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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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
五”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11]91号
【发布部门】宜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29
【实施日期】2011.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宜昌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攻坚时期。

根据《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卫生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大疾病的防治,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启动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改善。

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1岁,婴儿死亡率由“十五”时期的10.17‰降至5.13‰,孕产妇死亡率由38.5/10万降至18.88/10万;甲、乙类传染病得到进一步控制,一类疫苗免费接种覆盖率达100%,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在99%以上;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

全市新农合制度实现了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全面覆盖。

“十一五”期末,全市参合农民达到254.5万人,参合率达到97.23%。

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150元以上。

住院综合补偿率达到50%以上。

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8倍以上,达到4~5万元。

全面实行门诊统筹,全面实行出院病人即时结报。

相邻县市区间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互认机制得到有益探索。

市、县、乡(镇)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行,并逐步延伸到村卫生室。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十一五”期间,全市投入卫生事业发展建设资金25.7亿元,其中各级财政经常性经费、公共卫生及防病经费投入16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5倍;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资产规模达到48.74亿元,较“十五”期末的20.82亿元增长134.10%。

“十一五”期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107个;卫生人员
27694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8138人,注册护士7928人;床位数15790张。

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04人、注册护士1.99人、床位3.96张,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全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卫生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十一五”期间,全市共争取卫生建设项目442个,项目资金9.7亿元,其中,各级政府项目建设投入4亿元。

先后建设了4个市级综合医院、17个县级综合医院、9个县级中医院、7个县级妇保院、2个县级疾控中心、110个乡镇卫生院、269个村卫生室、1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9个妇幼设备项目。

全市99%的村卫生室达到了“甲级村卫生室”标准。

(四)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能力稳步提升。

全市建成了以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中枢、反应灵敏、统一指挥的新型120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了市、县、乡(社区)三级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了23个卫生应急预案,组建了108支卫生应急队伍,通过开展培训和演练,传染病、医疗紧急救援、食物中毒、救灾防病等能力进一步增强;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日益完善,全市153家网络直报单位网络直报率达100%,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质量继续在全省保持前列;有效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医疗紧急救援事件129起,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手足口病和疫苗针对性疾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成效明显,无重大疫情发生。

出色地完成了汶川地震医疗卫生救援任务,被卫生部表彰为“全国抗震救灾医药卫生先进集体”。

有效防治了甲型H1N1流感,成功处置美国中学生旅游团流感疫情,受到卫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美国媒体的高度赞誉,并成为省委党校教案。

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发展。

市红十字会共募集和接收各类救助款物3873.3万元,累计下发救灾款物3888.1万元;引进灾后重建项目8个,项目资金323万元;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采样入库1787名,并有 3人成功完成捐献。

(五)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
里行、院务公开、平安医院创建和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等活动,医疗服务能力稳步增强,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市中心人民医院在全省市州级三级医院五项指标综合排名中位居第二。

市中心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葛洲坝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5家医疗卫生机构成功创建“三级优秀”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

市第三人民医院被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彰为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

基层卫生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培训乡镇卫生院院长450余人次、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1500余人次、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240名、乡村医生8000余人次。

全市共有1353名乡村医生取得了中专学历证书。

培训了社区全科医师骨干35人,全科医师218人,社区护士及其他卫技人员312人。

全市中医药事业得到蓬勃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中医床位数、从业人员、年门诊量和业务收入等均有大幅度提升,传统中医药在基本医疗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宜昌市中医院被确定为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单位。

宜都市被确定为湖北省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血液质量管理继续得到深化,无偿献血招募服务、供血服务和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建立,连续八年保持无偿献血率100%。

2007~2010年连续两届被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

(六)妇幼卫生工作实现快速发展。

全市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了快速提高。

市妇幼保健院被省卫生厅评为“三级优秀”妇幼保健院,当阳市、宜都市、夷陵区妇幼保健院被评为“二级优秀”妇幼保健院。

医疗机构产科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市5家卫生院产科被评为首批市级“乡镇卫生院示范产科”。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和妇女健康行动全面实施。

在五峰自治县、长阳自治县和秭归县实施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项目;在全省率先建设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全市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网上办证,新生儿疾病筛查、散居和集居儿童保健管理、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网络化管理;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全
市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0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96%,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87.34%。

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妇幼卫生工作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

(七)卫生法制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卫生监督体系基本建立。

9个县市区及葛洲坝集团均成立了完全独立运行的卫生监督机构,初步实现了卫生监督工作进社区、进农村。

探索建立了部门间联合监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投诉举报快速查处等卫生监督长效监管机制。

“十一五”期间,共受理社会投诉举报1000余件,查处结果反馈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无错案和行政诉讼(复议)败诉案件,卫生监督执法的社会公信力明显上升。

宜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全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八)爱国卫生创建活动取得重大成果。

2008年,宜昌市被全国爱卫会授予“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兴山县、秭归县通过了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县城”复查,被全国爱卫会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县城”。

“十一五”期末,全市省级卫生镇达到9个、省卫生村达到65个、省卫生先进单位达到219个。

(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开局良好。

“十一五”期末,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宜都市、枝江市、远安县、夷陵区等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全面开展,启动实施居民健康档案等九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实施。

在当阳市人民医院开展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十)人才、科研和专科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专科建设全面加强,共有部级重点专科2个、省级(乙类)重点专科13个、省级(乙类)重点建设专科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74个。

卫生科研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卫生系统共完成科研成果165项(其中获省科技进步奖7项,市科技进步奖95项),发表国家级学术论文3322篇。

市中心人民医院中药
新药制剂研究与开发实验室被授予“国家二级中医药实验室”,连续两年获国家自然基金立项。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由国家级、省级、市级、局级专家及专科带头人组成的高层次人才体系基本形成,市直卫生系统共有国务院特贴专家1名、省管专家2名、省政府专贴专家2名、省知名中医3名、市管优秀专家12名、市中青年高层次人才8名;选拔了卫生系统高层次优秀人才40名,选拔培养了市卫生局管理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00名;拥有博士24名、硕士396名、省级以上重点专科带头人12名,市级重点专科带头人48名。

(十一)卫生文化和行业作风建设成效显著。

以“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卫生”为主题,牢固树立“人才、学科、管理、和谐、文化”的发展理念,将卫生文化建设与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勤政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先后树立了优秀党员刘恨钱和“十佳”医生、护士、乡镇卫生院长、乡村医生等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了学习郑家宝、吴大观、王忠诚、王争艳以及抗震救灾先进事迹活动。

中央、省、市各级新闻媒体对“学习刘恨钱,岗位作贡献”的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了重点跟踪报道。

“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可喜成就,但是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目标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不相适应。

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依然较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仍显薄弱,服务能力不强,对抗风险的能力比较脆弱。

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不稳定,特别是农村卫生人员数量少、素质不高。

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涉及机制性、体制性等深层次的矛盾和难题突出,卫生管理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卫生投入依然不能满足卫生发展需求。

医疗纠纷处理渠道不畅,“医闹”等现象依然存在。

四是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规划没有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不能适应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发展需求。

二、“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转变卫生事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人民健康为落脚点,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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