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之给危房居民下搬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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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危房居民下搬迁通知
【篇一:关于尽快搬出危房的通知】
关于尽快搬出危房的通知

您目前所居住的房屋系原县酒厂家属房,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
的砖木结构房,因建年久远,导致承重构件有效消减,部分地方地
面有轻微下沉,墙体底部和砖柱底部等承重构件风化严重,多处渗
漏严重,并有继续扩展的迹象。

经县房管局安全鉴定为d级危房,
属于整栋危房级别,不得继续使用。

当前房屋安全隐患极大,为保
障您和您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尽快自行搬出该家属房,以免
发生安全事故,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篇二:危房通知书】
危房通知书(存根)
经xx供销社和县联社干部实地察看,你所使用房屋建于上世纪五
十年代,因年代太久,大部份结构已损坏,属于危房,已无法维修,随时有倒塌的可能。

为了你和家人的生命和财产不受到危害,现通
知各使用房屋者立即自行搬出,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特此通知
使用房屋者签字:
供销社盖章: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危房通知书
经xx供销社和县联社干部实地察看,你所使用房屋建于上世纪五
十年代,因年代太久,大部份结构已损坏,属于危房,已无法维修,随时有倒塌的可能。

为了你和家人的生命和财产不受到危害,现通
知各使用房屋者立即自行搬出,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特此通知
使用房屋者签字:
供销社盖章: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篇三:搬迁通知】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关于灌口镇灵岩村三社七社危房搬迁的通告
都府告〔2002〕14号
?灌口镇灵岩村三社、七社地处地质异化带,属沉积岩堆积层的地震蠕变带,该地段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整体下滑现象,严重威胁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区部门论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该地段危房实施搬迁。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灵岩村三社、七社危房搬迁户要按照灌口镇人民政府7月11日通知的时间撤离至指定安全地点或投亲靠友。

二、搬迁后的新建住房宅基地规划在灌口镇百花村、富民路沿线。

三、搬迁后的新建住房面积按照农房建设的有关政策,实行统规自建。

五、自通告之日起,危房搬迁户要积极配合市、镇两级政府,迅速撤离危险地带,对积极支持配合的村民将给予适当奖励。

六、危房搬迁户如执意不撤离危险地带,遇有险情造成的损失由
住户自行承担。

同时,市政府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特此通告
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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