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省干线部分县城过境公路(第二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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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省干线部分县城过境公路(第二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12.05
•【字号】陕发改基础〔2011〕2309号
•【施行日期】2011.1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省干线部分县城过境公路(第二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宝鸡、安康、渭南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2012年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

为缓解凤县等县城城区交通运输压力,提高国省干线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国省干线公路更好地适应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同意建设212省道和316国道凤县过境公路、210国道石泉过境公路、201省道白水过境公路,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212省道和316国道凤县过境公路。

路线起于凤县西庄村,与既有212省道相接,向西跨嘉陵江,经大坪,以隧道穿越丰禾山,跨小峪河后沿风中路设线至县征稽所,向西设新线经曲家店、桥头庄至嘉陵江0号大桥北桥头与既有316国道相接并沿旧路向西拓宽,经县污水处理厂、任家店止于草店村西砂场,全长约9.4公里,其中新建大桥320米/1座(宽度12米)、隧道305米(宽度12米)。

全线
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

考虑到该公路行驶重型车辆较多,同意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它各项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项目估算总投资1.3亿元,所需资金由宝鸡市、凤县政府筹措解决。

项目由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和凤县政府组织实施,工期2年。

210国道石泉过境公路。

路线起于石泉县银龙工作站南,与既有210国道相接,向南跨饶峰河,经银屏水泥厂、古堰工业园西、上坝、焦家院子至西沟沟口后沿杨柳大道西侧山梁布线,于石泉电站大坝下游约400米处跨汉江止于汉江南岸,与既有210国道相接,全长约7.4公里,其中新建大桥521米/2座(宽度12米)。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项目估算总投资1.6亿元,所需资金由安康市、石泉县政府筹措解决。

项目由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和石泉县政府组织实施,工期2年。

201省道白水过境公路。

路线起于白水县李家卓村,与既有201省道相接,经新力发电厂、张家洞子、张坡村止于城郊乡,与既有201省道相接,全长约4.9公里。

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项目估算总投资6800万元,所需资金由渭南市、白水县政府筹措解决。

项目由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和白水县政府组织实施,工期1年。

请据此抓紧完善工程开工等相关准备工作。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材料采购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规采用公开招标确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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