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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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值班制度
工商局值班制度
一、为了保障局机关的平安,防止各种情况的发生,本机关大楼实行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全局干部、职工均有值班义务。

二、节假日夜间由局机关男同志担任,节假日白天值班按局机关干部职工(专职驾驶员除外)实有人数排班。

三、值班方案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以书面形式能知到各处室人员。

为保证正常值班,实行各科室轮流负责制。

在规定的值班期间内,如遇处室人员特殊情况,各处室详细负责安排、调度值班人员。

四、值班人员应按时到位,坚守见守岗位,不得不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五、值班人员要进步警觉,加强巡回检查,发现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或局指导报告。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急需办理的事务及时处理;对外地来人联络工作的,应热情接待,并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

七、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水、电、门窗等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八、值班人员要主动关心值班室内的清洁卫生,保护公物,认真搞好交接手续;办公室应加强检查催促工作,以保证值班工作的正常进展。

九、加强门卫。

外来人进局联络工作,均需登记前方可进入;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办公楼。

十、做好办公楼的防盗、防火、防漏等工作,大楼内一律不准留外人过夜,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泉州市工商局值班制度xx-10-1016:46|#2楼
一、值班规定
1、市局机关、各县(市、区)工商局及各基层工商所值班室实行昼夜值班制度;
2、各级办公室指导本局值班室开展值班工作;
3、值班室的值班人员由各级工商局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和临时人员)轮流担任;
4、法定节假日期间,需安排一位局指导带班,各县级工商局应将节假日带班指导、值班表电传市局工商局办公室;
5、遇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应视情况增加值班人员并将报送上一级工商局办公室;
6、机、oa办公自动化网络必须24小时开通,并保证可以及时接收文件
二、值班任务
1、接转、受理好上级工商局、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值班室、发给本机关的指示、通知和下级工商局和群众的请示、报告及情况反映等;
2、处理好非办公时间的紧急事项,协助指导同志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
3、接待、疏导好来访人员;受理咨询。

4、办理好指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要求
1、接到联络先问明对方情况(单位、姓名、职务、联络),并将内容完好、准确地记录在《记录登记本》上,通话完毕要与对方核对通话内容;
2、在正常工作日内,值班人员对各级、各单位的`联络及文件要及时接转本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3、非办公时间收到各级、各单位文电,要认真记录并妥善保管。

紧急通知或文件应立即与局指导获得联络,根据指导的批示处理,并将情况告知办公室。

一般性文件,上班后按正常文电运作渠道办理。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遇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带班指导,根据指导指示处理;
4、对各级、各单位或人民群众反映和查询的问题,要酌情予以答复。

凡属重要的或没有把握答复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有关指导。

凡属一般行政、业务性问题,应及时转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5、对来访人员要问清身份和来意,热情接待,妥善处理。

对一般办事人员,请有关职能部门接洽,对上访人员,及时通知本单位信访部门及有关部门处理;
6、如机等办公设备不设在值班室的,上级如有重要或有时限性要求的文件,值班人员应负责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展接收;
7、认真做好《值班日记》,内容包括:当日值班处理事项、指导交办事项、办理结果和交接事项的办理情况及其他需要记录的备查事项;
8、要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员要将已办和待办事项及有关情况交接清楚,接-班人员应继续处理待办事项;
9、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须请示带班指导同意,并有适宜人员代替。

太仓工商局应急值班工作制度xx-10-1017:28|#3楼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为了标准应急值班秩序,及时受理重大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

局统一制定应急值班表,由局主要指导总负责,其他局指导为带班指导,相应科室为值班科室,科室负责人为值班联络人。

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和消保委消费者投诉功能。

值班保持畅通,各分局、科室负责人保持24小时开机并保持畅通。

第二条:各值班人员按照局值班制度、保密制度等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值班职责。

第三条: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

局正常工作日值班接听由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和消保委负责。

处理日常投诉举报。

遇重大事件立即向当日值班联络人汇报,并由值班科室负责人向当日带班指导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条:值班指导必须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

值班指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五条: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值班员职责。

熟悉接处程序和有关规定,熟悉使用值班设施,把握好接听来电(来访)、做好记录、及时上报、汇总结果等环节。

第五条:严格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

严格标准外来人员的接待范围,标准各种信息材料的保管和。

值班日志和值班记录(报告),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翻看。

第六条:加强局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和消费者投诉中心的标准,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受理中心)进展与值班无关的活动,并保持室内肃静。

第七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可随意擅离任守。

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实行指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值班指导(值班科室负责人)非公务外出须向局主要指导请假。

值班人员(含节假日值班人员)请假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并报当日带班指导,并由本部门安排好其别人员值班。

其他外出报告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工作日值班员按作息时间执行,午休时间值班(应急值班)由当日值班科室负责。

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员按作息时间严格遵守。

其他时间由安保人员负责值班,当日值班科室负责值班情况汇报处理(正常投诉举报受理除外)。

第十条:局统一制定应急值班安排表(附应急值班安排表),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安排不变,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制度。

第十一条:局监察室、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展检查并定时通报。

各分局按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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