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工业园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樟树工业园
凡投资樟树市工业园的生产企业,除享受《樟树市鼓励外商投资优惠办法》中的各项优惠外,还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用地。

用地租赁每平方米0.5-1元(人民币),租期50年。

土地出让金、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每亩100元;1000-1500万元的,每亩1000元;500-1000万元的,每亩5000元;500万元以下的,每亩10000元。

二、税收。

(1)增值税。

年实际缴交额100万元以上的,属地方分成部分,前5年分别由财政奖励50%-70%。

第6-10年奖励30%。

年实际缴交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前5年财政奖励40%,第6-10年奖励20%。

(2)企业所得税。

属地方分成部分,前5年财政全额奖励,第6-10年奖励70%。

(3)营业税。

前5年由财政奖励50%,第6-10年由财政奖励30%。

(4)个人所得税。

地方分成部分,前5年由财政全额奖励,第6-10年奖励70%。

三、常规费。

(1)企业自用的车辆,通过樟树赣江大桥免费通行。

(2)企业在园区落户所需的各种收费,属国家、省、宜春市规定缴纳的,按标准下限收取。

属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收证照工本费,其他一律免收。

(3)免收供电配电贴费、电话初装费、供水增容费以及外来人口暂住费。

四、服务。

(1)为落户企业代办、申报工商、税务、用地等手续。

(2)颁发“樟树市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牌”和“樟树市外商投资身份卡”对外商实行综合保护。

五、其他。

经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获得发明专利、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可享受
更优惠的政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