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老师陈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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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分析了39個國家影響銀行的市場集中度的資本 結構政策。結果1995-2004年有12049以上公司表明, 公司槓桿提升會伴隨著銀行集中度和強化保護債權 人的權利,但會降低財產權的保護。
研究結果表示,銀行集中度代替債權人的保護和有 形的資產,降低股東和債權人之間的代理成本。較 弱的財產權保護提高了外部資金的代理成本,導致 優先使用內部資金(融資順位理論)。抵換理論,是 在法律更有效的國家保護財產權。
經濟敘述和資料
(Dit - Dit−1)=α(D*it-Dit−1) (1) Dit=αD*it+(1-α)Dit-1 (2) D*it=a0+ a1PROFit+ a2GROWTHit+ a3PPEit + a4SIZEit +μit
(3)
Dit=αa0+(1-α)Dit-1+α a1PROFit+ αa2GROWTHit+α a3PPEit + αa4SIZEit +b5CONCkt+b6RIGHTSkt+b7CREDITORSk+ Nhomakorabea. (4)
在實證文獻中表示,有效的法律體制是主張公司應使用 外部資金,但企業在貧窮萎縮的經濟環境卻越來越依賴 內部資金,而一個法律制度發展健全的地方,不僅會影 響了公司的外部資金,且提升長期負債的比例。
而在這方面的研究,國際問題大多數利用國家數據,也 分析國家變量如何影響銀行貸款制度。以前的文獻提供 了制度對企業資本結構的影響,而研究卻顯示,在他們 的研究並沒有使用客觀的變數,比較獨立在每個學者的 國家。
(三)內生的可能解釋變數。在GMM估計模型利用二到 四年的時間落後變量,我們控制獲利能力、發展機會、 有型資產的大小潛在的內生性。
資料庫
從worldscope1995年到20047年得到公司的資產負債 表和損益表數據(單位:歐元和實際價格)。最初 選了49個國家,後來消除10個,因為資料不足,最 後國家考慮的是39個,包括開發和開發中國家。
銀行集中度(CONC),財產權保護(RIGHTS),和債權人權 利保護(CREDITORS)
採用generalized-method-of-moments (GMM)法估計動態 模型,這個方法專門針對特定的經濟計量三個問題:
(一)企業無法觀測到消除不同變數所產生的影響
(二)在迴歸的過程中有關行為的槓桿比率數據
兩種財務基本模型 1.抵換理論
企業舉債有利益時,當負債利益(稅盾)等於邊際 負債成本(破產成本、股東和債權人間的代理成 本),公司價值及最大化。
2.融資順位理論 重點在於公司內外部資訊不對稱
Hypotheses
1.財產權 H.1財產權的保護對股票的發行是有利的,故財產
權的保護和公司財務槓桿為負相關。
Demirgüc-Kunt et al. (2004) and Beck et al. (2006)表示 銀行集中度是以一個國家最大的三家銀行的資產。數 據來自世界銀行數據庫,主要來源是Fitch IBCA銀行 (惠譽)。
衡量財產權保護利用傳統基金會公布私人財產權指數, 是一個年度私人財產權保護指標,並在某種程度上有 強迫法律保護私有產權。這也說明了腐敗的法律和有 權力的人在企業可能剝奪私人財產。該指數1~5,越 高表示法律有更大的能力保護財產。
最後,提供論點來解釋跨國TOT和POT的適應性, 當銀行集中度和國家制度修改,企業和銀行間的代 理成本和資訊不對稱,企業跨國財務槓桿決定因素。 結果表示,弱的財產權保護增加外部資金的代理成 本,導致使用內部資金(POT),而TOT論點主張, 在一個國家更有效的法律帶來強大的財產權保護。
Influence of bank concentration and institutions on capital structure: New international evidence
Víctor M. González , Francisco González
指導老師:陳曉蓉 老師 Presented by:蔡佩圜、鄭婉茹
H2.TOT(POT)能夠更好(更不好)的去解釋決定公司 財務槓桿決定因素和一個國家的財產權保護。
2.債權人 H3.TOT無法利用國家保護債權人的權利去解釋企業財
務槓桿的決定因素
3.銀行集中度 H4.在國家的法律和體制環境尚未開發,銀行集中度有
更正面影響(或較不影響)對企業的財務槓桿。
研究動機與目的
傳統在分析資本結構決定因素在於企業的特點,主 要為代理成本和資訊不對稱。最近的文獻認為,資 本結構不僅影響了企業也影響了國家,或ㄧ個公司 的法律或體制,主要是1.如何控制公司財務槓桿, 2.銀行如何利用不ㄧ致的法律和體制系統,去提升 股東或債權人的利息。本篇研究讓我們去檢測在不 同國家不同的法律體制下的抵換理論(TOT)和融 資順位理論(POT)。
結論
銀行集中度和制度影響資本結構和企業財務槓桿的決 定因素,在1995年到2004年12049間企業在39個國家。 銀行集中度擴大公司的長期負債,作為銀行服務的關 係,以減少資訊不對稱和銀行與債務人間的代理成本。
研究結果也證實債權人的權利保護是減輕企業長期負 債,有力的財產權保護提升了發行股票和降低財務槓 桿比率。在一個國家銀行市場集中度可以代替法律保 護債權人和有形資產減少負債的代理成本。因此,在 一個國家債權人保護不足和企業的無形資產,銀行集 中度對企業負債會更有影響,這個結論意旨,銀行集 中度、債權人保護和有形資產任一個皆對企業減輕債 務有利。
本研究的槓桿以長期負債和資產的市場價值間的比 率代替,資產的市場價值定義為總資產減股東權益 帳面價值加股東權益市場價值,而長期負債對於逆 選擇和道德風險在負債中以最為敏感,將它作為因 變量,目的在於了解銀行集中度和制度影響的關係 下解決公司和債權人之間的問題,再利用總負債檢 測穩固性的結果。
Profitability(PROFIT)是衡量息前稅前收入加上折舊費 用和供給(營業收入中非現金項目)除以總資產,成長 機會(GROWTH)是作為市場與帳面價值比,有形資產 的比率(PPE)以廠房和設備的總資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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