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岗位规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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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岗位规范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引导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岗位的工作职责、权限、义务以及工作流程,保障企业生产管理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质量。
第二条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是负责燃料管理部门安全及铁路运输工作的核心岗位。
主管应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并具备良好的沟通、引导和管理本领。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工作目标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应依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订立并进一步落实燃料部门安全管理和铁路运输方面的工作目标,确保燃料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和顺畅运输。
第四条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的重要职责包含:
1.订立和完善燃料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负责燃料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组织订立和实施燃料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
4.监督燃料管理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与铁路部门的协调和合作;
6.审核燃料管理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第五条工作权限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享有以下工作权限:
1.提出燃料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的修改看法;
2.调整和优化燃料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计划;
3.协调燃料管理部门与铁路部门的合作事宜;
4.矫正和处理燃料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
5.合理调配燃料管理部门的工作资源。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六条工作计划订立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负责向上级汇报并订立燃料管理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和铁路运输方面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应组织开展燃料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燃料安全保护意识的培养;
2.安全操作规程的宣讲和培训;
3.应急预案和救援演练。
第八条应急预案订立与演练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应负责订立并组织落实燃料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包含针对燃料泄漏、火灾爆炸、事故救援等应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本领。
第九条监督检查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监督燃料管理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操作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要求。
第十条协调和合作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应负责与铁路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包含但不限于:
1.协调布置燃料运输计划;
2.调解和解决运输中的问题;
3.确保与铁路部门的信息传递和沟通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工作报告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应及时编制并向上级提交燃料管理部门的工作报告,认真介绍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四章工作责任
第十二条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对燃料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和铁路运输工作负有以下责任:
1.对燃料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履行监督责任;
2.对燃料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履行引导责任;
3.对燃料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订立和演练履行组织责任;
4.对燃料管理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监督责任;
5.对与铁路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履行协调责任;
6.对燃料管理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审核履行责任。
第十三条违规处理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有权对燃料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进行矫正和处理,包含但不限于:
1.调整岗位责任和权限;
2.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予以相应惩罚;
4.启动相关程序、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隐患排查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应督促燃料管理部门及时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并及时上报汇报有关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
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应不绝学习和更新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本领,不绝提升对燃料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和铁路运输工作的处理本领。
第十六条
本规章制度经领导审定后施行,并定期进行评估,如有需要,可随时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版本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企业管理负责人全部,燃料管理部安全兼铁路主管负责执行和监督本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十八条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