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龙泉定向培养医学生卫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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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龙泉定向培养医学生卫技公告
一、招生对象
2021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龙泉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服务,并与龙泉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龙泉市户籍考生。
二、招录方式
(一)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以龙泉市为单位实施卫生人才定向培养。
2021年定向培养的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根据《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的录取办法,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新一段线,专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新二段线。
填报志愿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30日,具体以省教育考试网公布为准。
(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高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发至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三)龙泉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各高校提供的名单第一时间联系考生,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通讯工具要随时保持畅通。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考
生到县级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并即时告知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如有疑义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由龙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并安排复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只能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未按要求及时参加体检或对体检结果有疑义但未提出复检要求的视为自愿放弃。
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龙泉市卫生健康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生,在龙泉政府网公示3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龙泉市卫生健康局商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
在招录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按相应程序进行招录。
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高校抄送龙泉市卫生健康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泉市财政局等部门备案。
(四)考生签订协议时须提供高考分数卡、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未满18周岁的考生需监护人一并提供身份证明,并共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