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流通领域部分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公示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上半年流通领域部分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公示
在2017年上半年开展的流通领域部分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青岛市工商局委托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和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我市部分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类和学生儿童用品类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检,共发现合格商品79批次,不合格商品3批次,现将抽检商品的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各属地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不合格商品开展清查、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案件查办、追根溯源等后处理工作,并将处罚情况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

青岛市工商局将定期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信息,运用信用监管手段,督促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强化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抽检商品信息时应将样品名称、标称商标、被抽检经营者、标称生
产企业、规格型号、标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一同登上。

2017年上半年流通领域部分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发布名单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抽检商品信息时应将样品名称、标称商标、被抽检经营者、标称生产企业、规格型号、标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一同登上。

2017年上半年流通领域部分商品质量抽检合格商品发布名单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抽检商品信息时应将样品名称、标称商标、被抽检经营者、标称生产企业、规格型号、标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一同登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