。

如果没有有效的赔偿制度,环境污染者很可能会通过赔偿而逃脱处罚,或者因为没有赔偿制度而不被追究。

因此,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赔偿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在中国,环境赔偿制度的建立也在加速推进中。

目前,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公开审理的透明度得到了明显提升。

然而,环境赔偿制度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环境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还需要制订明确的法律规定。

四、环境监管和法律风险随着环境保护法律的逐渐严格,企业和组织更容易面临环境法律风险。

如何有效地应对环境风险,成为企业和组织必须面对的挑战。

环境保护法中的责任承担与追究问题

环境保护法中的责任承担与追究问题

环境保护法中的责任承担与追究问题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起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各国纷纷颁布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以确保人类能够与环境和谐共处。

然而,在环境保护法中的责任承担和追究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争议和困惑。

环境保护法中的责任承担是指对于环境污染和损害的行为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

在一般的环境保护法中,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企业、政府和个人。

企业作为主要的环境污染源,承担着最大的责任。

他们应该通过采取科学的生产工艺、使用环保设施和控制污染物排放来减少和避免对环境的破坏。

政府作为监管者和行政主体,在环境保护方面也有着重要的责任。

政府应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执法,同时加大对环保工作的投入和宣传。

个人作为最基本的环境参与者,也应尽自己的义务,从小事做起,如节约用水、减少垃圾等。

只有三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环境保护法中的责任追究问题也备受关注。

责任追究是指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的法律追溯和处罚。

在环境保护法中,责任追究涉及到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由环保部门负责,当企业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时,环保部门有权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如罚款、停产整改等。

民事责任则由受损方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刑事责任则适用于故意破坏环境或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责任追究的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对环境破坏行为进行严惩,以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然而,环境保护法中的责任承担和追究问题还存在一些困惑和争议。

首先,对于责任主体的界定存在一定的争议。

有人认为应当将责任主体扩大到更多的参与者,如金融机构、投资者等,以共同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

其次,环境损害的评估和鉴定也是一个难题。

环境损害的评估必须依据科学的方法和标准,以确保责任的准确确定和合理赔偿。

同时,责任的承担和追究应当尽可能涵盖所有的损害环节,避免遗漏和不公。

在环境保护法中,责任承担和追究问题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共识和价值观的体现。

污染环境罪司法困境解决路径分析

污染环境罪司法困境解决路径分析

污染环境罪司法困境解决路径分析随着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保护环境、惩治污染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然而,当前我国对于环境污染罪的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很多困境,如证据难以收集、法律定性不明、刑事处罚不足等问题。

本文将对环境污染罪司法困境的原因和解决路径进行分析。

一、环境污染罪司法困境的原因1.证据难以收集环境污染涉及面广,污染物种繁多,证据收集难度大。

而环境污染案件往往需要借助专业技术和科学测试等手段开展证据获取,成本较高,也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因此,许多环境污染罪案件难以确定罪刑,难以得到法律制裁。

2.法律定性不明目前,我国刑法中对于环境污染罪的定性比较宽泛,未能涵盖所有环境污染形式和程度,造成了立法上的困境。

例如,尚未设立“大气污染罪”,难以对污染源的反控制和治理形成有效的惩罚机制。

3.刑事处罚不足目前,对于环境污染罪的刑事处罚,核心为罚金和拘役,而罚金往往未能产生相应的惩罚效果,且不足以满足对环境污染罪的严厉惩罚要求。

因此,仍需探寻更具有威慑力和惩戒性的刑事处罚形式。

二、解决路径1.完善证据收集手段要解决环境污染罪司法困境,首先需要提升证据收集手段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以使得证据收集工作更加精准、高效化。

同时,还需要建立环境污染证据鉴定标准及相应的认证机构,为环境污染案件提供权威、客观、科学的证据支持。

2.细化法律定性在当前立法环境下,应当再次审视并修订相关法规,以将环境污染罪的范畴进一步细化和厘定。

例如,可以设立更多的环境污染形式罪名,如“水污染罪”、“土壤污染罪”等,以便对不同的环境污染事实制定更为适宜的指引和规范。

3.加大刑事处罚力度为了加强对环境污染罪的打击力度,应当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刑事处罚制度。

例如,可以增加刑期、增加罚金、限制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以在各种形式的环境污染行为中设立更为有效的惩罚门槛和风险警示。

4.强化司法公正和监督为确保环境污染案件司法公正性,应当进一步完善监察机制和司法审判规范。

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

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

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环境资源法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复制链接]第六章环境刑事责任一、刑事责任的概念1、刑事责任的定义环境保护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因违反环境保护法,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是指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可独立适用)有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还可处以驱逐出境。

2、犯罪构成的定义及其要件?犯罪构成指《刑法》所规定的,为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犯罪所必需的客观、主观要件组成的具有特定社会危害性的有机整体。

从定义可知,只有违反《刑法》行为才是犯罪行为,也才能负刑事责任并处以刑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而所谓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就是指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诸要件的行为。

?因此,确定某一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构成犯罪,就是确定该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诸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组成犯罪构成有机整体的必要条件。

这些要件是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具备的。

它们是:?⑴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

⑵犯罪主观方面。

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者主观上有罪过,即故意或者过失犯罪。

故意是任何一种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危害结果。

但不是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的各具体犯罪,其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

但环境破坏的犯罪多为直接故意,而环境污染方面的犯罪则表现为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过失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

法律主体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主体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9年,某市某县一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某化工公司”)因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严重超标,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整改。

经调查,该化工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染物,导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当地政府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决定对该化工公司进行关闭。

二、案件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涉及环境污染、企业违法行为、政府监管等多个法律问题,属于典型的环境资源类案件。

2. 法律主体分析(1)原告:某市某县政府本案中,某市某县政府作为环境资源的保护者,有权对某化工公司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政府有权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被告:某化工公司某化工公司作为环境污染的肇事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企业有保护环境的义务,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第三人:当地环保部门当地环保部门在本案中担任监督执法的角色,负责对某化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保部门有权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要求企业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3. 法律依据(1)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第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 案件审理结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某化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法院判决某化工公司停止生产,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案例分析1. 案件特点本案具有以下特点:(1)环境污染严重:某化工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标,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环境问题在当今社会中越来越受到关注,保护环境已成为全球各国的共同责任。

为了维护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环境保护法规,其中包括了环境刑事法律责任。

本文将探讨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定义、种类以及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是指在环境保护方面违法犯罪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环境犯罪是指人为因素导致的对环境造成破坏、污染的行为,它不仅侵犯了环境的权益,也危害了人类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针对环境犯罪行为进行刑事追究,是保护环境、惩治犯罪的重要手段。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种类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环境犯罪行为和法律规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第一,污染环境罪。

包括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污染地下水、土壤等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环境的质量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破坏。

第二,破坏自然资源罪。

包括非法砍伐森林、滥捕滥猎、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

这些行为破坏了自然生态平衡,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产生了严重威胁。

第三,危害环境安全罪。

包括非法倾倒、储存、运输危险物质,非法使用危险化学品等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第四,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行为。

这些行为虽然属于轻微的环境违法,但也需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以起到警示作用。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存在对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首先,它强化了环境保护的法治观念,将环境保护视为法律规范之内的行为,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其次,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对环境犯罪者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制裁,环境犯罪行为将无法得到有效遏制和防范。

第三,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加强了环境监管的力度,促使环境监管部门更加严格执行职责,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然而,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落实仍面临一些困难。

首先,环境犯罪行为的隐蔽性较强,需要加大侦查和取证的难度。

关于环境保护的最新法学热点解析

关于环境保护的最新法学热点解析

关于环境保护的最新法学热点解析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重要议题,与之相关的法学领域也不断涌现出一系列热点问题。

这些热点不仅反映了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高度关注,也对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提出了新的挑战。

首先,气候变化诉讼成为了一个备受瞩目的领域。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日益显著,越来越多的个人、组织甚至国家开始通过法律途径来推动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

在一些案例中,原告主张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政策不力,要求其采取更积极有效的措施。

例如,一些年轻的环保活动家起诉政府,认为其未能充分保护他们的未来免受气候变化的威胁。

这种诉讼的出现,促使政府重新审视和调整其气候政策,同时也引发了关于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责任和义务的深入讨论。

其次,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也是当前的热点之一。

环境公益诉讼为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渠道。

过去,由于诉讼主体资格的限制,许多环境损害案件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救济。

如今,越来越多的国家放宽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允许环保组织、检察机关等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

这使得那些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但未受到应有关注的行为能够被诉诸法律,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再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问题逐渐受到重视。

随着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破坏,许多物种面临灭绝的危险,生态平衡受到严重威胁。

在法学领域,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生物多样性成为了研究的重点。

这包括建立严格的物种保护法律制度、规范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对生态系统的法律保护等方面。

例如,对于濒危物种的非法贸易,法律应当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对于栖息地的保护也需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机制。

在跨境环境问题方面,国际法的作用愈发凸显。

跨国河流的污染、大气污染物的跨境传输等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合作,通过国际条约和法律机制来解决。

例如,《巴黎协定》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一个国际法律框架,各国在协定下承担相应的减排义务。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如何确保各国履行承诺,以及如何解决因跨境环境问题引发的争端,仍然是亟待解决的难题。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主体的认定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主体的认定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主体的认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们的环保意识正逐步提⾼,关于环境污染维权的现象时有发⽣,那么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主体的认定是怎样的?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主体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主体的认定是怎样的
围绕对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之辩,其核⼼就是为了使环境权保护获得可诉性,不应恪守传统诉讼法理论“⽆直接利害关系便⽆诉权”的要求,⽽应将原告范围扩及任何组织和个⼈。

《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则已经规定:“⼀切单位和个⼈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个⼈进⾏检举和控告”,但这条规定中的“控告权”因为⽆法在我国诉讼法体系中得以认定,从⽽使得其沦为“宣告的权利”,⽽⾮直接的诉权。

⽽诉权是诉讼的起点,只有明确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才能确⽴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按照环境侵权的种类,我们可以将环境侵权诉讼界定为三类:
⼀是环境民众之诉,即起诉⼈与环境公益受害⽆直接利害关系,为避免出现案例⼀那种“环境公益受害⽆从救济与民众投诉⽆门之尴尬境地”,以法律授权这些个⼈或组织代表公众提起民众之诉;
⼆是环境受害⼈之诉,⼀⽅⾯原告是环境侵害的直接受害⼈,另⼀⽅⾯这⼀侵害⾏为⼜同时损害或威胁到环境公共利益,这时法律允许受害⼈提出包含私益和公益两⽅⾯内容的复合型诉讼;
三是环保机关或环保组织之诉,这在某些特别法如《⽔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已经得到确认,但《民诉法》并没有相关的明⽂规定。

以上就是⼩编为⼤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环境刑事诉讼主体相关法律问题
作者:苏和
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04期
【摘要】本文对环境诉讼执行过程中的各方面主体进行了分析,明确了以保护环境为目标的各方面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并且给出了环境刑事诉讼主体相关问题的解决对策。

在环境刑事诉讼过程中,我们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的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保护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

【关键词】环境保护;刑事诉讼;主体研究;解决方案
一、环境刑事诉讼主体的相关概念
对于刑事诉讼主体的定义,有三种说法,第一、根据其权力和义务划分的定义。

刑事诉讼主体,是在刑事诉讼中,按照一定的规范和要求,参与诉讼活动,并且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并需要承担一定义务的个人或者是国家机关。

第二、按照刑事诉讼主体的作用来划分。

环境刑事诉讼主体,在诉讼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性,并且影响着诉讼过程的提起、发生和发展,对诉讼结构具有决定性的引导作用。

第三、按照职能来划分。

环境刑事诉讼主体包括在环境诉讼中承担控诉、审判或者是辩护的国家相关单位或个人,明确点说,就是自诉人(也可以是具有控诉职能的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和审判机关。

环境刑事诉讼主体具有独立性、参与性、决定性、功能确定性,并且一切以保护环境,惩罚犯罪为最终目标,环境刑事诉讼主体的各方面都是以保护环境为最终目的的,是法律程序实施和开展的各方面相关人和机关单位。

二、环境刑事诉讼主体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但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环境问题却越来越突出,并且保护环境的法律条例实施以后,却没有收到很大的成效,这就使得我们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和探索,到底环境刑事诉讼问题出在什么方面,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发现环境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问题。

环境刑事诉讼主体对于环境诉讼和保护起着能动性作用,是决定环境诉讼和引导环境诉讼的关键部分,在这方面,主体相关问题也还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立案过程中,立案主体受到了直接和间接的行政干扰,导致立案程序不能顺利进行。

第二、侦查主体对于侦查活动存在不适应性,侦查机关人员的素质和质量也存在问题。

第三、对于起诉主体,限定了过多的范围和责任,使得人民或者机关不敢起诉,害怕承担责任。

第四、审判主体的相关司法行为不明确。

有些审判人员选择性司法,或者是不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导致司法活动不能顺利开展。

第五、执行主体在实施执行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由于各方面主体都存在着相应的问题,所以,现阶段的环境刑事诉讼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需要我们不断的改革政府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的实现完善的依法治国策略。

三、解决环境刑事诉讼主体存在问题的对策(一)避开行政权力对其干扰作用
我们需要借鉴外国的环境刑事诉讼制度方面的措施和方案,指导国内进行有效的环境刑事诉讼策略。

首先要减少和避开行政权力对立案主体的干扰作用,使得立案顺利开展。

需要从强
化政府环境责任、加重对相关政府官员的刑事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政府行为,从这三个方面不断的减少和避免行政权力对立案主体的干扰和影响作用。

强化地方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责任,并对违法犯罪行为施加严重处罚,加强对权力机关的监督措施,避免其以权谋私和独断专行。

(二)完善侦查措施
侦查是诉讼过程的第二个阶段,也是寻找关键证据的阶段,如果没有健全的侦查机构,没有完善的侦查方案,没有能力强的侦查队伍,那么即使提起了诉讼开端,也不能保证后续诉讼过程的顺利开展。

我们需要重新设置侦查主体的范围和条件,成立专门的环境侦查机构、提升侦查人员的素质,从人与机构这两个方面出发,保障侦查过程高效可靠的运行。

专门的侦查机构,以及高素质高水平的侦查人员,是侦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我们要完善侦查组织机构,并强化侦查人员的知识结构,确保侦查工作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

(三)对起诉主体放宽限制条件
环境刑事诉讼的起诉主体,是提起环境刑事诉讼的关键主体,也是具有决定性的主体。

如果没有环境刑事诉讼的起诉,就不会有环境法真正的落实和实施。

根据我国现有的国情,适当扩大环境起诉主体的范围,并加上法律的保护措施,促进保护环境工作全民化的开展。

可以从完善附条件的公民起诉制度和缩小起诉主体的证据收集范围这两个方面来放宽对起诉主体的限制条件。

采用“有罪推定”责任制度,实施有别于其他起诉制度的方案,激发起诉主体的积极性。

(四)规范审判主体,确保司法独立性
在现阶段,审判主体的行为在很多方面都做的不是很到位,并且有些审判人员自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职业道德,也还存在着审判主体不专业的现象。

所以,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强化和规范:第一、明确环境犯罪的特殊性。

环境犯罪,其受害人是环境,是无声的对象,法律的制定,应该尽快明确环境犯罪的特殊性,将环境作为主体,完善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引进和培养专业的环境法学人员。

人才是审判开展的关键,在环境诉讼中,法官也需要了解环境相关的知识,才能从环境的角度出发,公正的进行审判。

第三、保证司法独立性和公开性。

可以设置专家陪审团制度。

(五)强化执行措施
执行是保护环境的根本措施,没有执行,一切审判过程就是无功的。

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与环境相关部分的沟通与合作,并明确执行机构或者人员的专有执行权,采取宽严共济的促使,监督执行人员的行为,使得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四、结语
环境保护的各方面主体都应该以保护环境为根本目标,坚持落实和履行环境保护法,维护环境保护的公平和公正,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我国依法治国,确保可持续发展政策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刘丽明.环境刑事诉讼主体法律问题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2]蔡守秋.环境资源法学教程[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3]刘仁文.环境资源保护与环境资源犯罪[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