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4年度西安名牌产品认定和复审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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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4年度西安名牌产品认定
和复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09.01
•【字号】市政发[2004]108号
•【施行日期】2004.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4年度西安名牌产品认定和复审
结果的通知
(市政发[2004]1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西安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西安市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对2004年申报的西安名牌产品和已到期的西安名牌产品进行了审查认定和复审,“汉港”牌环保外墙乳胶漆等19个产品被认定为2004年度西安名牌产品;“爱菊”牌小麦粉等37个产品符合西安名牌产品要求,继续保留西安名牌产品称号。

市政府同意这个认定结果,现予公布。

市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要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积极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保护和宣传工作。

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要通过争创名牌产品活动,加强内部管理,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维护名牌产品声誉,扩大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西安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04年度西安名牌产品名单(排名不分先后)(略)
附件2:2004年复审合格保留西安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名单(排名不分先
后)(略)
二00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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