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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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办法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评标工作必须公开、公正、公平,抵制任何形式的贿赂、强迫、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的运用。
2. 省时、省力、高效原则。
评标工作必须以省时、省力、高效为基本原则,尽可能提高评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 严格、细致、认真原则。
评标工作需要严格、细致、认真,确保评选结果合理、准确、可行。
二、评标程序
1. 投标准备环节
(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招标文件。
(2)招标人公告招标。
(3)接受投标申请。
2. 投标递交环节
(1)投标人确定投标策略。
(2)递交投标文件。
3. 开标环节
(1)组建评标委员会。
(2)公开开标。
4. 评标及评审环节
(1)评审标书。
(2)对标书进行评标。
(3)确定中标单位。
5. 完成环节
(1)编制评标报告。
(2)签订合同。
三、评标标准
1. 公司资质
评审公司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相对应的专业资质证书。
2. 业绩情况
评审公司应提供3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相关业绩应与被评审项目有较强的相似性。
3. 服务能力
评审公司应体现在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服务人员素质等方面,满足招标方的需求。
四、评标管理
1. 评标委员会设置
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人员、专家、代表、监管人员等组成,其中
评标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50%。
2.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评标结果、被评审公司的基本情况、评标标准及其权重等。
3. 招标文件的释义、修改和补充
在评标过程中,如遇到评标文件的释义、修改和补充,应及时
进行公告,并将修改或者补充后的招标文件重新公示。
附件列表:
1. 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模板
3.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 专业资质证书及业绩证明
法律名词及注释:
1.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单位法定的经营证照。
2. 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是指所有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必须到税务局办理的一项手续。
3.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48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程序登记、发放和管理的全国性、惟一性、普通性的代码证书。
4. 专业资质证书:指有关部门对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特定工种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认定并颁发的一种资质证书。
5. 业绩证明:指企业在以往的工程建设活动中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
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
1. 评标委员会成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解决办法: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增加评审次数。
2. 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资料
解决办法: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3. 投标人资质与业绩不符合要求
解决办法:拒绝其参评或者对其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