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疑似强奸杀人案的意外死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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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疑似强奸杀人案的意外死亡事件
发表时间:2012-07-09T15:18:50.887Z 来源:《时代报告(学术版)》2012年5月(下)供稿作者:赵翔1 张国梁1 张鑫2
[导读] 通过对一例疑似强奸杀人案的现场勘查及尸体检验对现场进行重建,确定死者系意外坠落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赵翔1 张国梁1 张鑫2(1.绵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四川绵阳 621000;2.安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四川绵阳 622651)中图分类号:D91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5-0150-01
摘要:通过对一例疑似强奸杀人案的现场勘查及尸体检验对现场进行重建,确定死者系意外坠落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指出现场重建是建立在对现场的观察能力、物证的实验室检验及相关信息的系统研究和原理的逻辑形成的运用的基础上的。

关键词:强奸杀人;意外死亡;现场重建
一、案例资料:
(一)简要案情:2011年8月18日9时25分,安县花荄镇X村X组苏XX被发现死在其长子家一楼楼道。

据调查:苏XX,女,汉族,77岁,独居于长子家,每日早晚6时许到“九皇庙”烧香,并保管有庙门钥匙。

8月16日14时许,在二楼阳台晒花生,18时许,独自一人往“九皇庙”方向走, 19时10分下雷阵雨,并停电,21时许雨停,24时后来电。

2011年8月17日陈XX及8月18日王XX去苏桂珍处拿庙门钥匙时,均看见其堂屋门打开,门上有钥匙,呼叫无人应答,两人均未进屋查看。

(二)现场勘查:现场为一楼一底钢筋混泥土楼房,坐南朝北。

一楼居中为堂屋,堂屋北墙开有双扇内开防盗门,门呈开启状,门上挂有死者钥匙。

堂屋东南角有一内开门通往楼梯间。

尸体位于楼梯间门内西侧地面,头西脚东,右侧侧卧,双脚穿有白色袜子,上沾有血迹,穿有粉红色内裤,尸体头下地面有蓝色碎花衣服一件及蓝色碎花裤子一条。

尸体西侧堆放有农用杂物,其间散落女士拖鞋一双。

尸体南侧为通往二楼的楼梯,梯宽1m,台阶距北墙47cm地上有点状血迹,距北墙50cm,距地135cm的西墙有擦痕,距北墙1.5m、距地1.45m有擦痕,楼梯通往二楼的阳台,西墙下距北墙80cm有70×50cm范围不规则血迹,靠南墙有一花边遮阳帽。

一楼平台通往二楼楼梯未安装防护栏,二楼阳台门为开启状,阳台上晾晒有花生。

现场未见打斗、翻找、攀爬痕迹。

(三)尸体检验:死者上身赤裸,腰系白色鞋带,绳结系于腰背部,活结。

下身穿粉红色内裤,内裤位于髂部,双足穿白色丝袜。

左顶枕部、左顶部、左侧额部、左眉弓外侧、左耳后有范围不等的皮下出血及表皮剥脱,右侧外耳道有血液溢出,双侧鼻腔有血液溢出。

双下颌可见范围不等的皮下出血。

胸腹部皮肤未见损伤,四肢及肩背部可见多处大小不等的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主要位于肘关节、膝盖等肢体突出部位。

剖开头皮,帽状腱膜下大范围出血,左侧颞肌出血,左枕骨骨折。

左颞部硬膜外血肿,左顶部及右侧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

左颅中窝粉碎性骨折。

颈部及气管未见异常,左右胸锁关节脱位,胸骨体骨折,右第2、3、4、5、6肋骨折,胸腹腔各脏器未见损伤,胃粘膜未见出血,胃内有约100ml咖啡色液体状胃内容物。

(四)物证及实验室检验:现场提取苏桂珍住宅堂屋西墙下距北墙80cm处地面上血迹及苏桂珍住宅堂屋内背篓上血迹各一份,均检出STR分型,与苏桂珍的STR分型相同。

尸检中提取死者胃及胃内容物作理化检验,未检出常规毒物。

二、法医学死因分析
根据尸体检验,可排除死者因卡、压、勒颈等方式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根据实验室检查,可排除常规毒物中毒致死,尸检见死者帽状腱膜下大范围出血,左侧颞肌出血,左枕骨骨折,左颞部硬膜外血肿,左顶部及右侧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左颅中窝粉碎性骨折,结合胸腹部皮肤未见损伤,胸腹腔脏器未见损伤,综合分析苏桂珍系严重颅脑损伤致死。

三、分析讨论
根据尸体检验,胸腹部皮肤未见损伤,但双侧胸锁关节脱位,胸骨体骨折,右侧多根肋骨骨折,损伤外轻内重;死者除头部损伤外,四肢及肩背部可见多处浅表损伤,主要位于肘关节、膝盖等肢体突出部位,损伤广泛多发,上述损伤符合坠落损伤的特点,结合现场勘查时血迹分布、尸体检验时见严重颅脑损伤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死者因下雨上二楼阳台抢收花生时意外坠落头部着地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典型的硬膜外出血的临床表现是具有昏迷-清醒-昏迷的中间清醒期过程,现场见尸体头部枕于西侧编织袋上,尸体下的蓝色碎花衣服及蓝色碎花裤子未见破损,于地面摊开分别位于上身及双下肢下方,周围物品位于原始位置,状态较为平静,分析多系死者头部外伤后,出现 “中间清醒期”过程,在“中间清醒期”死者做出这种类似睡觉的无意义行为。

在这件案例中,现场重建对确定案件的性质起了重要的作用。

现场重建是建立在对现场的观察能力、物证的实验室检验及相关信息的系统研究和原理的逻辑形成的运用的基础上的,具体到本例,就是对现场的仔细勘查,尸体损伤的成伤机制分析以及结合调查情况得出的综合性结论。

现场重建的灵魂必须抓住细节,只有细节的突破才有重建的突破。

参考文献:
[1]闵建雄.命案现场重建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6:42.
[2]李昌钰.李昌钰博士犯罪现场勘查手册[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8:259.
[3]闵建雄.法医损伤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259:267.
作者简介:
1.赵翔(1975—),男,1999年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刑科所,职称:工程师,主攻方向:从事痕迹检验、现场勘查工作、刑事技术信息化。

2.张国梁(1982-),男,毕业于四川大学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四川绵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主攻方向:法医病理、法医临床。

3.张鑫(1984-),男,毕业于川北医学院,四川绵阳市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职称:法医师,主攻方向:法医病理、法医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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