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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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进程。 6、2012年《行政强制法》,强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行 政 基 本 法 律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行政强制法
行 政 法 基 本 原 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 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 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和原理。 其作用: 1、指导行政法的发展; 2、主导行政法的制定; 3、指导行政法的实施; 4、指导行政法规范的解释。
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
省农牧厅政策法规处
一、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
三、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依法行政的六次推动力
法治 政府 建设 目标 任务 要求
十八大后,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建设法 治政府。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 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 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 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 6 大任 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 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 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 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 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 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 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信赖保护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存续保护的方式,即政府不得撤 销、变更或废止已经作出的行为; 二是补偿保护的方式,即政府在权衡 公共利益和个人或组织的信赖利益之 后,认为公共利益明显大于个人或组 织的信赖利益,必须撤销、变更或废 止,但同时应当对个人或组织由此而 受到的合法利益予以适当的补偿。
简 政 放 权
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 批等事项。(省农牧厅由68项减至32项, 事前监督变事中、事后监管) 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 规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 法规的决定》等,对数十部行政法规的部 分条款予以修改。(1980年以来省政府涉 农文件50件,继续有效25件,予以修改5 件,予以废止20件,我厅一次性废止自 2003年3月31日之前分别由省农业厅和省 畜牧厅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清理2003 年4月日起省农牧厅制发规范性文件73件 ,决定继续有效20件,废止53件。确立了 规范性文件每两年清理一次制度)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是加 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推行政府权力 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我厅行政审批32项,行政处罚314项行 政强制18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裁决1 项,行政收费4项、行政监督4项、其他行 政权力18项)
(2)对于法律授予的职权,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 照法定的程序、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 (3)对于法律规定的义务与职责,行政机关应当 积极有效地履行或执行。
2. 法 律 保 留
指当行政事项涉及公民、组织重大 权益时,属于宪法和法律规定只能 由法律进行规范的,必须由全国人 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或其明确的授 权才能从事此项活动。 具体含义: (1)在规则制定方面,特定事项 的设定权应属于国家立法机关享有 ,除非有国家立法机关的明确授权 ,行政机关不得就该事项制定规范 ,否则即为无效。
依 法 行 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 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 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 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 依法行政的目的是保护干部本身, 更重要的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 本利益。 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 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 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政 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
2. 行 政 职 权 法 定
对行政机关来说,其职权来自法律 的规定。凡法律没有授予的职权, 行政机关不能自行享有,行政机关 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活动,越 权的行为无效。 一方面,行政主体的职能要有明确 的规范。这包括该主体管什么、管 辖范围、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分工关 系及界限等内容。 另一方面,还要遵循事权一致原则 ,通过法律规范形式赋予行政机关 和行政人员以相称的管理权力。其 中,权限大小与管辖范围以及各种 权力关系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3. 符 合 适 当 比 例
3.符合适当比例 即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 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 必须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 方式而进行。 比例原则也称最小侵害原则。
4. 信 赖 保 护
即政府对其行为应守信用,个人或组 织对政府行为形成值得保护的信赖时 ,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废止该 行为,否则必须合理补偿行政相对人 信赖该行为有效存续而获得的利益。
1. 公 平 对 待
也称平等对待。即当行政机关 面对同等情形、或基本相似的 情形时,应当做出同等的、或 者相近的处理,不得出现明显 的偏差或歧视 (自由裁量权行使)
2. 考 虑 相 关 因 素
2.考虑相关因素(禁止过度) 即行政机关在实施其活动时,必 须考虑也只能考虑与该事件有关 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无关因素 而影响其决定;
行 政 法 基 本 原 则
二、合法行政原则 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 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 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的职权 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 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 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 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
合法行政原则的含义主要包括 法律优先(法律优位)和法律 保留两个方面。
3. 行 政 程 序 法 定
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与行政人员在 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具有时间上 的衔接性的行为步骤、方式与过程 的集合。
《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一般 程序、听证程序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 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 下列程序: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 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 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依 法 行 政 重 要 意 义
人民角度 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 政府角度 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 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 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 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社会影响 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 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 主法制建设。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建设。
4. 行 政 责 任 法 定
权责一致是现代管理学的基本原则 和要求。即通过各种行政法律规范 的形式,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由于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所应 该承担的行政与法律责任作出明确 、具体的规定,这就是所谓的行政 责任法定化。 行政责任法定化的实质是要建立起 责任行政机制,实行问责制,即对 没有履行法定责任的行政机关或工 作人员追究法定责任,包括要求他 们辞职,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 刑事责任。
1、1989年,《行政诉讼法》,确立“民告官”制度,行政机关开始树立守法意识;
2、1996年《行政处罚法》,确立程序观念,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理念; 3、2000年《立法法》,规范行政立法行为;
依法 行政 的六 次推 动力
4、2003年《行政许可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 的六 次推 动力
依法 行政 工作 存在 的差 距和 不足
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行政职能履行不到位。一些部门职能 转变仍然滞后,在履行职能方面存在 错位、越位、管得过多和该管不管的 现象。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定、发布的 规范性文件违反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 送审签发混乱,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行政决策存在不履行法定程序的现象; 个别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 过程中上岗不持证、执法不亮证、执 法程序违规、违法事实认定证据单一,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把握不严,告 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定义务或救济途 径不明确,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 等。
行 政 法 基 本 原 则
一、行政法定原则(法治行政原则) 强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行政 事务,必须依法进行。 主要包括: 1.行政组织法定 2.行政职权法定 3.行政程序法定 4.行政责任法定(权责一致)
1. 行 政 组 织 法 定
是指行政组织的权限、中央和地方行 政权的划分、行政机关的设置、职能 以及行政编制都要由法律设定,其他 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规定。 一方面,行政机关的设立必须有法定 依据,一般是由宪法、政府组织法等 级别较高的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规定; 另一方面,行政机关的规模大小、级 别以及人员定额、岗位结构等,也要 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当前,我国主要是以行政编制法、国 家公务员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形式对 行政编制加以规范。
行 政 法 基 本 原 则
四.程序正当原则 在行政法律规范中,程序性规范 占据着极大比例,因此程序正当 也是法律上对行政活动提出的基 本要求。程序正当的具体内容可 以被分解为几个方面: 1.行政公开 2.公众参与 3.公务回避
1. 行 政 公 开
1.行政公开。 指的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 ,应当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以及 应向社会大众公开其活动的依据、过程、 结果以及此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 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外,主动或依 申请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开。 (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公开、过程公开、 运行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合 法 行 政
判断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的要求,有五个 方面的标准: (1)不得超越职权。 (2)不得滥用职权。 (3)主要证据确凿。 (4)适用法律正确。 (5)符合法定程序。
1. 法 律 优 先
是指行政机关一切行政行为均 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必须遵循 现行法律,不得违反)。法律 优先的具体含义包括: (1)行政机关制定的任何文件 、作出的任何决定都必须符合 现有法律的规定,不得与其相 抵触; (宪法之下,法律具有最重要 的地位)。
依 法 行 政 基 本 要 求
1、合法行政 2、合理行政 3、程序正当 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6、权责统一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 严,违法必究。
依 法 行 政 具 体 措 施
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 、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 执法能力和水平;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 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 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 政管理体制
《立法法》第九条规定的有关犯罪 和刑法、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
行 政 法 基 本 原 则
三、合理行政原则 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尤其是行 政机关根据其行政自由裁量权做 出的活动,都必须符合理性。 具体包括: 1.公平公正对待 2.考虑相关因素, 3.符合适当比例 4、信赖保护
行政立法必须具有明确而具体的法 律依据; 行政立法不得与法律抵触,凡有抵 触,应以法律为准,法律优先于行 政法规和规章; 法律尚无规定,根据特别授权,行 政法规、规章做了规定时,一旦法 律就行政事项做出规定,法律优先 ,行政法规、规章必须服从法律。 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 合法性审查,以保证其与法律、法 规、规章不发生抵触。
法治 政府 目标 任务 要求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 合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提出今后5年法治政 府建设40项工作措施,明确将政府职能 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 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 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 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 遍提高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衡量标准。 省委、省政府也相继出台了法治政府建 设《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 作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台帐,加紧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今后五年 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