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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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7.08.23
•【字号】豫环文[2017]257号
•【施行日期】2017.08.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环文[2017]257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要求,规范我厅公职律师管理工作,提高公职律师业务能力,我厅制订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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