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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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陕科大校办[2005]004号
为了实施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从2005级起,学校允许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本科学生入学一年后在一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本科学生可以申请在全校一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1、全校各专业划分成以下四大类:
(1)轻化工程、印刷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环境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理工)、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药物制剂、制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工业工程、物流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网络工程、包装工程、工业设计(理工)、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
(3)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法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
(4)工业设计(艺术)、艺术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
属于以上专业分类范围的学生可以在专业大类范围内,于二年级初重新选择专业,重新选择专业的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学生总数的8%以内。
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年学分绩名次列各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前10%以内。
三、重新选择专业的程序
1、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各院系教学秘书计算出一年级学生学年学分绩,统计出各专业或专业大类前10%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2、第三学期开学前,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填写"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交各院系教学秘书处。
3、各院系教学秘书在辅导员的协助下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对提出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提出相应的推荐名单,于第三学期开学一周内报教务处。
4、转入院系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核,并签署是否接收的具体意见。
5、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资源条件审批上报名单,于第三学期第二周予以公布,并由教务科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重选专业后,有关的学籍管理处理办法
在全校范围内任意选择专业后,原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与所转专业的课程可能有些不同。
凡由于重选专业引起缺少的课程不再补修,从第三学期起按新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
但学生转专业后的所在院系对这些学生要加强指导,如有些课程影响后继课程的学习,可指导学生自学并选派导师适当辅导。
五、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
六、职业技术学院职教师资本科的学生不执行本办法。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