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视角下DNA鉴定结论局限性以及审查判断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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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视角下DNA鉴定结论局限性以及审查判
断剖析
摘要:随着DNA鉴定技术的发展,使司法机构以生物检测材料对人身进行同一认定的难题得以解决。
然而由于每个个体之间的DNA在结构上具有一定偶合性、高灵敏度的DNA技术鉴定存在极大的污染性、各社会职能部门鉴定DNA的水平良莠不齐等等,这些自身缺陷造成DNA鉴定技术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所以与其他鉴定方式一样,DNA鉴定所得结论也只能作为普通证据,并不确凿,对DNA盲目信服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因此在司法领域对DNA做进一步审查与判断还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针对法医视角下DNA鉴定意义、结论的局限性以及审查判断的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层层剖析,最终提出DNA鉴定结论的有效应用措施,相信对于相关问题的分析^p 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p :法医视角;DNA鉴定;局限性;审查判断;措施
司法领域中,DNA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结合其他证据为法庭科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但是受DNA鉴定自身因素影响,在法庭科学的具体实践中仍存有诸多缺憾。
因此建立健全采信标
准,契合司法规则,依靠相关法律规范使用DNA鉴定获取的数据,提高DNA鉴定法医视角下的可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医视角下DNA鉴定技术重要作用
DNA技术自从上世纪末问世以来,使以往只能用“认定”、“否定”、”“不能”意义定论结果的生物物证检验的历史。
DNA鉴定技术能够直接对案发现场遗留的生物材料的对象进行“认定”,继而成为诉讼、案件侦破的有力证据。
DNA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的定义为“同一认定”下的DNA,即为在分子生物学理论分析^p 方法下,对DNA样本与案发现场所遗留的生物材料中DNA的结构做鉴定对比,然后对比对的DNA来进行分析^p ,最终确定其来,成为诉讼及案件侦破的有利证据。
在目前的刑事案件生物物证验证过程中DNA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检验范围也有原来的唾液、精斑、血迹、毛发等生物材料拓展到现在的包括肌肉、骨骼、指纹、尿斑、汗液、在内的生物材料。
诸多刑事案件中DNA所鉴定的结论常常成为重要的一种证据。
二、DNA鉴定结论审查判断的意义
受DNA自身局限性影响,审查及判断DNA的鉴定具有重要意义。
鉴定结果的偶合性、鉴定过程污染的可能性以及鉴定水平差异等等是DNA鉴定局限性的重要表现。
1.鉴定的偶合(原文来自:wWW.bDFqy. 千叶帆文摘:法医视角下DNA鉴定结论局限性以及审查判断剖析)性
人体的染色体有46条,碱基对约有60亿,做DNA鉴定不可能具有全面性。
同时,由于人体的大部分DNA的结构是相同的,所以全面DNA鉴定没有实际意义。
常规情况下也只对DNA 链上多态性的特殊基因位点实施鉴定。
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所鉴定的基因点存在不同结构,结论则为“否定”,这种“否定”性结论是绝对的,具有100%的概率。
如果鉴定结果相同,结论则为“认定”,而这种“认定”性结论不能对现场遗留生物物证的对象进行绝对肯定,因为从理论上来讲,DNA鉴定只是对鉴定了部分基因点,只是部分基因点存在相同结构,而非全部,因此可能存在由于偶合而导致二者部分基因点的结构相同,事实上并非自统一个体。
随着DNA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这种偶合性出现的概率越来越低,不能因为DNA存在偶合概率而对其鉴定具有的“认定”价值给予怀疑或否定。
即便“认定”具有相对性,还能够满足个人认定的要求。
2.鉴定易污染性
DNA鉴定具有较高的灵敏度,指纹汗液中含有及其微量的DNA实施同一认定,以及带有毛囊的体发等等能够满足上百次的检验。
在具有微量生物物证的犯罪现场,DNA高度灵敏性对
于微量物证的鉴定非常重要。
同时,高度的灵敏性导致DNA严重受污染的机率越高,出现结论错误性也就越大。
造成DNA鉴定污染主要原因:在提取、送检、保存的过程中,提取工具的重复使用、未能严格执行污染的防止措施,形成检定材料交叉污染,导致检材有不同变为一致;在嫌疑人DNA样本提取、送检以及保存的过程中,没有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操作,导致嫌疑人个体样本与现场检材交叉污染,直接导致嫌疑人与现场所留物证相关的错误结论的判定;受检测环境、检测仪器、药品、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因素造成污染等。
这些人们不易发现的污染状况的存在,形成交叉感染,致使不同检材出现相同特征的现象,影响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建立完善的污染预防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执行制度,DNA鉴定的可信度将会大大提高。
3.鉴定标准缺乏统一性
当前各地的DNA鉴定所采用的检测方法及检测设备各部形同,没用形成统一规范的标准。
硝酸银染色技术以及STR荧光标记复合扩增法是当前DNA鉴定的常用方法。
在具体检测过程中,有的单位使用STR荧光标记复合扩增方法对16个基因点进行检验,有的单位使用硝酸银染色技术对9个或者6个甚至是3个基因点进行检测。
检验的方法不同,势必会造成DNA鉴定结论证据效力的降低。
由于当前我国DNA鉴定没有形成统一
的标准,形成参差不齐的鉴定水平,对DNA鉴定结果产生直接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管理体制,统一鉴定标准,提高DNA鉴定结论的实证作用是司法部门首要任务。
二、DNA鉴定结论的有效运用
在刑事案件的侦察、破译过程中,会有诸多证据出现,而这些证据的实效性是案件破获的关键。
针对这些证据的实效进行审查时不能孤立进行,需要将DNA鉴定的结论关联其他证据实施审查,进行相互印证。
在结论同其他证据出现矛盾时,不可对DNA鉴定结论的效力草率认定。
在审查DNA鉴定结论同其他证据之间关联时,需要证明结论与证人证言、嫌疑人供词、勘察笔录等结论的一致性。
比如所提供的案发前到过案发现场的证据得到证实、有证人证明嫌疑人不具备作案时间、现场获得的指纹、足迹等证据与嫌疑人不相符等等,都会降低嫌疑人所受的嫌疑程度。
如果别的证据未能使嫌犯嫌疑程度降低反而增加了,所有证据具有一致的指向,并且证据链条形成,那幺则可对DNA鉴定证据的实效性进行认定。
种种迹象表明DNA鉴定结论种种迹象表明DNA鉴定结论只是一种证据形式,在具体应用实践中应当深入审查同其他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并给予科学合理的综合评断,这样才能确保DNA鉴定结论的正确使用。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DNA鉴定技术在法医领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不仅使司法部门多年来饱受“同一认定”困扰的技术难题得以解决,同时也促进了刑事鉴定的科学发展。
DNA鉴定的结论是刑事诉讼直接证据的供给来。
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DNA 鉴定结论并非“铁证”的实质作用,对DNA鉴定效力切勿盲目夸大、信服。
应在司法实践中,对DNA鉴定进行全面、科学、理性的审查判断,同其他证据紧密关联,互为印证,才能成为有效证据得以采信。
【参考文献】:^p :
[1]梁小飞.浅议DNA鉴定结论在破案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C].全国第九次法医学术交流会论文集,20________. [2]李泽旭.法医DNA证据的诉讼法视野分析^p [J].科学导报,20________(20):241. [3]雷雨田,黄黎明.法医DNA实验室污染问题分析^p 与对策[J].科研,20________(26):13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