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结构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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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战斗部
核武器中起杀伤破坏作用的组成部分。

由核爆炸装置、引爆控制系统和相应的结构部件组成。

核战斗部在不同类型的核武器中,其组装形式有所不同。

弹道核导弹的战斗部,是与弹头再入姿态控制系统及突防诱饵系统一起装在弹头壳体之内,构成核弹头,位于导弹的前端。

惯性制导的战略弹道核导弹,在发射起飞后,到达主动飞行段终点,核弹头就和弹体分离,弹头沿着惯性弹道在外大气层飞行,最后重返大气层,飞向预定目标。

这时核弹头是一个再入飞行部件,因此也称为再入飞行器,又称为核导弹的有效载荷。

现代战略弹道核导弹的分导式弹头,是一个母舱,内装有多枚(一般为3~10枚)子弹头。

到达高空后,母舱将子弹头释放出去,从而使每个子弹头射向各自的目标。

这样的子弹头都是独立的再入飞行器,各自携带有核战斗部。

核炸弹、巡航核导弹、核鱼雷等的核战斗部舱,一般都位于弹体的中部,与制导系统舱是分隔的,形成一个独立的舱段。

2.核弹头
弹道导弹上装有核战斗部的弹头,简称核弹头。

核弹头位于导弹的前端部,是在飞行过程中与弹体分离并再入大气层的部分,故英、美两国称其为核再入飞行器。

它利用核战斗部产生核爆炸,对目标实施大规模的杀伤和破坏。

导弹核弹头按其核装置的工作原理可分为原子弹头(裂变弹头)、氢弹头(热核弹头)和中子弹头(增强辐射弹头)等。

按作战任务可分为战略导弹核弹头和战术导弹核弹头。

前者用于执行战略任务,通常为热核弹头,威力大,可达几十万甚至上千万吨梯恩梯当量;后者用于打击战役战术纵深目标,通常威力较小,为数千或数万吨梯恩梯当量。

按每发导弹携带子弹头数量可分为单弹头和多弹头,多弹头有集束式和分导式两种,能提高突防能力和打击效果。

3.核爆炸装置
具有核爆炸功能的裂变装置或热核装置,简称核装置。

核装置用于各种目的核试验时,可以只是一种物理装置,而不是武器,其结构不要求适应武器使用中将遇到的特殊环境条件。

按照核武器作战使用条件而设计制造的核装置,加上引爆控制系统和相应的结构部件,即可组成核武器的核战斗部。

核装置作为原子弹或氢弹的核心组成部分,从工作原理来区分,又可相应地分为裂变核装置和聚变核装置。

作为民用技术的核装置还要求尽可能减少放射性污染和外形尺寸,并满足特殊的地下环境条件。

核装置性能的先进性可以用比威力或比等效百万吨数来衡量。

美国投在日本长崎上空的原子弹“胖子”,是装的原始内爆型裂变核装置,比威力约4.5吨梯恩梯当量每千克,与装有现代核装置的武器相比是非常低的。

用现代核聚变装置组成的核弹,威力在10万吨梯恩梯当量以上时,其比威力为1000~3000吨梯恩梯当量每千克。

比威力的提高是依靠更新设计原理、巧妙构思和精确的设计计算,并经过多次核试验,逐步提高水平而取得的。

4.核武器引爆控制系统
既能在预定高度或预定时刻准确、可靠地引爆核爆炸装置,并能按预定程序发出各种预定的控制信号保障核武器在操作、运载、投放过程中具有高度安全性的控制系统。

是核武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简称引控系统。

核武器在平时贮存、运输、装配、联试、勤务处理和运载过程中,其引控系统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性(见核武器安全性);在作战使用时必须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发出的引爆信号又必须有高度的准确性,使核装置能在最佳爆炸高度或爆炸时刻起爆。

根据设计要求,引控系统还对核弹中的某些其他系统起控制作用。

根据作战使用场合和运载工具不同,引控系统的组成也有所不同,通常引控系统是由电源、保险机构、程序控制装置(简称程控装置)、引信、引爆装置等部件组成。

5.核武器投掷发射系统
将核炸弹、核炮弹、核弹头等投射到预定目标所需的设备和设施,简称核武器投射系统。

它由运载工具、投射装置及各种辅助设备等组成,是核武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的核武器,投射系统的结构和组成也不一样。

核炸弹由飞机运载和投掷。

其投射系统包括运载飞机及瞄准装置、挂弹架、投掷机构、投掷操纵机构以及监控系统等设备。

核炸弹可装在飞机炸弹舱的内挂弹架里,也可装在机身或机翼下的外挂弹架上,其释放开关或密码锁装在驾驶舱内。

监控系统用来监视和控制核炸弹引信的动作、解除保险和确保安全。

核深水炸弹可由陆基或舰载飞机、反潜直升机携带和投放;也可由水面舰艇和潜艇上的火箭式或气动式发射器发射。

核炮弹的发射系统是各种大口径火炮,如加农炮、榴弹炮等。

新设计的核火炮具有后坐力小、射速快、能自动装弹、定位和修正等性能。

弹道核导弹的核弹头和巡航核导弹则靠导弹的推进系统携带和投掷。

早期的弹道核导弹只能携带和投掷一个核弹头,现代的战略弹道核导弹,弹头母舱装有制导系统、动力装置和姿态控制系统,可以携带和投掷多个核弹头。

核导弹的发射需要有专门的发射系统和发射控制系统。

发射系统由发射装置及测试设备、瞄准设备、起竖设备等各种专用技术设备组成。

核导弹发射装置的种类比较多,如发射台、发射架、发射井和发射筒等。

按发射时导弹所处的状态,可分为垂直发射装置和倾斜发射装置。

按其机动性,可分为固定式、半固定式和机动式发射装置。

机动式发射装置又分机载(空中机动)、舰(艇)载(海上机动)以及车载(地面机动)3种。

机载发射装置有导轨式和导管式两种。

地面机动发射系统又分公路机动、越野机动和铁路机动等几种。

公路机动发射系统可采用履带式车辆、轮式车辆和牵引─半拖车,上面装有起竖装置和发射装置,一般都具有运载─起竖─发射功能。

核导弹的发射方法有热发射和冷发射两种。

热发射是直接利用导弹火箭发动机点火时产生的推力实现的,它需要有导流装置。

冷发射是利用压缩空气、燃气或燃气─蒸汽混合物等辅助动力源,将核导弹从发射筒或导弹发射井内弹射出去的,当核导弹达到一定高度后,再点燃火箭发动机。

冷发射需要采用发射筒和燃气发生器等辅助动力源。

6.核武器杀伤破坏效应
核武器爆炸对人员和物体造成的杀伤破坏作用及效果,又称毁伤效应。

造成杀伤破坏的主要因素有:冲击波、光辐射、早期核辐射、放射性沾染和核电磁脉冲。

核爆炸对武器装备、人员的杀伤破坏,按修复和治愈的难易及对性能的影响,划分为极重度、重度、中度和轻度杀伤破坏等级,各杀伤破坏等级均有具体标准。

例如,中度杀伤通常指受伤人员会丧失战斗力,但有可能治愈;中等破坏是指受损物体基本上不能使用,必须大修方能复原。

当给定爆炸威力和比高时,根据目标的杀伤破坏参数值,可以确定某种因素的杀伤破坏半径。

地面目标受到两种以上毁伤因素综合作用引起的杀伤破坏,称为综合杀伤破坏效应。

几种毁伤因素综合作用时,以杀伤破坏范围最大的那种因素的作用半径为综合杀伤破坏半径。

在表2中,给出了威力2万吨梯恩梯当量,比高120米/(千吨梯恩梯当量)原子弹空中爆炸时,地面暴露目标受中等杀伤破坏的主要参数值和相应的杀伤破坏半径。

核武器的杀伤破坏半径(或面积)取决于核武器的威力等性能、爆炸方式、爆区的环境及防护(或加固)情况。

各种核武器的杀伤破坏半径都随威力的增大而增大。

对于按不同需要增强或削弱其中某些杀伤破坏效应的特殊性能的核武器,各种杀伤破坏因素的能量分配与普通原子弹、氢弹有很大不同。

例如,中子弹是以高能中子为主要杀伤破坏因素,能在较大范围内杀伤坦克内的人员,而对物体的破坏较小;减少剩余放射性弹将放射性沾染减到最小,而使冲击波、光辐射成为主要的杀伤破坏因素。

核武器的爆炸方式不同,杀伤破坏效应差别很大。

在实施核袭击时,根据作战任务、目标的杀伤破坏参数值和不同高度核爆炸各杀伤破坏参数的分布规律等,可以确定最适宜的核爆炸高度(又称最佳核爆炸高度),使对目标的杀伤破坏半径最大。

气象条件对大气层核爆炸的杀伤破坏效应也有较大的影响,例如大气能见度差,则到达目标处的光冲量减小;大气中风
速、风向随高度的变化,对下风方向放射性沾染范围及其分布也有较大的影响。

核武器虽能造成严重的杀伤破坏作用,但认识其特点和规律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就可以减轻各种杀伤破坏因素对人员和物体造成的杀伤破坏程度。

例如,利用地下工事、人防工事以及地貌地物等,对核武器杀伤破坏效应都可以取得较好的防护效果;也可以采取抗核加固等措施,来防止或减少核辐射和核电磁脉冲等对电子元器件或电子系统的破坏。

(1)核爆炸冲击波效应
核爆炸冲击波对人员和物体造成的毁伤作用及效果。

核爆炸形成的高温、高压火球猛烈地膨胀时,急剧地压缩周围空气,形成压缩空气层(压缩区),压缩区的前界面称为冲击波阵面。

冲击波阵面上压力最大,波阵面后的压力逐渐变小。

冲击波是以超音速向四周传播的爆炸波。

随着传播距离的增大,传播速度变慢,最后变为声波。

冲击波对人员的杀伤作用主要取决于超压和动压。

超压可以引起心、肺和听觉器官损伤。

动压可以使人体抛出、碰撞而造成伤亡。

冲击波直接作用于人体引起的损伤称为直接冲击伤。

在冲击波作用下建筑物的倒塌或飞扬的砂石、玻璃碎片等对人员造成的损伤称为间接冲击伤。

冲击波的动压冲击和超压的高压作用,可造成工事、建筑物和各种物体的破坏。

利用各种防护工事和有利的地貌、地物可以明显地减轻冲击波的毁伤效应。

(2)冲击波聚焦效应
核爆炸远区的弱冲击波受某些气象条件影响,使空中冲击波折向地面,产生会聚加强的现象。

弱冲击波的聚焦效应主要决定于大气温度和风速随高度的变化。

大气对流层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出现温度随高度增加的逆温现象。

在大约25~55千米和80千米以上大气层中,通常会出现逆温现象。

在中纬度地区8~18千米高度上,常年有一股很强的西风急流。

在北半球中纬度地区20~55千米高度上,通常有随高度而增加的季节风。

由于大自然存在上述的大气逆温和风速随高度而增加的高空风等现象,将会导致空中冲击波的传播速度和方向发生变化,并在某一高度上折向地面,在距爆心数十到数百千米的某些空间和地面区域内会聚加强,形成冲击波聚焦效应。

聚焦区内的冲击波超压大大超过该距离处正常情况下的冲击波超压。

因此,在聚焦区内可听到巨大的响声,门窗玻璃、民房等建筑物会被冲击波破坏,甚至会影响飞行中飞机的安全。

(3)光辐射效应
核爆炸光辐射对人员和物体造成的毁伤作用及效果。

又称热辐射效应。

光辐射是核爆炸毁伤因素之一,其毁伤程度主要由辐冲量来衡量。

辐冲量(俗称光冲量)是核爆炸火球在整个发光时间内投射到与光线垂直的单位面积上的能量,即辐照度,其单位为焦/厘米。

①光辐射效应对人员的伤害。

光辐射作用到人体可造成的伤害主要有:皮肤烧伤。

人体的裸露部位可受到光辐射引起的直接烧伤;也可受到因光辐射使衣服、房屋和其他物体着火而造成的间接烧伤。

皮肤受直接伤害的程度取决于光冲量的大小。

根据皮肤烧伤的程度、面积和部位等项指标,皮肤烧伤的伤情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极重度四级。

眼底烧伤(又称视网膜烧伤)。

人眼直视核爆炸火球时,光辐射通过瞳孔进入眼底,在视网膜上成像,当进入瞳孔的光冲量约超过0.42焦/厘米时,则发生视网膜烧伤。

由于眼睛有聚光作用,所以可造成眼睛烧伤的范围比皮肤烧伤要大得多。

例如,300万吨梯恩梯当量核弹空中爆炸,大气能见度为35千米时,可造成眼底烧伤范围约70千米。

闪光盲。

由核爆炸火球亮度刺激引起的视功能紊乱、色觉异常和视力下降等症状。

闪光盲属于暂时性视功能下降,不经治疗即可恢复。

在同样条件下,闪光盲发生的范围远大于光辐射的其他伤害范围。

在晴朗天空条件下,300万吨梯恩梯当量核弹空中爆炸闪光盲发生的范围约200千米。

飞行员遭受闪光盲伤害会导致严重后果。

如果核爆炸发生在夜间,由于瞳孔放大,人员眼底烧伤及闪光盲的范围要比白天大得多。

呼吸道烧伤。

人员吸入核爆炸产生的高温气流、灼热烟尘或热蒸气等所引起的呼吸道烧伤。

烧伤多发生在爆心投影点周围的人员中,重度和极重度皮肤烧伤的伤员常伴有呼吸道烧伤。

处于坑道内的人员也会出现呼吸道烧伤。

②光辐射效应物体的破坏
在光辐射作用下,物体表面温度急剧升高,可能造成物体表面灼焦、熔化或起火燃烧。

物体破坏程度取决于光冲量的大小,也与目标表面的颜色和光洁度、材料的物理性能及厚度等有关。

对质地相同的物体在相同光冲量作用下,表面粗糙的深色物体比表面光滑的浅色物体破坏严重。

干燥松软的易燃材料,在大约13~21焦/厘米的光冲量作用下可起火燃烧。

火焰在自然风和冲击波形成的阵风作用下,可能迅速蔓延而形成大面积火灾。

1945年8月6日,日本广岛遭受核攻击,由于该市民房多为木质结构且非常密集,因而造成大面积火灾,约有63%的建筑物被烧毁。

300万吨梯恩梯当量核弹空中爆炸时,距爆心投影点22千米处的飞机受光辐射效应引起易燃材料起火被烧毁的情况。

针对光辐射毁伤特点,利用各种库房和工事隐蔽物资装备,疏散堆放和清除周围易燃物,可以避免物资烧毁和火灾。

利用各种工事、地貌地物或用衣物遮蔽身体的暴露部位,可以减轻或避免光辐射对人员的伤害。

(4)核爆炸火球
核爆炸时在爆点周围形成的高温、高压发光气团。

火球以光和热的形式向外辐射能量,即光辐射。

在空中核爆炸瞬间,先出现强烈闪光,随后形成火球。

不同的核爆炸方式其火球的外观景象有所不同。

空爆火球在发展过程中体积迅速扩大,前期为球形,后期则变为馒头状。

地爆火球一开始便呈半球形,颜色比空爆火球暗,逐渐上升,最后形成烟云。

空爆火球的表观温度随时间的变化经历第一极大、极小和第二极大两个脉冲过程。

第一极大出现时,冲击波的波阵面即为火球表面,其后由于冲击波强度的减弱而出现极小,当冲击波阵面脱离火球后,出现第二极大。

火球最大时的半径及发光时间的长短与爆炸威力有关。

通常用辐亮度表征火球的发光强度,它由火球表观温度决定,其极大值和极小值分别称为最大辐亮度和最小辐亮度,其出现的时间与爆炸威力有关。

在离开爆心的某一距离上,垂直于光传播方向的单位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所接受的能量称为辐照度,其极小值称为最小辐照度。

辐亮度和辐照度是研究火球辐射性质及其效应的重要参量。

光辐射的毁伤作用由光冲量大小决定,光冲量是垂直于光传播方向的单位面积上火球整个发光时间内接受的能量,也就是辐照度累积的总量。

(5)早期核辐射效应
核爆炸释放的早期核辐射对生物体、电子器件和其他物体的杀伤破坏作用及效果。

又称贯穿辐射效应。

早期核辐射是指核爆炸头十几秒内放出的具有很强贯穿能力的中子和γ射线,主要包括弹体内核反应产生的瞬发中子和瞬发γ射线、裂变产物早期释放出的缓发中子和缓发γ射线,以及中子与空气作用产生的γ射线。

在早期核辐射中虽然还有β和α粒子,但由于其射程短,贯穿能力不强,杀伤破坏作用较小,所以通常不予考虑。

早期核辐射对人员和物体的损伤程度取决于吸收剂量(即单位质量的物质吸收射线的能量),其单位为戈。

每千克受照射物质吸收1焦射线能量的吸收剂量定义为1戈。

人员受不同射线相同吸收剂量的照射,或相同射线相同吸收剂量照射在不同部位,其损伤不同。

早期核辐射从辐射源发出后,通过大气并与大气发生多次相互作用向外传播,形成了具有空间分布、能量分布、时间分布和角分布的早期核辐射场。

早期核辐射由于空气的吸收,其强度随距离的增加衰减很快。

早期核辐射作用于人体时,一方面使细胞物质的分子和原子发生电离和激发,产生大量的自由电子、离子和激发态的分子,使体内高分子物质的分子键断裂而遭破坏;另一方面使水分子电离形成自由基,导致细胞变性和死亡。

早期核辐射作用在电子器件上时,中子会产生永久性位移效应,γ射线主要产生电离效应。

因此,电子器件在高剂量率或大剂量作用下,会引起瞬态干扰和永久损坏。

由于在导弹核武器和其他现代武器系统上,广泛地采用了对早期核辐射敏感的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容易被拦截核武器爆炸时形成的早期核辐射损坏。

提高抗早期核辐射能力是抗核加固重要内容之一。

此外,瞬发γ射线是引起核电磁脉冲、内电磁脉冲和系统电磁脉冲的主要因素;中子可以使某些物质产生感生放射性;γ射线还有使摄影胶片感光和光学玻璃变暗等效应。

(6)放射性沾染效应
核爆炸形成的放射性微粒对人员、生物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及毁伤作用和效果。

它与各种瞬时杀伤破坏效应的主要区别是放射性沾染效应作用时间长、危害范围广和作用途径多。

放射性微粒含有裂变产物、未裂变的核装料碎片,以及弹体被活化的物质和土壤中某些元素俘获核爆炸中子而形成的感生放射性物质等。

这些微粒在随风飘移中,因重力、大气下沉运动和降水等原因,通常会降落在爆点附近和下风向广大地区。

微粒中放射性核素的半衰期由几分之一秒至几百万年不等,在衰变过程中放射出α、β粒子和γ射线。

地面放射性沾染程度通常是指地面以上1米高度处的照射量率。

照射量率的单位常用库/(千克•时)。

放射性沾染按其沾染范围和程度,分为爆区沾染和云迹区沾染。

距爆心或爆心投影点约千米以内的沾染区称为爆区沾染区。

爆区沾染区以外的下风向沾染称为云迹区沾染。

随风飘移的烟云中较大的放射性颗粒不断降落地面,是形成云迹区沾染的主要途径。

放射性沾染直接或间接地对人员和生物产生放射性伤害。

当人体受到一定剂量的照射时,可引起急性放射病。

伤害途径可分为:放射性微粒的γ射线直接照射人体引起的γ外照射;吸入污染空气、误食被沾染的食物,以及饮用污染水引起的内照射;放射性微粒与暴露皮肤直接接触引起的β烧伤等。

在严重沾染区内的放射性损伤以外照射为主。

核战争中,地爆爆区和云迹区的严重沾染,能有效地杀伤有生力量和阻滞部队行动。

特殊设计的感生放射性弹,其放射性沾染危害将大大增强。

通常,可利用各种建筑物和具有掩蔽作用的设施,减轻放射性沾染。

(7)核爆炸烟云
大气层核爆炸火球熄灭后形成的放射性云团。

该云团在爆炸后初期迅速上升并向四周扩展,与随之从地面升起的尘柱组成“蘑菇云”。

威力为2万吨梯恩梯当量和兆吨梯恩梯当量级的空中核爆炸,核爆炸烟云分别约在爆后8分钟和5分钟达到稳定,停止上升。

此时烟云的底高约为7千米和12千米,顶高约为11千米和18千米,直径约为5千米和18千米。

此后烟云将继续扩散并随风飘移,最后消散。

核爆炸烟云中的放射性物质,包括裂变产物、未裂变的核装料和感生放射性核素。

地面核爆炸时,烟云中放射性物质约占总放射性物质的90%,尘柱中约占10%;空中核爆炸时,全部放射性物质几乎都集中于烟云中。

烟云和尘柱中具有高放射性强度的物质,是爆心投影点周围和下风向广大地区的地表、空气、露天水源等放射性沾染的来源。

烟云上升到15千米以上时,由于高空大气密度逐渐稀薄,裂变产物释放的缓发γ射线,能够作用到电离层内使大气电离,形成一个附加电离区。

该区能在较长时间内影响短波通信(见核爆炸通信效应)。

放射性烟云外观景象和稳定时的几何尺寸,取决于爆炸威力、爆炸高度和气象条件等。

因此,核爆炸烟云的观测是判定核爆炸方式、估计爆炸威力及距爆心投影点距离的近区核探测手段之一。

(8)核电磁脉冲效应
核爆炸时在空间产生的瞬时电磁场对电磁系统引起的破坏作用。

是核武器杀伤破坏效应之一。

核电磁脉冲是核爆炸释放的γ、X射线与周围介质相互作用,而散射出非对称的高速康普顿电子流,由这些不对称分布电荷的运动所激励出的随时间变化的电磁场。

高空核爆炸时,空气稀薄,高速康普顿电子流能传播很大距离,电子流受到地磁场的偏转,在很宽广的
空间激励出电磁脉冲,电磁场方向均垂直于爆心到场点(探测点)的连线。

核电磁脉冲引起的破坏作用与场强的最大值(幅值)和脉冲宽度有关,即与耦入的能量有关。

这些参数随核爆炸威力、爆高及距离的变化而变化。

电磁系统易受电磁场的干扰或破坏。

对无线电电子设备、供电系统、指挥自动化系统等电磁系统,核电磁脉冲会通过长电缆、天线或接线柱等途径耦入能量,使其受干扰或损伤。

损伤的形式可能是烧毁、电击穿、器件的短期性功能失效等,这些形式取决于所耦入的能量和系统损伤的阈值。

美国一次威力为百万吨梯恩梯当量、爆高几百千米的高空核爆炸试验,曾使距爆心约1400千米处的防盗系统误动作,使输电网因过电压而跳闸。

当飞行器在空间直接遭受核爆炸产生的γ射线作用时,其中的电磁系统会受到强的干扰与破坏。

(9)核爆炸通信效应
核爆炸释放的能量对光、电信号传输和通信设施的影响及破坏作用。

核爆炸产生的大量X射线、γ射线、中子流、β粒子及裂变碎片等都能引起大气的电离,在核爆炸中心附近形成一个火球电离区;在一定条件下,还能在爆区上空的D电离层形成一个附加电离区。

当无线电波通过电离区时,传输的信号减弱,严重时会使通信完全中断。

核爆炸产生的光辐射、冲击波和电磁脉冲等,可使一定范围内的通信装备及设施遭到破坏。

①核爆炸对信号传输的影响
核爆炸所形成的电离区及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核辐射、电磁脉冲等对信号传输会造成不同的影响。

其中,电离区主要是对无线电信号传输有影响,影响的程度与核爆炸高度、爆炸威力、电波波段和传播的方式等因素有关。

②核爆炸对通信设施与装备的破坏
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光辐射,在一定的范围内,能折断或烧毁架空明线和天线的线杆),还能将敷设在地面上的野战通信线缆吹断,将绝缘层烧焦。

冲击波能将暴露在地面上无防护的野战通信装备抛掷,造成零件、部件断裂和变形;光辐射会烧坏通信装备上暴露的导线、油漆、胶木旋钮、指示电表等,甚至烧坏暴露在地面上的整部机器。

但在同样的范围内,设置在野战工事内的通信设备一般不受破坏或只受到轻微破坏。

对埋设在地下的通信线路一般破坏较小。

空中核爆炸时,埋深10~20厘米的野战通信线缆,即使在爆心投影点下面,通常也不会遭到破坏;埋深1~1.5米的永备电缆线路,只有在地爆的情况下,在爆心附近才会遭到冲击波和光辐射的破坏。

1945年美国开始进行核爆炸通信效应试验。

中国在1964年10月16日首次核试验时,也开始进行通信效应试验,经多年的试验和研究,获得了大量的实验数据和资料。

(10)核爆炸长期效应
核爆炸瞬时杀伤破坏效应所导致的潜在伤害因素和全球放射性沾染,对自然环境及人们生理和心理的长期作用和效果。

它既包括瞬时效应所导致的后遗症,也包括长期伤害因素──全球放射性沾染所造成的危害及其社会效应。

瞬时效应的核辐射后果,有些在多年后才会出现,其中除了遗传效应外,还会引起白内障。

1949年,从对曾受原子弹袭击的日本广岛的幸存者调查中,就发现了放射性引起的白内障。

1957~1961年,对幸存者128例眼疾调查表明,距爆心1000米以内白内障发生率为70%;距爆心1000~2000米为30%;超过1600米白内障发生率急剧下降。

核辐射对造血器官的严重损伤,会引起白细胞、血小板和红细胞的减少,降低机体的免疫功能,并会导致白血病。

广岛和长崎的幸存者中,1947年白血病发生率显著增加,1951~1952年白血病发生率达到高峰。

受辐射人员的发病率与受照剂量有关。

调查表明,受照剂量1戈〔瑞〕以上者,其白血病发生率较高。

据1965~1971年间的调查,受照剂量大于1戈者,白血病发生率为未受照人员的7倍。

核辐射也是引起其他恶性肿瘤和生长发育障碍等病症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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